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7, 2010

【权利:3024】 江平:为民主呐喊!――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序言


  近年来,对民主问题的争论悄然升起!民主是一种普适的价值观,这本来是一个常识。它是中国人民在过去一百多年来从历史经验教训中得出来的奋斗目标,有无数 的先烈为此而前赴后继。民主可以富民强国,这是近代以来通过“戊戌变法”和“五四运动”反复得出的普遍的共识。然而,今天在改革开放30年后,国家和一些 人富裕了,人们对民主更迷茫了!在一些人看来,不要民主,我们富裕得比其他国家更快。有了民主出现“多数人暴政”怎么办?于是批判民主的学者开始大行其 道,得到了政治精英和财富精英的青睐。“民主是个好东西还是个坏东西”这潭清水被他们搞浑了,在21世纪的中国竟然成了一个问题。没有民主照样可以富裕, 这点好像得到了证明,就像文盲也可以发财一样。民主与发财好像没有必然的联系,尽管文盲发财与有知识和智慧的人发财可能会有所不同,就像山西的煤老板发财 与比尔・盖茨通过创造微软帝国发财在来钱之道和用钱之道上有所不同一样。反民主论者不关心前者的发财是以牺牲许多人的生命、健康和基本权利为代价,他们可 以论证没有民主可以富裕,并只对民主的缺陷津津乐道。但是,他们并不能回答没有民主能不能实现社会平等和公正、没有民主能不能保障基本人权、没有民主能不 能有真正的社会稳定、没有民主能不能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系列问题。

 

  本书作者是我国著名的宪法学者,著作等身,他在国外和国内有很多的研究和考察,对民主法治有很多实践的经验、深刻的研究和见解。由他来诠释民主的真义和功能其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

 

   宪法和宪政的关系已有许多论述。在英文就是Constitution和Constitutionism的不同。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现今世界上只有宪法 而无宪政的不在少数。只有当宪法后面加上-ism时,才能称为宪政,这个小小的后缀就是“主义”、“理念”。那么什么样的宪法可以称之为“主义”、“理 念”呢?就是当它把民主、自由的理念称为自己的精神和主义时,才称其为宪政。

 

   当代的宪政理论认为:宪法就是国家和人民之间订立的契约,这个契约首先要明确公权力是哪里来的?这就是“主权在民”,即主权是人民授予的,这就是民主的 思想。这个契约还要明确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保障,要规定人民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公权力必须承诺全力予以保障,这就是自由的思想,人权 的思想。没有民主与自由,哪里来的宪政?没有民主与自由,哪里来的法治?

 

  蔡定剑教授为中国的法治、中国的宪政呐喊不遗余力,在其新作问世之际,嘱我为之作序,欣然命笔,题为“为民主呐喊”以飨读者! 

                                   

   2009年11月8日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


【江平简介(上图)江平,男,著名民商法学家、社会活动家,1930年出生于大连,祖籍浙江宁波。1948年,考入燕京大学新闻系。1949年北平解放,江平参加了北平市团委筹委会的工作。
    1951年8月,选入新中国首批留苏学生,进入莫斯科大学学习法律。期间,参加中国学生会的工作,与当时担任学生团委工作的戈尔巴乔夫共过事。1955年 担任过著名法学家史良所率中国司法访问团的俄文翻译工作。1956年以全优获得毕业文凭,完成学业。怀着满腔报国热情的他年底就回了国,之后在北京政法学 院工作,任教于民法教研室。
    1957年开始了,“国之不复,何以为家”,右派、家散、……
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3年-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 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199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992年);中国经济法 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1995年 至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

【蔡定剑简介(下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1986年至2003年底先后供职于全国人 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处,任职至副局长。2004年1月始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主要从事宪法、中国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制度、选举制 度的研究。2002年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http://ncn.org/view.php?id=77301





--
NCN 于 1/27/2010 06:14:00 下午 发布在 新世纪 New Century Net



--
ZhangWeiguo
818-921-7086
http://www.NCN.org
http://twitter.com/zhangweiguo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