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9, 2011

【权利:4061】 第三届中国红丝带北京论坛UNAIDSCHINA代表马克讲话下载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 新浪����: [红丝带]今年7月,红丝带论坛举办了一次专家研讨会,探讨建立一个国家级机制,以向输入受到污染的血液而感染艾滋病的人群提供赔偿。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代表马克先生认为,对于在中国建立输血感染艾滋病赔偿机制来说,研讨会提出的建议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马克讲话下载:http://t.cn/SVGZl8
��(10)|��今天 11:27 �自新浪微博

在 2011年12月18日 上午12:05,Kun Chang <changkun2010@gmail.com>写道:

第三届中国红丝带北京论坛艾滋病与就业歧视讨论组汇报

(根据20111214日常坤在论坛汇报录音整理,

遵守Chatham House Rule规则,未报大会组织方)

 

常 坤

CYHAA-艾博法律热线

20111217

 

我们小组人数不多,但是专家比较多,提的问题比较零碎,昨天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把它按照三个部分去整理。其中第一个部分是:反艾滋病就业歧视表现的成效和开展的工作,我把它分为五个层面,其中在NGO层面,分为服务、行动和研究政策三个方面;第二部分,主要反映我们倡导工作的困难和障碍;而最后一个部分是我们未来工作的建议,也从三个层面来阐述。

 

一、  反艾滋病就业歧视成效和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HIV感染者层面

在我们已经开展的工作里,感染者层面,第一表现在感染者的权利意识增强,更多的感染者能够勇敢维权和参与到反歧视的工作中来。比如,三起艾滋病就业歧视案件的出现,感染者小马在11个城市征人微笑,一大批感染者通过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展开反歧视工作,活跃的邮件组网络和社群论坛等等;

第二点,感染者能力在飞速的提高,他们能够主动的在一些专家会议、公众媒体面前站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我简单的就所知道的情况作了整理,例如,在去年的1030号,一起艾滋病就业歧视案件当事人来北京参加国际劳工组织主持的研讨会,并且接受了数十家媒体采访;去年10月的益仁平主持的“艾滋病就业歧视研讨会”,多名的感染者来到北京,非常活跃的发表他们的观点;比较有影响的201011月,81名感染者联名致信人保部和卫生部;还有今年11月的3起就业歧视案件的当事人再次联名致信人保部和卫生部,都引起了广泛的媒体报告。当然包括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艾博法律热线在去年也组织一系列培训的工作,比如我们和国际劳工组织针对平等就业、平等就医权的一些培训,培训了80多名律师,特别是20117月,60多名感染者和MSM在济南参加ILO和艾博法律热线组织的反艾滋病就业歧视就医歧视的培训。

(二)公众及社会层面

在公众和社会层面,通过我们的很多活动达到了反艾滋病就业歧视的社会效应。首先公众的爱心支持和舆论一边倒的现象,例如:感染者征人微笑反歧视活动短期征集万张图片,得到公众积极参与、各种组织和媒体支持;其次,增强了公众与社会对反就业歧视的普遍关注;广泛的媒体报道,我昨晚百度了下的“艾滋病就业歧视”搜索量大概是4000多条;最后是活动中有广泛的志愿者动员和参与;在会场后面的照片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照片都是来自校园的一些活动参与。

(三)政府层面

在政府层面关注的热点就比较明显一点,特别是今年121号世界艾滋病日温家宝总理谈到:要抓紧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凡是有歧视性的条款,都要抓紧修订。温总理的这次讲话之后,国家CDC性病艾滋病防治控制中心政策研究与信息室已经牵头开始艾滋病歧视性条款的梳理工作。昨天我们会场来了人社部一个干部,他们人社部已经关注该议题,并做了相应的研究。

(四)企业层面

而在企业层面,2010122日二百多家企业联合发布了《企业抗击艾滋病北京宣言》,宣言倡议广大企业组织员工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开展反歧视宣传教育;其中有一话非常好,那就是——“不歧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员工及家属”。

(五)NGO层面

而在NGO层面呢,所做的工作可能比较多一些,我把它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就是服务方面一批艾滋病法律咨询热线,包括北京爱知行的法律热线、益仁平的法律热线、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的艾博法律咨询热线;而艾博法律咨询热线,就是专门针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平等就业就医权的法律咨询热线,目前热线接听率越来越高,数据增长的速度在加快,这与我们这一年开展的热线咨询推广工作有关系。一系列针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平等就业权的法律培训,这里面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在今年12月前夕在天津开展的专门针对司法人员的培训,也包括在艾博法律热线协助下,2010-2011年培训了80多名律师,60多名感染者和MSM等。而值得关注的是,这一系列的热线和培训,引起了联合国机构的关注,在今年9月份他们在昆明召开了“加强法律服务提供者应对艾滋病相关问题研讨会”,邀请国内艾滋病法律咨询援助机构、包括律师参与,希望加强大家在艾滋病权益方面的团结与合作,提供能力建设支持。

