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 编辑:青芒 发布: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者按语】中国的拆迁矛盾非常复杂,其原因包括城市化进程带来的问题、农民与市民的期待与现实的差距等长期累积,绝不是一部拆迁条例可以解决。本月,山东、湖北、成都、武汉等地发生因强拆引起自焚事件及浙江村民群体进京控告政府暴力征地;媒体评论:被免职官员复出应向公众解释的程序 ;嗣后,内地公务员首度死于强拆。看看国外,日本:拆迁也温柔,建房租房搬家政府全买单;德国:法律是武器 赔偿金额将被严谨估价。
一、典型事件与报道
1、广东乌坎事件暂平息 "乌坎模式"引发关注
本月,备受外界关注的广东乌坎事件因官方的让步暂时平息,当地村民提出的多项诉求得到满足。广东当局最终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被称为"乌坎模式"。乌坎事件因此成为民间评出的2011年中国征地强拆十大事件之首。下面是该事件的主要经过:
乌坎是广东省汕尾陆丰市东海镇的一个村,近年来,政府和村委会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贩卖3200亩土地,卖地款项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农民所得甚少。乌坎村民为此屡次上访无果。
9月21日,乌坎村三、四千村民兵分几路,拉起写着还我祖先耕地等横幅分别往开发地块、村内存在土地争议的企业、村委会以及市政府游行请愿,更一度封堵公路。9月22日,汕尾市百多名武警和特警进驻该村,分别暴力驱散正在集会维权的村民,其后矛盾激化,村民围攻乌坎边防派出所。
9月29日乌坎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共13人当选,杨色茂任理事长,林祖銮任理事会顾问。
乌坎村之后再爆发多次示威,警民发生激烈打斗冲突。其中11月21日上午8点,乌坎村数千村民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有村民打出的"反对独裁"、"惩治腐败"、"还我人权"等口号格外引人注目。
12月9日,汕尾市政府公开把乌坎事件定性为与境外的某些机构、势力和媒体有关系的事件。当天中午,村民薛锦波等五人被刑事拘留,其中薛锦波在被关押了三天后死亡。
12月20日,广东省乌坎事件工作组成立,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为负责人。12月21日早上,林祖銮与朱明国及郑雁雄(汕尾市委书记)在陆丰市信访办公室会面。郑雁雄口头承诺,同意为猝死村民薛锦波再进行死因鉴定;两天内释放仍被扣押的三名村民,与承认村民组成的临时代表理事会身份,并承诺不会秋后算帐,村民则取消21日的游行计划。乌坎事件出现转机。随后,被抓的村民被释放,官方承认乌坎村土地转让存在受贿问题、原村委会选举违法等。
评述:乌坎事件至今的进展引发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乌坎村民展示的不懈的抗争精神、良好的组织能力和理性的维权方式获得了外界的肯定,而广东官方后期对该事件灵活的处理方式和一定的妥协被外界称为"乌坎模式"。但人们在问,"乌坎模式"能持续多久?它能否推广到全国?
