Sunday, March 30, 2014

【权利:4795】 陈树庆转帖:建三江现紧急状况 网络炸锅

建三江现紧急状况 网络炸锅

 

    大陆律师、公民抗议黑龙江建三江当局剥夺律师的会见权,非法扣押律师事件持续升温,据称建三江律师事件,以被中共定为涉嫌政治事件,大陆维权人士和律师纷纷前往声援,并有多人被抓多人失踪,建三江出现紧急状况,围绕的建三江事件,网络炸锅。

 

    近日,不断有维权律师和民众前往黑龙江建三江,要求当地政府释放4名律师。25日,有6位律师开始绝食抗议。有抓了19个前去声援的民众。

 

     29日早上坚守在拘留所门前的律师、公民全部被当局抓走,引发了大陆各界强烈的抗议,众多公民自发前往建三江,当地已经全城戒严,据称建三江律师事件被中共定为�涉嫌政治事件�,各地司法局律协工作组急赴建三江。

 

     327日,律师们迎来在建三江的第四个黎明,强烈要求全国律师协及各级律协紧急援助,到建三江去!那里太阳被关进监狱,河水倒流,人道沦丧,法治不彰。(图片来源:知情者提供) 

 

    据前往建三江声援人士对本站表示,目前又有多人被抓,十多个人失踪。

在网络上,网友们也纷纷发帖表态,谴责建三江非法行为。

 

    有网友表示,从建三江事件,印证了我去年说过的话:打骂关押记者、律师甚至杀戮,将会变得常态。每一次事件的发生,都在为下次更加惨烈的事件到来做好了铺垫。请记住:毒菜者的法律是无法相信和依靠的,毒菜是万恶之源而不是其他!熹宗说中国狮醒了,没有,顶多半梦半醒之间——中国如觉醒,必是毒菜者的埋葬之日!

 

    网友张雪忠指出:建三江事件中,像这样的检察官,以第三方调查者的假面目,行警方代言人的真伎俩,是非常阴险和可耻的:1、他把矛头指向律师,企图淡化建三江当局长期迫害信仰人士和非法拘禁无辜公民的根本问题;2、建三江警方如果认为自己行事正当,就应直接对公众进行回应,有什么必要假他人之口?

 

    也有网友发帖揭露现场声援详情:“29日凌晨3:40左右,建三江匪警降临,暴力绑架王全章律师,戴上黑头套,双手被胶带反绑,然后被拉到一警局。到地后两名警察对王全章进行殴打,其一抓住全章脑袋用力撞墙,其一猛击全章后脑,前后连续殴打近十分钟。现北京司法局领导陪同全章已经登上回京飞机。

 

     “法治灾难说:平度、建三江已经沦为当今中国法治的重灾区。不时不报,时候未到。文强在监狱声泪俱下悔恨地说:“如果让我选一件最后悔的事,那就是,我做公安局长时,最讨厌律师,总在我办案时添乱”!现在,,我深深感到:我第一想见的人就是律师。平度、建三江,你醒醒吧?!

 

     “某种意义上讲,建三江事件是劳教制度废止后法治与反法治力量最为激烈的一次对决。当同仁在微信群里为此事件义愤填膺时,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必不可少的对撞。

 

    无法的老菜:建三江律师被维稳事件,猛抽了法制中国的大嘴巴。

 

    琳达zlm一想就是,估计马上就要被扣上境外势力、反党、山巅的恶毒政治帽子了,良心全无的人是无法理解正常人的行为,声援律师被捕。警察问,谁组织,谁给经费。为他们的冷血而愤怒,他的潜意识是,不为钱你们过来干什么?难道做任何事眼里都只能有钱?

 

     “微博絮言质问:美丽岛事件后,施明德等人被捕。军方希望杀几个,以儆效尤。沈君山说:血流到地下,就再也收不回来,还想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就要给自己留条后路。蒋经国不悦,但最终一个没杀。建三江不是法外之地。关了4位律师,又抓了19位声援的公民。黑监狱再大,也装不下前赴后继的勇士,何苦把事做绝?