在行动方面,我们就意识到三个艾滋病就业歧视诉讼案件的出现,而且都在征集这些案件。此外,一系列艾滋病就业反歧视活动持续开展,涉及到的有座谈、校园讲座、行为艺术、街头行动、编辑刊物宣传资料等。

研究和政策方面也做一些工作。一批艾滋病与就业起诉研究报告的出炉,比如有《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所面临的歧视现状分析报告》《我国艾滋病就业歧视现状及其应对策略研究》等。还有一批发给NGO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声明、呼吁信、建议信、联名信等,而且相当一部分信件,引起广泛的媒体关注,但尚无反馈;例如《8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小吴案致信人保部卫生部》《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呼吁对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等文件进行审查》《万人照片邮寄给卫生部人社部呼吁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消除歧视》等 ,引起了大量的媒体关注。艾滋病就业歧视研讨会,这个是在2010年宪法、劳动保障等专家和感染者一起,探讨保护劳动权问题。

NGO工作中,大家可以看到感染者得到鼓励和支持,得到成长和锻炼;媒体得到广泛动员和参与;公众对于反歧视得到认识、支持和参与;吸引了更多的法律人员参与到反歧视的工作中;反歧视倡导趋向专业化发展,倡导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反歧视工作内容和形式多样化,目标更具体和具有针对性;推动了政府对于反艾滋病就业歧视的认识,特别是涉及歧视性法律、矛盾性法律和法规的可操作性方面,这里面也包括温总理的讲话和引起的一些关注;吸引联合国机构参与等;

 

二、  反艾滋病就业歧视倡导工作的困难和障碍

虽然我们做这些工作有很多成效,但是我们也有很多的困难和障碍,我将分为五个方面来讲。第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条规概念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法律,矛盾性法律条文等;操作性不强;缺少相关惩罚性条文;司法不作为:法院不予立案,难以通过诉讼维权,如3起艾滋病就业歧视案件;行政不作为:没有及时清理和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条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大家可以看到,在我们的宪法里面,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里面,在《艾滋病防治条例》里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里面,充满着相互的矛盾,充满着不确定性,充满着概念不清晰,充满着没有具体的细则和可操作实施办法,这些都加剧了艾滋病就业歧视在执法和行动方面的问题。

第二方面,大家都提到了在决策者、司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等,缺乏艾滋病相关基本知识,缺乏对决策者及司法人员培训机会,缺乏与决策者的沟通、反馈渠道。例如,一批发给NGO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呼吁信、建议信、联名信等,引起广泛的媒体关注,但是却得不到决策者的反馈。

第三方面,是表现在法律援助服务提供者的数量有限,屈指可数;难以保持艾滋病就业反歧视倡导的专业性、持续性,涉及到资源的投入不足,人力的流动性等;

第四方面,受艾滋病影响人群自身的权利意识薄弱,可获得的支持性资源非常有限,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直到去年才出现艾滋病就业维权案件;歧视现象表现的趋于隐蔽,随着我们反歧视工作的开展,企业在应对歧视这样的事情上面,也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狡猾,这对未来我们艾滋病就业反歧视工作带来挑战和难度。虽然企业发表的联合宣言中提出“不歧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员工及家属”,但是这样的工作,缺少主动倡导雇主积极反艾滋病就业歧视工作,我们的会场上大部分也没有这样的工作和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曾经在招聘广告里面写上,鼓励感染者、女性、残疾人等前来应聘,得到《新京报》大篇幅的报道,说公益组织欢迎感染者加入。

 

三、  未来工作的建议

(一)理念层面

在未来工作建议方面,我们有一个共识,就是理念层面的工作比较重要,坚持基于人权和法治的反艾滋病就业歧视工作理念,我们很多工作遇到的障碍,都是缺乏对权利的认同,对法律的认同;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标准的建议书(第200号)》一般原则(b)“艾滋病应作为一个工作场所问题得到承认和对待…”c)“不应对其进行歧视或羞辱,特别是求职者和应聘者。去年和今年,我们进行大量的工作,去推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中间去认识这个《艾滋病与劳动世界标准的建议书》,他们的一些表述,解决了我们在艾滋病就业歧视的一些困惑,确实值得我们去反思。

(二)政府层面

在政府层面的第一大部分上,我们认为,第一:积极落实温家宝总理2011121日谈话精神“要抓紧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凡是有歧视的条款,都要抓紧修订。”昨天我们已经知道,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处理这些工作,但是也提到一个问题,它的期限有没有,如何促使它的落实等。其次,加强反歧视性法律的执行力度,并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现行的法律里面已经有“不得歧视・・・不得歧视・・・”,但是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则。第三点也是我们NGO比较关注,也提到很多问题的,政府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参与歧视性和矛盾性法律法规的梳理和修订工作中。第四点里面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的局长提到的,提到强化对感染者的隐私保护,全面取消HIV强制检测。