(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
详见: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915)
2、山东:土地租赁纠纷 致人自焚跳楼
12月7日,因为"开发商征地,遭遇野蛮强拆",他的爷爷郭继宽在山东省枣庄市的自家厂房顶上泼汽油自焚。一名男子站在一排厂房的房顶,下面站有数十人,男子突然点燃自己,并对下面挥手喊着什么,下面的家属则开始大声嘶喊。随着男子身上的火越来越大,有人试图爬上去营救,但约30秒后,男子在底下一片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从房顶跳到地面。随后,多人上前使用沙土等,扑灭了火焰。郭士龙发在微博上的图片显示,自焚男子多处烧伤,衣服也已被烧得残破。
昨日,自焚者郭继宽的女婿许先生告诉南都记者,郭继宽自焚源于一块地的合同纠纷。许先生介绍说,2004年,郭继宽与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侯宅子村村委会签订了一块地的30年租赁合同,并耗费大量资金与精力修建了厂房。2010年,侯宅子村却突然要毁约收回土地,双方为此对簿公堂。12月7日,一名庄姓法官带领多人来给郭继宽的厂房做评估,"来了好多人,有二十多辆车"。许先生称,由于郭继宽与家属认为,这只是一桩合同纠纷,不涉及赔偿,没必要做评估,因此强烈抵制。争执中,郭继宽爬上楼顶并泼汽油自焚。许指认,视频中一名站在警车后的男子即为庄姓法官。
许先生说,郭继宽身上的火被扑灭后,他把岳父送到了枣庄矿务局医院,至今郭继宽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内接受治疗,医生在入院时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现在仍未解除。枣庄矿务局医院IC U的医务人员对南都记者证实了家属的说法,称65岁的郭继宽属三度烧伤,生命体征现已稳定,但尚未脱离危险。
(来源:京华网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2/201112131212.shtml)
3、湖北:农民因抗强拆自焚
12月17日,湖北远安鸣凤镇南门村发生一起拆迁自焚事件,伤者张叶新,男,40岁,鸣凤镇南门村四组人,烧伤面积为20%,目前伤者生命体征正常。事发后,当地政府已责令开发商无条件全面停工,并赔偿相关损失。
目前该县公安局已对此立案调查,对涉嫌暴力拆迁的公司展开调查取证,并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对此,江西宜黄拆迁案受害者之一钟如九在微博上评论称:"真的不希望再看到有人跟我们承受同样的痛苦了","这种惨剧什么时候能停止,强拆的问题什么时候能解决?"
(来源:财新网
详见: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1219/105211016398.shtml)
4、河北:政府放火烧屋驱赶拒迁居民
河北沧州当局对一个正进行强拆的小区展开新一轮强拆行动。还使用"纵火" 手段驱赶居民。在该小区居住的异议人士郭起真,因健康每况愈下,被迫签下协议搬走。
张勇刚忆述,周一(26日)晚上八时许,几辆蒙著车牌的汽车来他们家,20多名手持棍棒的闲杂人员, 闯入室内将他母亲和弟弟绑架送到郊外,同时用土机把房子推倒,还淋上汽油放火。他的姐夫和外甥上前阻止,拆迁人员便进行殴打。消防接报到场后花了约1小时也把火扑灭,可是屋里的所有家俱和财物会被烧掉。公安局方面又称要等消防的鉴定报告才决定是否立案。张勇刚说,公安局说的都是借口,消防现场的笔录里已注明发现油渍,是有人纵火。不过之后正式的书面报告迟迟未出,怀疑消防方面也联同公安局和政府等,互相包庇,让放火烧屋和强拆的人继续逍遥法外。 他说︰"20多个黑社会人员,拿著砍刀、斧,泼上汽油,把我们家烧毁了。火苗当时有三层楼高,去了三辆消防车,用了1个多小时才扑灭。我们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消防上面写的有油渍、纵火,消防队今天还没有给我下鉴定,现在他们始终没有给我们立案。"
另一拆迁户李朝英说,当局强拆的手段越来越卑鄙,最近已有十多户被强拆。包括她们家在内,现在整个荷花池小区只剩下数户没有被强拆,估计在新年前要完全拆掉。
另外,亦住在荷花池小区,曾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囚四年的异议人士郭起真,去年中出狱后继续受到当局不停打压,包括一直饱受强拆的危机。贫病交迫的郭起真10月初被确诊心脏血管破裂,随后住院进行手术。
关注事件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表示,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以及指使黑恶势力对民众的合法财产,进行暴力抢夺的行为经常发生。希望各界民众面对非法侵犯时,不要以沈默应对,而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2/201112300147.shtml)
5、吉林:强拆违法 跪求生路
吉林省白城市2011年12月21日150多名职工在ZF办公楼门前的一次上访,大家能够看到上至70岁的老人,下至45岁的妇女,在零下20多度的严寒下从上午8点至10点,最后到下跪,长达2个多小时,但是当地ZF麻木不仁不闻不问,只是派了几个穿着警服的工作人员来看着,生怕群众闹事,这些工作人员不怕冷,因为他们是一波一波的轮流更换看着这些百姓,他们穿的本是我们这些百姓给的衣服。工作人员是人,领导是人,难道为了自己生计而要讨回公道的劳苦大众就不是人吗?就不应该有相关的权利吗?就应该在这冰天雪地里跪着吗?老百姓之所以选择这不是办法的办法,还不是因为百姓的能力有限,百姓无能,难道当地ZF就可以坐视不管吗?