 

     “水神大人建议说:建议做个连载日记,忠实记录发生在2014年建三江疯狂的罪恶。忠实的记录现在,就在记录历史!

 

    律师郑吉文:个别假惺惺的人,请不要替建三江当局及第二村长洗地,否则,全国律师同仁及开明公民会骂死你。对于践踏法治,反人道的人员及组织,律师们只能去死磕。为的不只是民主法治梦,还有自己的生存之本。

 

    徐天明律师:根据滑检的通告,建三江有北京派员进驻。这就是建三江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暴力践踏法制与人权的原因。有了上面支持,上下沆瀣一气,土匪的本性便会淋漓尽致地释放。作恶被上面允许甚至嘉奖,作恶就会给匪徒们带来快感。在作恶的过程中,他们早已忘记自己是人,他们当然也不是人,是匪,是兽,是渣子。
 

    文章来源:【看中国20140330日讯】(看中国记者高鹏程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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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28, 2014

【权利:4794】 Fwd: 【艾博公益法律:188】 艾博公益第四期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2014年招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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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艾博公益 AIBO AIDS Relief <aibolaw@163.com>
日期: 2014年3月28日 下午10:05
主题: 【艾博公益法律:188】 艾博公益第四期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2014年招标通知
收件人: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邮件组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艾博公益志愿者和筹资平台-爱行俱乐部 <aidswalkchina@googlegroups.com>,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网络 <aibolawhotline@googlegroups.com>


A2、艾博公益第四期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2014年招标通知

艾博公益青年项目(AIBO AIDS Relief Youth Project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20140315

 

《艾博公益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简称:艾博小额资助)始于2011年,是由和而不同那个中心艾博公益和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CYHAA联合的小额资助项目。至今已经是第4期了。艾博小额资助的青年活动强调关注艾滋病直接相关问题我们给予青年人极大的自主实践、自我管理和信任空间,不希望前期的项目计划书束缚了青年人的思维,鼓励他们创新,特别是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兴趣爱好等,对自己的同学、舍友、老乡等开展丰富多彩的艾滋病志愿活动。这是基于多年来我们青年人参与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实践经验总结,也是为我们理想实践的长期储备。2014年资助资金来源于私人捐赠。

 

2011-2013年,我们累计资助15/次高校学生社团/小组,培养了一批预防艾滋病志愿者。2014年,我们依然传承《艾博公益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的特色,鼓励青年人积极参与到艾滋病直接相关问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志愿精神和聪明才智,创新和改进艾滋病预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使艾滋病预防活动在校园常规化,同时扩大其影响力,培养出更多具有社会责任心和公民意识的青年人。更多的内容,请下载《艾博公益青年项目参与和指导手册》第四版20142月 (http://t.cn/8F9dFe1)(http://url.cn/Jxyvc1

 

和而不同中心,致力于推广阅读、推动公民教育,通过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开发和推广最佳实践经验,搭建沟通渠道与合作平台和公益产品营销网络平台,促进公民社会。http://blog.sina.com.cn/u/1975123057

 

艾博公益(AIBO AIDS Relief),致力于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和尊严,改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生存状态。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青年人才培养、法律咨询援助、治疗心理辅导、社区支持和反歧视等工作。包括艾博公益健康教育和社区支持项目、艾博公益青年项目、艾博公益法律项目(艾博公益法律网络)、艾博公益治疗倡导项目、社会性别与艾滋病项目组、年度特别主题活动等。开设有热线400-0599-121,专业律师和社群专家为受艾滋病影响人群提供法律、治疗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协调缓和矛盾,消除歧视,同时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法治建设和保障。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简称CYHAA)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机构,始于200611日,致力于维护人类生命的健康和尊严,通过推动公民在公共卫生和人权保护的广泛参与,改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生存状态。

 

一、项目主题:艾滋病直接相关的任何问题;自主安排形式;

 

二、项目实施周期:201491—2015831日;

 

三、资助金额:

