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权利:/】 三民间团体发布中国性工作者健康和人权报告

三民间团体发布中国性工作者健康和人权报告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9年9月18日发布
 
日前,关注性工作者人权和健康的三个民间团体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中国民间女权工作组和女性权利联盟联合发布了《中国性工作与性工作者健康与法律人权报告》(2008-2009年)。这是我国民间团体第一次就敏感的性工作者人权问题发表专题报告。报告指出:卖淫行为虽然在中国违法,但性工作者的人身权利应该受到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指出:"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除规定卖淫嫖娼违法和需要被处罚外,同时规定:"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从而,中国严禁卖淫嫖娼的政策也作为控制性病传播的公共卫生措施。
 
今天,虽然政府不再把查禁卖淫嫖娼的政策作为性病和艾滋病控制的重要手段,但政府打击卖淫嫖娼的政策不仅驱使性工作者走入"地下",导致性工作者受到黑社会控制,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而且性工作者们难以获得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
 

2008年326日,亚洲艾滋病委员会发布一个报告,呼吁对性工作非刑事化,建议亚洲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要采纳加剧艾滋病相关歧视和产生副作用的工作,比如不要对红灯区进行打击和不要抓捕性工作者。现实的做法是吸纳性工作者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去。事实上,当性工作者人权得到保护,性工作者常常会成为性健康工作的领导者。潘基文特别为此报告发表一份声明。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中国民间女权工作组和女性权利联盟关注我国性工作者的权利和健康保护。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国庆来临之际,发表本报告,希望我国政府、公众和学术界关注性工作者的健康和人权保护,修改严禁卖淫嫖娼的法律规定,制定现实主义的和有科学依据的法规政策和公共卫生措施。我们希望抛砖引玉,让大家一起参与到性工作者人权和健康保护事业中来。
 
采访联系人:
武融融:13811689953,wurongrong85@hotmail.com
叶海燕:13797083400
万延海:13910825120,wanyanha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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