事因:洮南羊毛衫厂成立于1985年,系国有厂办大集体。市ZF在没有上级批文的情况下发出拆迁公告,只是通知近日进行强拆。职工根据法律条文提出要求对拖欠职工的工资、26年集资款、社保问题给予解决,ZF不给予明确答复,一纸公告就想吓退劳苦大众,承诺函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全体职工多次到当地ZF要求在法律范围内依法给予合理答复,但当地ZF派人驱散上访人群,撕毁条幅,且本应该为民请愿的父母官副市长暴跳如雷,对上访代表拍桌子,吓得一名女代表当场心脏病复发,试问老百姓的问题就应该用这种"疯狂"的方法来解决吗?几经数日,职工上告无门,最后选择了不是办法的办法,只好跪在ZF门前恳求当地ZF能够尽早解决问题。
(来源:博讯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2/201112291004.shtml)
6、北京:官司胜诉反遭强拆
一伙以门头沟区长王洪钟,拆迁办主任石研为首的共产党的败类、土匪,泯灭人性的畜生,他们丧心病狂闯入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光明楼2号楼3单元3号民宅,他们在没有任何手续和证件的情况下将我家偷拆,此事件就在北京市一中院已经判定我们胜诉未满半个月时,有4百多人在2011-12-26突然出现在我家打砸抢,把我80多岁的老母亲强行拉出至楼外,并将我和我妹妹打伤,我的后腰被人狠踢了两脚,被打的耳鸣不止,脸和头部被打,右耳朵现在已经听不到声音了,我家人也是被打的多处瘀伤,导致身体剧痛,并住到医院,期间我们拿出一中院的判别书大声的念,让他们都听听我们胜诉了,但4百多畜生还是扑向我家,不由分说就是一通拳打脚踢,野兽们如洪水一般涌向我家,揪出人,一幢5层的楼房应声倒地,然而我父亲的遗像,骨灰和敬香一并被永远埋在了瓦砾之下,我父亲的忌日就在几天后,我们还说好拆迁的事解决完了就好了,不再担惊受怕,不再受人跟踪,不再受人威胁,但即使是这样平凡的生活离我们远在天边。我80多岁的老母亲为此痛不欲生,好像是疯了似的,嘴里只是一直在念叨着我父亲的名字,还多次哭晕过去,就是万恶的门头沟区政府使得我们失去家园,使我家人痛不欲生。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门头沟去大峪派出所所长李焕成同志及多名警察同志在凛冽的寒风中耐心劝导和积极介入,我们曾经在1天内29次报警,每次都是接警必出警,虽然警察的处境相当尴尬,但至少从个人角度来说他们是好警察。
(来源:博讯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1/12/201112281146.shtml)
7、成都:金牛区政府门前冤民自焚
12月15日中午两点左右,位于成都市会展中心商圈,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大厦广场,再次发生一起长期喊冤未果,绝望之余访民点燃汽油自焚事件。
据一位当时去了现场的目击者介绍说:老远就看见一股浓烟升起,飘来很大的一股汽油味。走近看人都萎缩卷曲了,全身黑乎乎的,估计是活不了了。整个过程就十几分钟,来了一辆120急救车把人运走。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不准拍照,不准围观,不准议论。
另外一位在广场做清洁的市民证实说:发生的时间是在15日中午两点左右,是位经常在此高声大喊"政府腐败,还我公平,书记出来"的40多一点的中年女性市民。
一位附近经营地摊的店主说:最近几个月该自焚访民经常出现在政府大厦门前,感觉是有很大的冤情和不满。说要见市长或者是那个领导。而大楼内的官员说她有精神病,叫不要理她,所以广场保安对她态度简单粗暴、不理不睬。
还有一位也在附近看守自行车的工作人员说;她肯定有很大的冤情。估计是拆迁引发的不满,也有可能是针对哪个领导。说她有精神病,我感觉不像,她若有精神病,哪可能说话那么有针对性,还不混乱,从来不对普通过路人吵吵嚷嚷,感觉还是蛮清醒和理智的。
截止目前,由于国内网络封锁非常严密,仅有微博短时间透露点滴信息。现场采访也倍加敏感,不愿说的人较多,所以有关自焚者更多的信息无法得到。至于自焚者过去居住在哪里?姓什么叫什么?目前是生还是已经死亡,则无法得到准确地明确的信息。
(来源:维权网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2/201112170914.shtml)
8、昆明:粪水挡不住强拆
昨日11时许,昆明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郑家河村的李大妈,终于在废墟中找到了那只凌晨被埋的鸡。为阻止房子被强拆,该村村民曾在12月13日用粪水泼正在作业的挖机,可现在,粪水也挡不住强拆!"昨日凌晨2时许,我们遭到了开发商的强拆。"该村三户村民表示。据了解,郑家河村村民自2003年起开始搬离,到现在只有三户村民住着。