1共计五组,1000/组。

2、对于特殊情况的大型活动,可以另外提交申请,获得额外资助。

 

四、申请者条件:

1、在校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为大三(含大三)以下学生)或学生小组(小组成员为三人以上,且为大一或大二学生);

2、申请者中必须有三个人的电子邮件,必须三个人都有新浪微博;并指定其中一人的微博为本项目活动信息发布渠道

 

五、申请方式:

1、申请者需提交该社团或学生小组三人(或以上)简历及明确谁是第一负责人(所有简历需含电子邮件和新浪微博帐号,特别注明服务于所本项目活动信息发布的新浪微博帐号);

2、申请者提交该学生社团或学生小组既往参与艾滋病相关问题的活动总结(并附带相关活动照片三张);

3、申请者委托一位中国艾滋病社区的非政府组织或艾滋病工作积极分子(可以是既往参加过艾博公益小额资助和艾博公益青年行动研习营(YAI)的营员)写一份500字左右的推荐信,推荐人务必在了解申请人情况的前提下负责任的进行推荐。

4不需要提供完整的项目周期内详细计划、资金预算等;

5请把以上信息发送给 aibomeeting@gmail.com ,并抄送aiboyouth@sina.com  ,以一周内收到回复为确认发送成功。

 

六、项目申请时间:20143月—915日截止。

 

七、项目管理及其资助周转流程:

 符合申请者条件,且履行"申请方式所有要求";

 项目管理者以新浪微博(@艾博公益青年项目)向活动批准的社团或小组告知已获得1000元自主实践小额资助;并定向发送《艾博公益青年小额资助项目实施指南2014》;

 通过银行转账向社团或小组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预支500元;

 社团或小组通过新浪微博发布活动至少三条:A通知(活动预告)、B总结(活动微直播或活动结束后的新闻稿)和C资金使用说明(任何一个活动必须包含这三个部分),并@艾博公益青年项目不在新浪微博发布ABC者,即使在总结报告中出现,也将不被艾博小额资助项目认可,不作为项目活动。 

 项目管理者将根据④判定该活动是否符合"项目主题(艾滋病直接相关的任何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符合(准予报销)或不符合(不予报销或其他处理方式)

 如社团或小组预支的500元资金使用完毕,请把使用完毕的费用发票邮寄项目管理者处;

 项目管理者整理发票,根据财会要求入账;并预支下一个500元;

 社团或小组需在2015831日前使用完毕所获得的1000元小额资助,如果不能使用完毕,将被要求退回;

 社团或小组需在每500元资助拨款使用完毕,根据实施指南提交总结

 社团或小组需在2015831日前,提交一份完整的工作总结;

   注:申请团队在执行本项目期间如果有其他项目同时进行,请将两个项目独立执行。如涉及资金交叉的地方请提前与协调人进行沟通。

 

八、评审标准

u  符合招募通知中所有要件的;

u  不是非常成熟,但是有发展潜力且对艾滋病工作有相当兴趣的社团或小组;

u  竞标书里所载的三人基本信息完整,三人对艾博小额资助都清晰明了;

u  考虑地域分布和艾博公益整体工作部署;

u  对于申请小组中有艾滋病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的,会特别考虑;

u  其他信息请参与公开发布的《艾博公益青年项目参与和指导手册》第四版

 

九、联系咨询:

协调人:万亿:18894003861  徐淑君:15670528452

邮件咨询:aiboyouth@sina.com

新浪微博咨询:@艾博公益青年项目(http://weibo.com/qngzxm

志愿者平台爱行俱乐部QQ群:6197064

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607219135

 附件:个人基本信息表(需填写三份)

是否为第一负责人

or 不是

 

 

 

 

 

 

民 族

 

 

 

 

专业

 

   

 

 

 

 

移 动 电 话

 

Email

 

QQ

 

 

 

新浪微博:

博客地址:

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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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爱 好

 

   

 

我组织及参加过的活动

 

对艾滋病志愿者工作的认识(不少于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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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咨询人员:专业律师和社群专家

l  工作方式:通过热线电话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Ø  工作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其他节日正常工作。

