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永丰
民间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已经喊了二十多年的口号,至今不但不见任何起色,当局还把敦促其公布财产的正义公民抓捕关押,这不明显是做贼心虚还能是什么?因此,指望中共当局自觉自愿地进行实质性政改无异于与虎谋皮。至于开放报禁和党禁,为未来实行多党竞争执政的宪政民主政体早日打下坚实基础,更是不可奢望的。由此可知,仅仅只幻想当局搞实质性政改,绝对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笔者认为,推进民主政改只能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努力。
"民主转型与制度变革"征文
一、仅仅只幻想当局自觉自愿进行实质性政改,绝对是不现实的。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三十多年来,由于政治体制未变,单单只是经济领域内的改革开放,确实让中国社会产生很多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愈来愈严重,官民矛盾冲突越来越尖锐突出,这应是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也就是说,针对中国当前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症结,谁都知道,唯有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唯一解决途径,否则,就没任何办法了,而且还会使官民矛盾愈加尖锐,直至达到白热化状态,一旦被全面激化,致使整个社会面临全面崩溃一定势不可免。
这就正如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所指出的,革命的社会政治条件总的来说就是政治制度与社会势力之间的某种相互作用。具体为,首先,现存政治制度无法满足新兴的社会势力和精英集团的政治参与需要。其次,国家的权力体系之外的社会集团有强烈的参政要求。中国当前的社会问题,何尝不正是这样呢?
关于中国的改革,对于一向单纯的民间社会来说,大多数民众都会直奔主题和核心,那就是将眼下贪污腐败的官员全部斩尽杀绝。当然他们所寄望的反腐主体还依然是现任党国领导班子,这肯定不可能。因为,且不说这些人是否确实具有这个能力,仅仅只认证他们本身的清白,恐怕也是让人大失所望的。
当局不改,民间社会就没有任何声音和动作,这也是目前的大环境下绝对办不到的。因为,无论以何种动作和声音出现,整个社会都在有意无意地推动着实质性政改的切实发生。
民间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已经喊了二十多年的口号,至今不但不见任何起色,当局还把敦促其公布财产的正义公民抓捕关押,这不明显是做贼心虚还能是什么?因此,指望中共当局自觉自愿地进行实质性政改无异于与虎谋皮。至于开放报禁和党禁,为未来实行多党竞争执政的宪政民主政体早日打下坚实基础,更是不可奢望的。由此可知,仅仅只幻想当局搞实质性政改,绝对是不现实的,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笔者认为,推进民主政改只能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努力。
二、中国民间推动社会大变革的力量综合分析如下:
1、访民群体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最不可忽视的生力军。来自全国各地成千上万常年驻京的访民群体,虽然当局已出台上访也违法的规定,但绝对不可能阻挡与日俱增的访民群体,他们首先梦想通过上访维权这种唯一途径切实解决自己已经遭到官权严重侵害的权益,故而在全国范围内自然而然掀起一股声势浩大的维权浪潮,且经久难息,持续旺盛,越来越红火,直到达到最鼎盛的阶段,这一定是势不可免的。
这是因为,任何访民的诉求,在完全沦落为抢劫团伙的中共基层政府面前根本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便日积月累,旧的越积越多,新的又不断孳生,因为任何一届新政府必须只有依靠谎言加暴力只有进行抢劫、压榨、盘剥、搜刮百姓才能使基层政府的财政正常运转,也才能使新任官员确实发到大财。所以,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如果不再产生新的访民,这绝对不可能。而且还是大面积的。比如当前越来越多的被拆迁户的维权,这些人,本身就是基层政府与商人合谋的结果。如果这些人的问题都圆满解决了,这基层政府就不是中共的政府了。因为政府不再会有丰厚的财富了,官员个人的腰包也鼓不起来了,这肯定是任何中共的政府及其官员所无法容忍的。否则,他们所花费高昂代价用于投资买官,如果在当了官之后不能全部收回来,或者在回收之后还没有更高利润可赚,他们绝对不会做这种官的。