"有近一百人,拿着梯子强攻上楼,把我们架了出来,随后挖掘机就过来强拆,大概挖了半小时就成这样了。"该村村民李兆兴在废墟上边找生活用品边说。"我和老伴没有其他房子,现在只能在周围搭个棚继续住。"李大妈称。"拆迁补贴是砖房一平米给400元,土基房一平米160元,你说我能同意吗?"李加文在郑家河村有110多平米的砖房和80平米的土基房。
李兆兴称,拆迁赔偿的事情已经在西山区法院立案,并确定于明年1月30日开庭,"现在我们没钱没房,真不知该怎么办。"
昨日16时许,记者致电该地的开发商云南筑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聂主任称,接到记者电话她才知道房子被拆一事,具体谁拆的她也不清楚。"公司是和该村居委会直接联系,按照合同,居委会应该把房子拆迁完交给公司。"她说,公司在2008年已支付了全部拆迁赔偿款,新房子也盖好了,很多村民也搬进去住了。
记者致电该村村支书李某,李某在表示希望记者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就挂了电话。
(来源:生活新报 详见:http://news.sina.com.cn/c/2011-12-30/094223723460.shtml)
9、柳州因土地纠纷出动3千警察凌晨进村抓人、打人
据广西柳州市柳江县穿山镇新兴屯村村民控诉:
2011年12月24日凌晨4点多,广西柳州市柳江县穿山镇新兴屯的上空突然升起三颗信号弹,当时全体村民都被惊醒了,出门一看全村三百多户人家都被全副武装的警察团团围住。一陈陈叫门,撬门,破锁,翻墙声惊吓了全部村民。开始抓人了,很快,罗继涛、黄志劝等31名村民,全都被铐跪在球场上。天亮后(大约六点左右),村民们看到他们嘴巴全被封口胶堵死,不能出声,他们中有70多岁智障残疾,身患疾病的几位老人。
村民们还发现这些警察头上戴着有柳州,柳江,柳城,鹿塞,忻城等字样的钢盔。手里牵着象狼一样的狗,拿着警棍,盾牌等器械,估计三千人左右。村中遍布停着上百辆警车,堵着村中的各个路口,不让村民外出。
天亮后,村民得以解禁出门。警方宣传车到篮球场,部分村民尾随而至。宣传车前后各有一辆警车跟随,村民想叫警方解释为什么抓人,要求放人。警察防爆队就拿着警棍向村民打,不分男女老少,有不少人被警犬咬伤,多人被警棍打伤,场面混乱。有村民将此画面用手机拍下以留做证据,却不幸被警察当场强抢手机删除照片。
眼看警察人数是村民的三四倍,村民们不敢轻举妄动。有村民打电话向相关媒体报料,耐何市政府下令,广西媒体不得介入此事。
(来源:博讯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1/201201010355.shtml)
二、分析与评论
1、 笑蜀:乌坎是中国必须闯过去的一个坎
这场角力中,广东高层的判断更接近事实本身,也更接近历史的正确的一边。当下本来就是利益分化和利益博弈时代,社会矛盾和冲突高发,很大程度上都是不均衡的利益格局所致。乌坎事件也并没有例外。村民维权,如他们反复声明的,主要就是维护自己合法的土地权益,而不是政治上的敌对,不是政治上的你死我活。村民们固然也主张民主,也在争取自我组织的权利,而有村民临时理事会这样的自治机构。但这也无非因为民主和自治都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好程序,也还是围绕着利益展开。
由此不难看出,动不动把民间维权标签化、敌对化是何等的简单粗暴、何等的荒诞。而这绝非因为智商问题,只能解释为屁股决定脑袋。什么屁股?卷入利益冲突而成为当事方的地方政府的屁股,这屁股注定了作为当事方的地方政府,不可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而必然以自身利益为最大考量,当然要最大限度压缩对方的利益。标签化、敌对化民间维权,则从来是成本最小而收益最高的选项,因而最为地方政府所乐用。事实上也确实一直管用。
但问题是,现在这招开始不管用了。乌坎事件何以愈演愈烈?主要不是汕尾当局一贯指称的所谓境外势力作祟,而主要是汕尾当局的危机应对方式本身,也就是将乌坎事件标签化、敌对化这个套路本身。它不仅激怒乌坎村民,更重要的是激怒了整个社会,整个舆论。随着利益博弈之水涨船高,公众早已经习惯了民间维权、民间抗争,即民间维权、民间抗争在公众心理层面,早已经脱敏,早已经常态化。相应地,公众对打压民间维权、打压民间抗争的容忍度也就愈来愈低。动不动标签化、敌对化民间维权、民间抗争的套路,因而对公众愈来愈失灵。乌坎事件中,汕尾当局的应对之所以一直为公众为舆论广泛诟病,这是一个根本的原因。