Ø  隐私保护:咨询律师将严格尊重咨询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咨询者的相关信息。咨询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告知咨询律师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电话等),也可以采取匿名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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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24, 2014

【权利:4793】 《凤凰周刊》特别报道:200万吸毒人员面临生死考验

 

200万吸毒人员面临生存考验

《凤凰周刊》2014年第2     《凤凰周刊》堪彦辉2014-01-16

内容摘要一份由民间组织发布的《中国药物成瘾人群法律与人权观察》称,目前数百万药物成瘾者在中国不仅受到严厉的管制,而且遭遇社会广泛的歧视,他们的生活陷入窘迫与无助。

 

 

   "这个社会还让不让我们活啊?"

东珍人权教育中心降低危害项目经理王文接到一个女孩打来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哭诉因为过去吸毒而被强制尿检的遭遇。

"在火车站检票口被警察"带去强制尿检,到火车上他们又来找我,出站口还有几个警察又在那等我。"女孩当时恨不得钻进地洞,因为这趟旅程有家人随行。

类似的遭遇让王文感同身受。20126月,王文回云南结婚,他在昆明火车站也碰到过这样的尿检和盘问。"只要使用身份证,无论在什么地方,当地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就会在第一时间赶来,请你就地尿检。"王文说,更恼人的是,警察的出现总要引起群众围观,现场甚至还伴有暴力、辱骂。

王文曾吸食毒品十五年,现在他早已解除毒瘾多年,并一直从事降低毒品伤害的社会工作,目前所在的东珍人权教育中心,是一个专注于公共卫生领域的NGO组织。不过,像他这样戒毒几年甚至十年以上的人,依然会面临尿检的尴尬。

王文并不忌讳谈及过往的吸毒经历,但他害怕因此背负"吸毒人员"的身份,饱受歧视。医学证明吸毒是药物成瘾的一种,属于慢性复发性脑疾病,他更乐意接受"药物成瘾者"这一称呼。目前,中国药物成瘾者数量众多,据公安部统计,截止,20133月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已达213.48万。

20123月,王文开始尝试利用社交媒体和博客、QQ等方式,对药物成瘾人群开展法律和人权教育,他在网上发起成立中国戒毒者联盟,近千名药物成瘾者在这个平台上交流戒毒后的生活、就业等信息。

王文发现,身处社会边缘的这一群体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绝大多数药物成瘾者缺乏就业机会,并被排除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之外。

尽管中国高层近年来在多种场合宣称要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但201311月由"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发布的《中国药物成瘾人群法律和人权观察》称,目前数百万药物成瘾者在中国不仅受到严厉管制,而且遭到社会广泛歧视,他们的生活陷入窘迫和无助。

生活在动态管控之下

王文关注的药物成瘾者在公安部门内部网站登记为"吸毒人员",凡有涉毒经历并被警方处理过的人,其身份信息都被采录在一个名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动态管控)的系统里,警方对其实施动态跟踪。

公安部门在宾馆、机场、码头、火车站等地安置身份识别终端设备,当身份证接触这些终端设备,其过往的药物成瘾信息会在距离最近的的公安机关计算机上显示,辖区警察则立即赶往现场,对药物成瘾者进行强制检测。

这一系统对打击毒品犯罪卓有成效,但对那些戒断毒瘾的人却苦不堪言。王文说,他们在外地使用身份证的时候,就会 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并要求尿检。"这对戒毒人员的心理伤害很大。"王文说,不论戒断时间多长,总会有警察上门提醒他们。

内地《禁毒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但实践中,"涉嫌吸毒"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只要曾经吸食过毒品的人,他们在就业、旅行、住宿、出入境等场合往往遭遇警察当众对其进行强制检测的要求。有时候,公安机关还会找上门,不由分说对药物成瘾者进行检测。

回想以往的历次尿检,高强苦不堪言。200712月,他刚从戒毒所出来三天,就被警察用手铐带到派出所,强行做尿检。时隔不久,高强和朋友逛街时又被警察用一辆面包车带到派出所。此后,高强在外出工作的途中多次遭遇尿检的尴尬。

