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丁家喜紧急后援律师团】倡议书:家喜律师弃闲适而急公义,舍己自身而涉汤蹈,实律界楷模吾等榜样。今,丁律有难,律界蒙尘。为弟兄者当同感同受虽死不悔;为友朋者当竭尽己能以报知遇。于公义于私友,皆不可坐视!愿加入后援团之律师敬请致信 lwg13518610665@gmail.com 参与联署
(排名不分前后)
第一批联署律师 22人
刘卫国 山东律师 李苏滨 北京律师
王全章 北京律师 程海 北京律师
张磊 北京律师 赵永林 山东律师
杨联名 重庆律师 向华友 广东律师
王志萍 山西律师 王跃昌 北京律师
王成 杭洲律师 庞琨 深圳律师
翁广宗 上海律师 郭新嵘 北京律师
付永刚 山东律师 周兴远 太原律师
郭莲辉 江西律师 郭能斌 陕西律师
张鹏 北京律师 王军 北京律师
陈中伟 厦门律师 滕彪 北京(前律师)
(截止2013年4月18日23:19分 )
第二批联署律师 17人
王全平 广东律师 郑建伟 重庆律师
隋牧青 广州律师 雷大学 西安律师
刘正清 广州律师 范标文 深圳律师
吴魁明 广州律师 刘正清 广州律师
毛宏伟 广州律师 闻宇 广州律师
朱成康 广州律师 刘浩 广州律师
刘士辉 广州(前律师) 陈武权 广州(前律师)
吴镇奇 广州(前律师) 彭剑 北京律师
于全 成都律师
(截止2013年4月19日6:30分 )
第三批联署律师 21人
刘金滨 淄博律师 蔡瑛 长沙律师
林莉 长沙律师 郑湘 山东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唐天昊 重庆律师
冉彤 四川律师 程斌 青海律师
龙中阳 湖南律师 赵建军 河北律师
常玮平 北京律师 程栋 苏州律师
张锦宏 河南律师 蔡木荣 北京律师
王玉琴 山东律师 陈建刚 北京律师
肖芳华 深圳律师 张鉴康 西安(前律师)
肖国珍 北京律师 王必君 深圳律师
庄道鹤 杭洲律师
(截止2013年4月19日11:00分 )
第四批联署律师 共10人
张赞宁 南京律师 张科科 武汉律师
金光鸿 北京律师 左少善 广东律师
李君 重庆律师 郭金福 四川律师
卢思位 成都律师 王雅军 北京律师
杨名跨 昆明律师 邬宏威 北京律师
(截止2013年4月19日23:00分 )
第五批联署律师 共计7人
李同建 石家庄律师 龙元富 东莞律师
李长明 北京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闫振伟 河南律师 李军 安徽律师
王浩 四川律师
(截止2013年4月21日0:10分 )
第六批联署律师 共计13人
杨兴权 北京律师 陈科云 广州律师
陈昊宇 福州律师 张欲晓 北京律师
黄志强 浙江律师 刘云刚 浙江律师
汪廖 浙江律师 林波 四川律师
李志勇 深圳律师 韩瑞奇 青岛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童朝平 北京律师
雷登峰 重庆律师
(截止2013年4月21日11:10分)
第七批联署律师 共计16人
王炳华 东莞律师 徐灿 北京律师
亓林 安徽律师 朱素明 昆明律师
郑树林 广东律师 彭永峰 湖北律师
徐立光 吉林律师 李春伟 黑龙江律师
徐忠 淄博律师 杨旭 北京律师
舒向新 山东律师 刘金湘 山东律师
王宇 北京律师 李华 四川律师
冯延强 济南律师 李长青 北京律师
(截止2013年4月23日5:10分 持续更新中......)
备注:已经实际参与到辩护工作中的律师另有:陈建刚,丁锡奎,梁小军,马纲权,浦志强,斯伟江,张维云,周泽,张雪忠,蔺其磊,李方平,迟夙生,彭剑,刘志强,王兴(排名不分先后)
刘卫国律师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rights-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5,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6,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中国权利/ChinaRights"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