为民间维权、民间抗争脱罪,让民间维权、民间抗争常态化,并相应调整整个利益博弈机制,已经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是必须要闯的一道坎。这个问题上,公众早已经过了河,地方政府却往往还在摸石头,还在视民间维权、民间抗争为触犯自己龙颜之第一大忌。这是引爆乌坎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愿,中国社会转型必须要闯的这道坎,能先从乌坎闯过去。就此而言,何尝不可以说,乌坎村民其实是在为整个中国探路。这探路必须赢,因为,乌坎输不起,广东输不起,整个中国输不起。
2、南方都市报:被免职官员复出应有向公众解释的程序
又一次被免职官员悄然复出了,又一次众声喧哗。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被免职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县长苏建国已悄然复出。
应当说,苏建国复出还是合乎规定的。按照中办、国办两年多前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而苏建国从去年10月10日被免去县长职务,到前几天出任与原职务相当的地级市公路局局长,时间已超过一年。既是如此,何以质疑之声仍多呢?
要知道,那些被免职者,大多是由于失职、失误、失察、滥用职权、处置失当、不作为等导致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而被免职,反响往往极强烈,伤痕尚未平复,被免职者在缺乏明晰、合理的解释下就复出,实在有些难以经得住考问。如今,问责的决定通常是向社会公开的,被问责后的复出难道不是同样应当有个足以说服公众的解释吗?
也许有人要说,让免职官员复出并非随便,而是有着严格限制约束程序的。的确,按照规定,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若重新担任与其原职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但显而易见的是,上述程序都是内部程序,相关信息只为很小范围的人所了解,而作为多数人的公众却看不真切,监督也难以有效进行。因而,仅有这些并不能解决民意的不认同问题。
那么,安排免职官员复出之际,向公众作解释说服的程序似乎就必不可少:告诉公众相关官员在被免职后对于昔日失职、失误等的认识怎样,有何切实的改变;对于免职后被安排的"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表现或完成得怎样;在新岗位上实绩是如何突出以至于重新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凡此种种,都有必要作出充分解释,努力争取赢得人们的认同。通过解释说服程序,会让相关信息变得公开,不但会避免"悄然复出"给人的不可告人感,还会让复出安排显得不是那么太轻率。
被免职官员复出,理应让众人觉得复出有理,而非别的。
(来源:南方网 详见:http://news.gd.sina.com.cn/news/20111205/1209313.html)
三、民间行动与倡议
1、 民生观察发布2011年国内征地与强拆十大事件
这十大事件分别是:
广东乌坎爆发失地农民群体抗议事件
浙江上访村长钱云会被碾死
江西抚州拆迁户制造连环爆炸案
吉林省长春市暴力强拆活埋被拆迁人
湖南株洲强拆 村民自焚身亡
郑州八旬老太强拆现场自焚 儿子儿媳被拘
官方重处强拆致人伤亡案难阻惨案继续发生
武汉八古新墩拆迁酿血案 拆迁户跳楼身亡
江西省村民遭挖掘机活活碾死
东莞发生拆迁户剪下强拆者人头的事件
(来源:民生观察网
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915)
2、浙江村民群体进京控告政府暴力征地拘留村民
浙江村民群体进京控告政府暴力征地拘留村民
来自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永福社区村民王子秀等16位村民集体进京,控告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动用公安暴力强征强拆农民土地和住房,非法绑架拘留恐吓村民,导致村民无家可归,政府非法建小产权房谋暴利的违法行为。
这些进京访民有王子秀、陆荣平、孙卫勇、李国海、徐玉华、陆荣生、陆莲根、徐健中、徐红华、周水根、阮惠明、徐富根、张明成、邵小园、钱春华、郑春仙等16位村民代表,他们向本网信息员诉说了他们依法拥有的住房和承包地,都被政府非法暴力强拆和强征,又非法建小产权房,从中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却不管村民死活,对不愿拆迁的村民,采取绑架、关押等手段来摧残村民,村民上访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都不理,逼迫进京上访。