无休止的强制尿检让高强几近崩溃,"我不管去政府部门办什么事,都会面临尿检。"他说,为办理户口和身份证,派出所要求尿检,申请低保,民政部门也要求尿检。

许多药物成瘾者抱怨,强制尿检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甚至破坏婚姻和家庭,还可能丢掉工作。

根据中国公安部发布的《2012年中国禁毒报告》,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发现登记吸毒人员将近180万人。实际在这部分药物成瘾者中,已有很多人戒断了毒瘾,但因过往吸毒史让他们饱受歧视,也成为他们回归社会最大的障碍。

"公安机关僵化地运行动态管控系统,导致许多戒断成功的过往药物成瘾者人身权益受到侵犯。"王文称,动态管控系统内的成瘾者信息有时出现身份证号错误或与他人重号的问题,导致一些完全没有吸毒史的人被错误认定为药物成瘾者。

2010年云南多家民间组织和专家、学者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的建议书,建议指出,动态管控对戒毒成功人员的正常生活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使其难以顺利回归社会。

专家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动态管控系统,建立一套可操作的评价戒毒康复人员的考核机制和考核细则,从而建立成功戒断吸毒人员退出动态管控系统的退出机制。

2011622日,国务院颁布的《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然而,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脱离动态管控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至今没有颁布,该条实际并没有得到执行。

就业无出路,生活无保障

汤贤礼戒除毒瘾已10年,他现在是北京爱之行研究所昆明办公室的一名社群联络员。

爱之行是一家在内地各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民间组织,同时为吸毒成瘾者提供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服务。这些年,汤贤礼一直在成瘾者人群中开展同伴教育,帮助更多的人摆脱对毒品的依赖。

汤格外珍惜目前的这份工作。此前,汤在一家酒店当厨师,但沾染毒品后便彻底丢掉了工作。酒店认为"瘾君子"手脚不干净,汤也自叹技不如人。自2003年从戒毒所出来后,他就频繁地换工作。做过炒板栗的小生意,惨淡经营一年多便关门了;去过保险公司,还做过销售。最后,他在街道办事处做了一名禁毒社工,尽管每月只有八九百元,这是当地最低的基本工资,但解决了温饱问题。

"像我们这样的人找份工作太难了。" 汤感叹药物成瘾者在就业道路上面临的艰难处境。现实中,很多企业和用人单位都拒绝录用有过过往药物成瘾的人,有些人幸运的找到了工作,但他们害怕过去吸毒的经历被单位知道,随时可能失去工作。

由于长期吸食毒品,成瘾者大多体质弱,身患各种疾病,用人单位又顾虑其违法犯罪记录,往往不愿录用。许多成瘾者文化水平偏低,对于就业上岗所需的职业技能普遍缺失,也不被用人单位认可。许多药物成瘾者离开戒毒所即面临失业的窘境。

"他们大部分靠父母的退休金或兄弟姐妹接济维持生活,几乎没有经济收入。"王文称,整个药物成瘾人群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他们干不了重体力活,也没有一技之长,很多戒毒人员想自食其力,可残酷的现实是他们就业无门。"就连保安这样的活,人家也不愿意让你来干。"

最近几年,一些药物成瘾者草根组织相继涌现,一部分成瘾者成为志愿者,依靠微博的收入生存。但随着全球基金等援助项目资金退出中国,这些草根组织面临资金断链的风险,很多药物成瘾者将无法参与到降低毒品伤害控制的社会工作中来,这让汤贤礼隐隐感到不安。

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一些民间组织呼吁政府施以援手,为药物成瘾者这一特殊群体提供劳动生产岗位,帮助他们自食其力,以消除对毒品的依赖。

各地近年也开始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这一新路径。其中,贵州省遵义市打造"阳光工程",兴建一批品牌企业和社区康复就业安置基地,使这些药物成瘾者能就业,有收入,生活有保障。广西的"启航工程"则提出各社区戒毒人员就业安置率在2013年达到50%以上,2014年要达到70%以上的目标。