由此说明,鼓励人人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首先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维护自己的经济权益,让广大民众通过维权的实践,从中充分认清现实,彻底揭穿当局依法治国的谎言,以此来启蒙开导民众,这无疑才是最佳模式的启蒙。由于广大民众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且在大环境的长期蒙蔽、愚昧、欺骗下,以及由于自己本身的专业和爱好不同,或者整天忙于他事而无暇过问政治,所以,在中国,绝大多数民众从来都不关心似乎对于自己来说非常遥远的政治,这也是符合现实国情的。很多人都会说,他们不爱政治,不喜欢谈政治,或者参与什么的政治活动。但当自己切实在维护自身权利时发现得不到任何保障时,甚至还是变本加厉的再次被侵犯,在显而易见的公理面前,他们才会真正被高效启蒙开导过来,而成为一名执着坚定的民主维权人士。
根据这些年来站出来的民主维权人士看,包括笔者本人,大都是通过上访维权的实践才全部认清现实,看清中共政府官官相护的邪恶本质的。中共政府及其官员无处不侵权,无时无刻无不非法行政,恰好就是这样一个邪恶极致的政府,才会大量制造对立面,并且还使这股势力越来越浩大,而且还是在全国范围内的各个层面上的。如此说来,首先能够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的人士,都是值得鼓励和表扬的,因为他们已经权利意识觉醒了,也知道该怎样依法公然对抗邪恶政府当局了。
归根结底,如今的所有民主维权人士,多数都是被逼上梁山的,这是因为,当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后,切实开始维护自身权利时,他们才会真正发现在中共政府里,绝对不可能得到公道的,甚至还是变本加厉更进一步的掠夺与被伤害。固然,让越来越多的人完全清醒,并走上民主维权道路,这也许才是让全民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2、维权律师和维权公民的兴起,是近些年来迅速成长的正能量。作为一个社会,律师应该说是认识这个社会真实面目最早的群体,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无论个体公民维护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只要与中共的司法机关打上交道,就一定变为与中共官权的直接较量了。也无论这案子是公民之间的纠纷,还是公民与官府之间的纠纷。即便是公民之间的纠纷,打的也是哪一方的权势大,后台和背景更硬,关系网更厉害一些的官司。固然,在这样的社会,无论法院的建筑多么气派雄伟,法庭的设置多么堂皇庄严,由于根本解决不了司法公正的问题,所有司法部门都不过是一种摆设而已,仅仅用于障人耳目。
在这样的司法机关寻求公正,凡是弱势的一方肯定都是输家,这也是毫无悬念的。如果是直接的民告官,那就更不用说了。由于律师在开始时也是顺应官势的,所代理任何官司基本都是依靠金钱和关系由法庭最终决断输赢的,律师只是象征性地出庭辩护一下的作用。而对于任何当事人来说,无论输赢,其实都是输家,唯一赢家就是官权和律师。这是因为,赢家要为必赢花费金钱,也许有现成权势的人家花费少一些。所以,这官司最终结果还是两败俱伤,使输家更输,赢家大损,或者是输家更输,赢家也输得非同一般地惨。也难怪,古人早就说得好,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由于中共沿用的依旧是独裁专制体制,所以,这种仅仅在名称上改称为人民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机构,其本质特征还依然只是封建官僚专制的衙门而已,并且没有丝毫不同之处。这恰好正是笔者当初在帮一高中同学维权之后,彻底放弃自学法律专业以便将来做律师的根本原因。