2011年6月1日,公安不断上访控告的钱春华以莫须有的罪名行政拘留3天后放出,获得自由的钱春华于6月15日到浙江省公安厅上访,接待她们上访的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佩戴警号是000007)负责接待,对她们反映公安非法参入暴力绑架拆迁问题,郑厅长说:"其实公安干警是不愿意来强拆你们的房子,是政府叫我们公安来强拆你们房屋的,也不愿意穿着便衣非法绑架你们的"。 面对如此回答,村民自知公安不是保护人民群众,而是甘愿充当政府贪官的打手而已。
村民对政府非法动用警力和雇佣黑社会非法暴力拆迁问题,曾于2010年8月8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政府(2010)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以超诉讼时效为由拒绝立案审理。
村民针对本村5000多亩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非法强征搞房地产开发问题,村民只要求地方政府出示合法批准文件,按照规定,征地35公顷都要报经国务院审批,而小小一个街办竟将永福村5000多亩耕地全部占完,拿不出国务院批准文件显属非法,浙江省政府不给村民一个说法,村民希望中央政府给一个明确说法。
(来源:维权网
详见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1/12/201112151044.shtml)
四、官方动态
浙江:青田政协委员傅少武涉嫌一桩非法倒买土地揭穿全国房价最高县城的秘密
12月9日,在投诉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在青田县石郭上村村口见到了这块近10亩的土地,这里北望瓯江,毗邻青田著名石郭风景区,是青田县城难得的一块"宝地"。据了解,该地块为石郭上村集体性质土地,土地使用权归属20多户村民。
据一位洪姓村民介绍,青田很多有钱有势的人早就盯上了这块地,村民开始都是不愿意签字卖地的,后来来了两个搞房地产的老板,一个是王泽厚,还有一个是青田县政协委员傅少武,他们都有一些手段的,想尽各种办法做村民的工作,施加压力,一些村民被迫签字同意卖地。
石郭上村原村主任杨柳彬告诉记者,2003年,青田华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华府房产)负责人王泽厚与青田县政协委员傅少武(青田城邦置业公司负责人)以建高楼为名,与大部分村民达成协议,以每平方米300元价格收购了该地块中的绝大部分土地,并另外支付村集体每平方米20元。2004年初,石郭上村村委会与华府房产签订了协议。
随后,石郭上村会计杨南然(原村书记)还为记者复印了华府房产公司与石郭上村村委会签订的买卖土地协议。"当时为了达到私下买卖的目的,王泽厚、青田县政协委员傅少武与村干部向村民承诺,建造28层的商品住宅楼,签订协议起三年内建好,我们被买走土地的户主可以按建设成本约1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回购一套商品房。可如今都快7年了,也不见他们开工建设,这不是骗我们这些农民吗!"投诉户李某气愤的说。
有知情人做了一个估算,石郭上村这块地当年卖出的价钱不过区区200万元左右,现在的估价至少有近两亿元——与这块土地紧密相邻的另外30多亩地,最高拍出了8亿元的天价,两相比较,石郭上村这块地的真正价值就昭然若揭了。
针对"非法买卖土地"的事实和质疑,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叶永兵接受采访时表示,石郭上村那块地至今都没有使用,现在还不能认定是非法买卖土地。如果他们动工建设,就会去查处。
(来源:《赤子》杂志 详见:http://www.zgzyff.com/article/show.asp?id=8495)
五、法律法规介绍
什么是市政代征地: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代征地中的"代征"两个字是广义上的"代征",不仅包含着"代征用",而且还包含着"代拆迁",指的是代征用.代拆迁等。
从地价款定义可看出,政府从建设项目中收取的毛地价(土地出让金)仅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代征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而代征地取得费用指的是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给原用地单位的费用,是对原用地单位的一种补偿,并不是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国家)的费用。理论上二者存在如下一种等式关系:
建设项目用地熟地价=政府收取的建设用地地价款+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费用+代征地征地拆迁费用。
这里面涉及到三方的利益,原用地者.政府.开发企业。这里的原用地者指的是广义上的原用地者,包括建设项目上的原用地者,和代征地上的原用地者。给建设项目上的原用地者的征地.拆迁和给政府的费用由开发企业来承担;代征地上政府收益免交,给原用地者的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和开发企业共同负担。
2.代征地费用确定方式
代征地费用的确定按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计算有如下几种方式
*依据代征地地块现状建筑面积计算
*依据代征地土地面积计算
*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按现状建筑面积来分摊
*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按代征地比例来分摊
这里的代征地比例=代征地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此外可考虑依据项目地上建筑物面积按代征地比例来分摊,这样做对开发企业来讲,往往不太公平,因为多数情况下,代征地上的费用比建设用地的费用要高。
六、国(域)外相关立法与动态
1、日本:拆迁也温柔 建房租房搬家政府全买单
日本《土地征用法》对因公征收而签订的合同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凡因国防、公益、公立学校、铁路、电信、水利、灾害防治等可征收之,其征收程序为先由内阁二次认定,依据合同取得的种类与内容,取得权利的时间与附属物之交付或迁移期限,补偿事项等。
补偿的谈判也很平和。居民们都是单独与政府对话,一般分歧不会太大,因为"再开发计划"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计算标准,就连花瓶、家里种的植物等小物件也在资产评估之列。"我家的庭院种植了樱花树,要从它树干的粗壮程度还有树龄等细小的方面入手,进行仔细的计算。""当然,最终交涉的结果是,政府会问:'那你到底想要多少钱呢?''一定不会让你们不满的,补偿金额一定会严格按照法规来计算。'"山田说,再讨价还价,可能也就再追加一点钱而已。最重要的是他认为,这些法规以"不能让拆迁户的生活水准低于现在水平"为基本原则,足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包括将来新房的装修、家电等,都是评判"生活水准"的重要因素。
(来源: 网易房产 详见:http://gz.house.163.com/11/0506/17/73CV14JQ00873CN0_3.html)
2、德国:法律是武器 赔偿金额将被严谨估价
德国法律规定的征地拆迁的程序十分具体。通常必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是征地拆迁前的自由协商购买阶段。根据规定,任何开发商或建筑商都不能直接进入征地拆迁的程序,在这之前必须要采用市场经济最通用的办法,向土地所有者协商购买建设所需要的土地,这就是自由协商购买阶段。在这一阶段,开发商或建筑商必须向土地所有者、地上权所有者说明征地的目的,和提供购买土地的价格。只有在自由协商购买失败之后,开发商或建筑商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入征地拆迁的程序。
法律规定,为了公众利益而被征用的土地,将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赔偿。这是基本原则。具体做法是,地区专员委托半官方的组织—房地产评估委员会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评估,提出征地赔偿额。如果土地主不同意地区专员提出征地赔偿额,也可委托房地产评估专家对其房地产进行评估。也可以向州法院控告,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一般来说,如果两份专家评估报告的赔偿数额相差不是很大的话,法院便会作出倾向于高值的决定。如果两个赔偿数额相差大,法院会指定另一位中立房地产评估专家对该房地产进行独立的评估,以保证赔偿额的公平合理。
(来源: 网易房产 详见:http://gz.house.163.com/11/0506/17/73CV14JQ00873CN0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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