但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这种社区安置帮教工作流于形式,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低,许多药物成瘾者生活无保障,就业无出路,继而复吸毒品。

2012年初,高强在家乡云南省开远市建立了成瘾者社群咨询工作室,他希望为那些生活困难的成瘾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两年来,数百成瘾者找上门来,他们咨询生活中遇到的财产纠纷或寻求解决家庭困难的办法。"更多的人是来问如何申请低保的。"高强说,在实际生活中,药物成瘾者在社会救助福利中普遍遭遇歧视,甚至连累整个家庭。

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在《2012年中国毒品成瘾者权利保障研究报告》中指出,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禁止因吸毒致贫者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救助。一些地区还规定,如果贫困家庭有一人是药物成瘾者,整个家庭都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这使得绝大多数药物成瘾者被排除在社会保障范围之外,"你们连毒品都吸得起,还申请什么低保?"高强申请低保时不止一次得到这样反问式的答复。

"对药物成瘾者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与援助可促使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不能因为他们身份特殊,而不能享受低保的政策。" 褚宸舸认为,目前应对各省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的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检讨和清理当地出台的对戒毒人员享受社会保障有歧视性的文件。

然而,目前各地政策相互抵牾,出于公正的需要,在低保初审、审核、审批三个步骤都要进行发榜公示,公示可能泄露成瘾者吸毒的个人隐私,这反而加重了对药物成瘾者的社会歧视。现实中,很多药物成瘾者不敢提及低保申请。

重返社会艰难

"他们渴望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上海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长宁社工站站长朱玲说,因为吸过毒,很多药物成瘾者实际很难融入社会,他们也想做一个普通人。但在别人看来,他们身上有永远抹不掉的污点,有的甚至连家人都冷漠以对。

大多数药物成瘾者回归社会以后难于适应,失业导致精神压抑而苦闷,处于隐形复吸与失控的状态中,如何帮助他们建立回归正常生活的通道,成为朱玲工作的重心。

近年来,药物成瘾者这一群体引发国内专家的关注,中国政府领导也多次强调,对药物成瘾者的偏见和歧视逐步转变到对其尊重同情、鼓励帮助其摆脱毒瘾。2010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到西昌市戒毒康复中心看望戒毒人员时,就曾公开表态称他们为"特殊的病人"。

褚宸舸呼吁社会广泛参与药物成瘾者权利的保障,是的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能及时得到就业帮助,免除歧视和排斥。

他建议地方政府采用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发展培育民间的社会工作者组织。即政府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向社会工作者组织购买服务,建立起政府、专业性社工机构和服务对象三者的互动模式。

比如,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作为一家非营利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上海社区药物成瘾者提供综合社会服务。为帮助他们更好地从监所过渡到社会,减轻他们重返社会时的不适和痛苦,社工们提前为药物成瘾者提供介入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个别辅导、家庭辅导、协助就业就学、提供技能培训等,自强社会服务总社同时还拓展多元化的康复服务,打造家庭联谊会、亲子平行小组、同伴辅导、新生会就业基地等。

朱玲认为,就业能帮助药物成瘾者成功返回社会。他们会推荐部分药物成瘾者去社区担任一些公益性工作,比如小区门卫、看车位之类的工作以维持生计。为了解决成瘾者就业困难等问题,他们还尝试与更多企业合作,拓展就业基地。

宝山社工站的"新生会"与上海仙客来保洁公司合作成立就业基地,在提供心理社会服务的同时又解决就业问题。长宁社工站服务的药物成瘾者人群也多半找到了工作,朱玲很欣慰,社工站推荐的药物成瘾者很少走回头路。

目前上海、广东等地区通过建立这种专业的禁毒社工队伍来开展社区戒毒工作。褚宸舸认为,吸毒人群成功戒毒与回归社会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政府应尽快把培育、孵化较多社会工作者组织、民间社团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但时下这一社区戒毒模式有赖于强有力的经费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支持,恐难以在全国大多数地区推广。




王文的愿景、使命、目标和口号
愿景药物成瘾人群获得基本的尊重和可及的治疗!
使命:毕生致力于推动药物滥用人群和社区组织的发展!
目标:药物成瘾者HIV零感染,身份信息零标签!
口号来自社群,服务社群!
                                  