在政府层面第二大部分上有这么几个意见,第一,鼓励并支持侵权案件的诉讼行为,保障感染者的就业等劳动权;第二是加强、扩大对法律援助服务提供者的机会与资源的投入第三、将反歧视概念和教育纳入教育体系第四、建立感染者就业保障机制,保障感染者的就业权等劳动权;第五、制定针对权利倡导工作者的保护性和支持性政策;就是说,我们不是反政府,我们只是表现于尊重基本的人权和尊严,不要把我们划分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没有那么多心思,人好好活着,享受基本的人权和尊严,希望相关部门认识到这些问题,鼓励我们的参与,支持我们的参与,建立一个宽松的权利倡导的环境。

(三)感染者和NGO层面

在感染者和NGO层面我分了3个方面。我把研究和政策方面放在首先的地位,第一、倡导社会各方面在政府决策方面的参与,尤其是受艾滋病影响人群、民间公益组织等第二、积极参与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反艾滋病相关歧视的法律法规梳理工作(尤其针对公务员和教师)第三、推动建立艾滋病公益组织的行为规范准则,明确服务提供者和受益者的关系和保障措施;这点我认为很重要,参与艾滋病的公益组织越来越多,但因为一些原因,参差不齐,此外,在我们的服务中,对于出现的意外,作为单个的公益组织可能无法承担出现的问题;第四、推动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提供者协作机制,增强其服务能力,使服务更加专业和持续化

服务方面,第一点,我们对感染者NGO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反歧视工作的专业化,保持倡导的持续性,提升工作质量,对于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非常重要;可以请北京益仁平中心做一个分享,我国现行体制与西方国家的区别,我们的很多部门之间有很多的关联,充分发挥他们之间的关系,把我们的意见给他们,比如,乙肝工作的成效大家有目共睹。如何在短时间内有更大的成效,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充分发挥热心公益的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名人效应、媒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的动员与积极参与作用。

第二点,加强对决策者、司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的反歧视法律培训,这些工作一直在做,但是发现很多问题,我们对律师的培训,从基本的艾滋病知识培训,很快的上升到权利和法律法规,短短的一天时间里面,太仓促,缺乏基本的艾滋病知识,工作开展也很痛苦。怎么办呢,我们在今后的几年里,在法学院学生中间、医学院的学生中间去开展工作,未来他们会走向律师、医生这些工作;在121号我来这之前我跟一些医学院的学生说,今天我影响你们,你们将是医务工作者,明天我希望你影响你们的同事和你们的领导,为什么呢?因为你们将更直接的接触感染者,同意的道理,我们也希望也能关注到法学专业的学生,引导鼓励他们参与到艾滋病和人权的工作中来。媒体工作者也更重要。他们的影响也很厉害,如果写错误文章,传播的又非常广泛,非常的恶劣。第三点,增强权利意识的培训,我为什么专门把它列出来呢?因为在与会者中基本都认为权利的培训,人权教育非常重要,我们希望能够人权的培训能够在我们的艾滋病工作培训、药物培训等各种培训中,都能够使用10-15分钟时间,或者更少的时间,哪怕受培训者仅仅是接受人权的概念也好,这是工作是非常漫长的持续的,但是要把它提出来,持续做下去。

行动方面公益诉讼,这是必须的,公益诉讼是最廉价的,最有效的宣传和推广工具,而且也是最能够上升到政策制定者关注和引录的方式,我们希望更多的公益诉讼能够出现;推动倡导,推动法律修改,推动社会变革等等,促进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我们要加强,主动地积极地与决策者、司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的沟通,告诉他们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告诉他们问题的根源问题的演变,未来的趋势,如何去解决,;加强我们社会力量的联合,媒体、专家、各种社会力量、感染者积极分子,共同协作,现在有这么多网络,这么多的联合,也组织很多会议,会议一结束,各奔东西,如何更有效地去提升这种意见表达,很重要。加强针对雇主的倡导,雇主,这部分人,他们的态度,直接决定了是否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加强与媒体的互动,推广新媒体,推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合作。比如在新浪微博里面,我前段时间做了一个分析,有大量的感染者,他们在现实中间可能是隐瞒的,但是在网上却表现的非常活跃,他们做了大量爱心的工作,反歧视的工作,做了很细致的工作,而且他们很较真;他们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开展艾滋病宣传和反歧视工作,效果很好。

 

我都话讲完了,谢谢大家!


--

常坤
Chang Kun

艾滋病和公民教育实践者竭诚为您服务!
Phone: 13349108944
QQ: 582765214
Skype: chinachangkun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

常坤
Chang Kun

艾滋病和公民教育实践者竭诚为您服务!
Phone: 13349108944
QQ: 582765214
Skype: chinachangkun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