因为有无数访民的带领,有整个社会大气候的深重影响,内中也不乏浩荡硬气的正义律师的死磕与拼命,终于,近些年来,这类真正与流氓官权较真的律师大量涌现了出来。在没有微薄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孤立着,深受着官权的惨痛迫害与打压,确实有很多人因此不断罹狱,并被致残致死的,正义维权效果甚微。这些年来,由于网络微薄的兴起,也兴起了一群自觉自愿结盟的律师团队,这便使正义维权的力量加重,正义维权律师的人数迅猛增加,正义律师帮助重大冤假错案的个体公民维权,也切实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尤其是新近兴起的律师与公民结盟共同围观维权的行动,则将这种维权完全社会化了,给黑恶当事官权增加强大的社会压力,使歪曲严重的判决得到些许纠正,使一些重大冤假错案也得到了些许的平反。同时,也激起了更多不敢正视现实的律师及其公知的良知和信心,给今后公民正义浩荡的维权生涯带来了曙光和无限光明的前途。
3、中共政府长期打压迫害的各类政治人士及团体的迅猛崛起。在共产党打江山时,就已累积的无数反共人士,凡是跑到海外的,其子孙大都发达昌盛了,在现有大环境下,可以名正言顺地公开反共了。国内长期隐忍下来的人,此时也都慢慢浮到了水面上。在共产党执政期间,所累积的无数冤假错案,这些案子所牵涉到的所有家庭的子孙们,这些人现在也都慢慢浮在了水面上,比如三反五反,大跃进,文革,以及邓小平的镇压六四,江泽民的镇压法轮功等。眼下最明显不过的就是六四事件所培养的大批反共人士,此时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法轮功团体在海外的无限扩展与壮大,其势力远非当年的法轮功可比。在海外,可以说在国际舞台上,法轮功团队的政治活动几乎已经与中共政权等量齐观了。如此说来,这绝对都是日趋锐减,迅速缩小化的中共死党分子无以应对的。
4、基督教家庭教会在中国合法化的蓬勃发展。基督教原来是中共所不容的,后来先承认了三自教会的合法性,如今家庭教会也遍地开花了,公然四处发传单。据说仅在深圳就有家庭教会上万家。全国基督徒,已有一亿人左右。如此庞大浩荡的数字,作为在意识形态领域内连自己的人都无法统领的中共,明显已完全丧失优越性,已无任何阵地可以占领了。每年以几何系数增长的基督徒人数,这更是中共政权无法阻拦且艰难应对的,也便只有默认了,虽然没有明文承认家庭教会的合法性,但又没有能力全面阻止或打压。据说,在韩国民主转型时期,十字架几乎是三五步就可以看到一个的,这属于中国人民的十字架,目前正迅速在中华大地到处蔓延着。
作为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起源,基督教文化实质就是现代人类文明的源泉。虽然早在古希腊时期,人类已有了成熟公民社会在城市中的兴起。但是,由于缺乏信仰,一场战争竟然就让其完全消失殆尽了。自从耶稣来到人间之后,人类社会才开始有了慈善、福利、医院和学校等。因为,对于耶稣基督的大爱来说,无论正义与否,只要是战争所导致的难民,基督徒都会义无反顾地去救助。这就是世界上最先由基督徒开办孤儿院、医院和学校的根本原因。追溯西方历史文化,其实只有基督教的文化才让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社会。耶稣基督的大爱,以及上十字架为人类的赎罪,这本身就说明,人类要真正得救,唯有自我知罪、认罪、悔罪、求上帝赎罪,才能真正走向现代文明社会。否则,任何无神论者因为心中无神,也绝对不会有所知罪、认罪或忏悔,而是永远陶醉于自身良知的局限性中,从而也不可能向社会或全人类奉献出真正的大爱来。
5、体制内改革派力量迅速增长也不可忽视。这些人基本都是现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只因为他们还有良知和道德底线,看到大众的苦难,他们才情有所动,怜悯之心充分,他们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首先站出来讲公道话。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自己在尔虞我诈相互倾轧且越来越毫无道德底线的官场混得越发不如人意了。所以,这些人的背叛与看穿官场也是势所必然的。他们的清醒都是自然的,但他们的发声是有一定条件的,绝对不是无的放矢。也就是说,只有民间实实在在地发生某种事件时,他们才会引伸评判。否则,即便他们不满,他们也找不到不满的依据来发声。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当民间维权声音越大,正面冲击的力量越浩荡时,他们发声的频度和力量也会自然而然地加强。这就是胡耀邦的三子胡德平等人的发声眼下越来越淋漓到位的根本原因所在。所以,民间各种力量的首先冲撞才是最基础性的工作。
三、当民间力量达到一定程度时,迫使当局不得不进行实质政改,那么这种政改又该如何改呢?