QQ:243323809
电话:18986165850

Saturday, March 22, 2014

【权利:4792】 陈树庆转贴:就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律师被非法拘押的声明

就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律师被非法拘押的声明

 

    作者: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  文章来源:博讯

    
《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关于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及多位公民被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非法拘押事件的
严正声明 
    
    
惊悉:2014321日上午,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及多位公民在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被地方当局拘押。
    
    
我们了解到,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和被非法拘押的当事人的亲属昨日曾前往位于建三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的“法制教育基地”(实为非法拘押多名无违法犯罪公民的“黑监狱”),要求释放被非法拘押的守法公民,并前往当地检察院依法控告。在昨日晚间回宾馆的路上遭到不明车辆跟踪。
    
    
我们,作为关注中国法治进步和人权保障的律师,对此事件表示最严重的关注,我们认为,这是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肆无忌惮的对依法行使代理控告等职权的律师的打击报复,是赤裸裸的陷害,是严重的滥权违法,是严重践踏人权的法治灾难,其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或者被制止。
    
    
对此严重的人权事件,我们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们对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非法拘押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和多位公民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的谴责。
    
    
二、我们要求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地方当局立即释放被非法拘押的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四位律师及多位公民。
    
    
三、我们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法律监督机构依法调查此事,依法调查和取缔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当地存在的“法制教育基地”等非法“黑监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罪行的刑事责任。
    
    
四、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我们随时准备前往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
    
     2014
321
    
  
  声明人:
    
北京 律师
    
李和平 北京 律师 
    
李方平 北京 律师
    
刘卫国 山东 律师 
    
唐天昊 重庆 律师 
    
广东 律师
    
    
王全平 广东 律师 
    
葛永喜 广东 律师
    
陈建刚 北京 律师 
    
吴魁明 广东 律师
    
隋牧青 广东 律师 
    
陈科云 广东 律师
    
刘正清 广东 律师 
    
刘士辉 广东 律师
    
吴镇琦 广东 律师 
    
梁小军 北京 律师 
    
    
张科科 湖北 律师 
    
兰志学 北京 律师
    
湖南 律师 
    
常伯阳 河南 律师
    
付永刚 山东 律师 
    
北京 律师
    
山东 律师 
    
葛文秀 广东 律师
    
陈武权 北京 律师 
    
北京 律师
    
    
胡贵云 北京 律师 
    
赵永林 山东 律师 
    
张传利 北京 律师 
    
北京 律师 
    
唐荆陵 广东 律师 
    
刘金滨 山东 律师 
    
周立新 北京 律师 
    
陈进学 广东 律师
    
范标文 广东 律师 
    
    
梁秀波 河南 律师 
    
李威达 河北 律师
    
四川 律师 
    
河南 律师
    
王宗跃 贵州 律师 
    
黎雄兵 北京 律师
    
刘四新 北京 博士
    
    
肖芳华 广东 律师 
    
李金星 山东 律师
    
石永胜 河北 律师 
    
李国蓓 北京 律师
    
    
湖南 律师 
    
浙江 律师
    
蒋援民 广东 律师 
    
郭莲辉 江西 律师
    
郭新嵘 北京 律师 
    
李长明 北京 律师
    
李启珍 上海 律师
    
李长青 北京 律师
    
董前勇 北京 律师
    
杨名跨 云南 律师

    
王秋实 北京 律师
     山东 律师
    隋牧青 广州 律师
    王胜生,广州 律师
    张维玉,山东律师
    余文生,北京律师
    冉彤,四川律师
    
陈树庆,浙江律师(被当局“违宪审查”拒发法律职业资格证)

   
(Modified on 2014/3/21)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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