目前的中国,官民矛盾与冲突已经形成两大对立阵营和规模效应,当局是否真心政改,这还依然是两大阵营力量的对比,如果还是官权占强势,官进民退,改革毫无指望;如果民间正义力量占强势,形成民进官退局面,改革势所必然。总之,根据目前迹象表明,民间力量迫使官权公然耍流氓的空间愈来愈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民进官退局面将成为大势所趋。
亨廷顿把改革分为两类:闪电式的改革和费边式的改革。区分两类改革的基本依据是改革的策略。闪电式改革的特征是在改革的初期就公开改革的全部目标,然后尽可能地促成这些改革目标的实现。费边式改革则采用渐进主义策略,把改革目标分开,一个时期只推行一项改革。不过,亨廷顿指出,最有效的改革是把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
根据中国现状,中共不可能实行闪电式改革,便只有实行费边式改革了。由此,笔者分析,让官员公布财产,或者铲除腐败,听起来都很悦耳,但要真正实施起来,绝非易事。比如官员公布财产,假若中共政府答应官员可以公布财产了,谁又有资格来认证凡是参与公布的官员的材料绝对都是真实的?肯定的,本身腐败透彻的中共政府自己的认定极难让人信服,或者即便真实却由于完全黑箱操作也不可能得到广泛的认同。更何况也不可能真实。那么,便只好请外国政府或机构来认证,这又似乎不现实。何况,假若外国的政府或机构也被中共政府收买了又该怎么办?
那就只有允许先在中国民间成立一个最有权威和公信力的社团组织来认证了。这也许才是中共官员及其家属公布财产的真诚性所在,是最符合国情,也是最有说服力的。否则,就根本无法说服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的大众的质疑与问责声。同样道理,铲除腐败也绝对不是当局自己独家可以铲除得了的,必须只有首先允许在民间先成立这样一个极具公信力和权威性的社团组织。当然,该组织的成员本身纯洁性很高,该组织的一切运作完全透明,是当局首先信得过的,民间社会也无任何异议的。所以,在眼下的中国,作为习李政府,如果要真诚搞政改,并确实要实行实质性的政改大动作,这种监督的力量绝不是出自于该党本身的,而是重新在民间亲自培育发展起来的最佳民主平台的团队力量,只有当这类民间社团组织在中华大地落地生根,并发展成熟,才能真正肩负起这种属于最具权威性与公信力的使命,而配合当局切实要求所有官员及其家属公布财产,并以此彻底铲除当今官场的各类腐败现象。否则,仅仅指望当局依照传统模式反腐败,这是根本解决不了中国现实问题的,而且也没有持久性。
固然,根据当下中共重点所担忧的,一下开放党禁和报禁,社会变迁幅度太大,中共保守元老和权贵集团肯定承受不了。从国保执行任务时的打压重点来看,第一是组织化;第二是街头运动。他们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确保一党专政现状的稳定与持续,只要在一党制下,什么话都好说。因此,先在民间成立一个真正能够承担大任,并负载历史变迁大使命的组织,正是当务之急,迫在眉睫,实际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也就是说,无论中共当局允许不允许,属于民间的民主力量都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和途径在奋起;不久的将来,中国必定会拥有多股这类力量的迅速崛起,届时,中共政权的死硬分子也会被自然而然消融殆尽的。
由此可见,无论革命还是改革,民间力量的组织化运作及其健康崛起才是至关重要的,也是绝不可缺少的。否则的话,想以最小成本和代价实现和平稳定的民主大转型,是根本不可能的。
注:本文中提到的亨廷顿教授的言论均转引自俞可平的《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
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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