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人合法妻子因冤案在中国受残害,举报无门急
求国际援助!!!我要尊严和名誉,别再残害我!
一、真实资料:
求助人:加拿大人合法妻子,孙某 英文教师 联系电话:13315352166 有真实录音证明
求助人爱人:加拿大人 宋某 药剂师
加拿大人合法妻子被李某诬告,与丈夫远隔重洋分居近一年半,并被李某朋友殴打致伤,而且现在仍然被恶意诉讼,举报无门,请求国际援助!
二、事情经过:
2007年12月14日,我与加拿大人宋某从谈恋爱走进结婚的殿堂。原定08年6月移民加拿大与丈夫团聚。但07年11月李某(李志贞 职工 秦皇岛市开发区旭硝子公司 电话 8018318 )恶意诉讼使我被滞留国内,与丈夫无法团聚。李某因额财产萌生骗意,不料被我识破,我结婚后,李某仍然纠缠。
而后遇到了善良的加拿大籍华人宋某,并且彼此深爱,年底飞回国内办理结婚,而且婚礼很美好,甜蜜。
可李某又在我蜜月中打来骚扰电话,并诋毁我名誉,使我丈夫独守空房,恨我是骗子,使我我更加痛不欲生。因李某的超额查、恶意诉讼,我到秦皇岛市信访、人大、政法委等部门反映。说只是监督部门没有执法权利,只能督办,而且中央高级法院的举报电话也打不通,举报信如也如石沉大海。
法院称只要李某起诉就给立案,不进行审查,答辩中去辩解,意思是必须和他打官司,不管他起诉什么,你就要应诉。现在因为李某的侵扰我已经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多次自杀未遂。如此以往,我一定会被折磨死在国内!救救我和家人!
李某虽然买通法官但由于我证据确凿,李某终审败诉,使李某极其愤怒,令其朋友08年9月30日对我进行殴打,至今被殴打事情仍未解决。
而9年2月26日我得知,我的房子由北戴河法院查封,理由是因财产权属案,提供担保物远小于被查封物七十万而顺利查封。
08年10月李某又以同一案由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院顺利立案,是已经审结的案件秦皇岛市中级法院667号。
毕某捏造我户口迁移,将案件顺利移交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
09年3月案件仍为悬案。未能解决。
但是3月5日秦皇岛中级法院给的答复是,查封是对的,而且立案也是正确的。案件在北戴河区法院。
我又要再被困在国内一年半,救救我!法院真的是滴水不漏,百姓怎么生活。
三、事实证据:
1、的结婚证件;
2、婚证的公正书,英文版和中文版;婚礼宴席的录象,平时的
3、大量录音证明:无意中录制下劳动案件当事人的上级领导给法官打来求情电
话,可见冤案众多。
4、件办理不明晰同样是查封,法官看人办案;
5、级法院超额查封已成事实,中级法院迟迟不审判。
6、誉权侵犯,致使夫妻相隔两岸,法院因损害程度不够不予以惩处。
加拿大很是讲诚信国家,如有任何隐瞒会绝签。因原告顺利立案,并恶意诉讼造成我滞留国内,没办法团聚。原告并诽谤我使我老公误认为我是国际婚姻骗子,我欲办理签证,但由于民事案件不能办理。故不合理立案必须撤除,消除国际影响,最快移民,证明孙某不是北戴河的国际婚姻骗子。
((二))消除国际影响,中国善良女孩不是国际婚姻骗子
当今国际上有种说法,中国女孩是国际婚姻骗子。具体是中国女孩为得到移民的机会,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去以婚姻为目的办理移民,到国外得到身份后,再与其合法丈夫离婚,将国内的前男友移民到国外,或者是再另寻新欢。
中国女孩悲痛欲绝,下面就是一个被称为国际婚骗中国女孩的确切经历。为中国女孩平反。
主人公:
(1)中国女孩:孙某,职业:英文教师和英文翻译
(2)中国男人:李某,(恶意诉讼者)职业:秦皇岛市开发区外企职员
事情梗概:
李某因巨额财产萌生骗意,不料被孙某识破。孙某因为遇到真命天子远嫁加拿大,因为孙某发过誓言无论何时都不离开自己的丈夫。李某不甘心,买通法院,使孙某滞留国内,捏造国际婚骗事实。
(一)、招来横祸经过:
(1)网上飞来的横祸,李某以欺骗手段欲获得财产:
2007年1月1日孙某与李某通过网络相识,由于孙某单纯听信李某称其创业艰辛,大学时失去父亲等等,被蒙骗。孙某是英文教师,接触的是孩子和家长,社会经验及少,而且从未谈过恋爱,被这样突如其来的关怀所蒙骗。
自李某追求孙某以来,经常询问其一直在秦皇岛信息港长期做会员广告的事,广告的内容是出租或出售旅馆和出兑十亩地及上面附着物在内得三千平方米的房子。后恶意诉讼者得知房子无法贷款,找理由与中国女孩闹别扭,5以后不再追求幸存者。
(2)网络骗局谢幕,李某另寻目标
孙某悲痛欲局绝,一百天,每天给李某发邮件短信打电话,可是都没有回音,因孙某不相信这美好来去得如此快。孙某和加拿大籍华人相爱三个月后,走进婚姻殿堂,而后李某又在孙某的蜜月中打来骚扰电话,并诋毁其名誉。有录音证明。现在因为李某的侵扰孙某已经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并且多次自杀未遂。
(3)骗局被识破而已诉讼者不甘心,毁掉幸存者前程。
自2007年11月15日起李某滥用诉权三次起诉孙某以财产权属立案,使孙某不能顺利移民。因有民事官司不能办理移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恶李某败诉.可事情还没有结束.
08年10月孙某又以同一案由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院立案,北戴河法院又以孙某迁移,将案件顺利移交到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至今未审理
(二)、李某欺瞒法院目的,捏造国际婚骗事实。
捏造孙某是国际婚姻骗子的事实。因孙某是真心与加拿大籍华人相爱到走进婚姻殿堂。李某行骗未成功。以报复孙某,以起诉房子为借口,明知不能胜诉,来拖住孙某不能移民。(有大量录音证)
(三)、李某无视法律,欺瞒法院,浪费国家法律资源,事实体现。
(1)07年11月李某以孙某房子合同复印件立案并且顺利查封;
(2)查封时用的是远小与被查封物七十万的财产做担保;
(3)将已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案件,以同案由再次在同级北戴河区人民
法院立案
(四)、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立案主管人员的疑惑不解
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立案厅主管人员,09年2月26日下午两点零四分打过来, 0335-8017859
北戴河法院将已经终审结束的财产权属案件,第二次立案,并超额七十万查封房屋。又以户口迁移,将案件转到原告第一次立案处秦皇岛开发区法院,而四个月来法院仍不知由谁来处理此案,致使被告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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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没办法与爱人团聚移民的原因:
一、滥用诉权,法院立案
孙某于07年12月在与加拿大籍华人登记结婚,原定08年6月顺利移民加拿大,但中级法院民一厅王庭长出示红头文件,有民事和刑事案不允许办签证更不许移民。
加拿大很是讲诚信国家,如有任何隐瞒会绝签。因恶意诉讼者顺利立案,并造成滞留国内,没办法团聚。民事案件不能办理移民。
二、诽谤孙某是国际婚姻骗子,恶意诉讼者通过查询其通话纪录。查到孙某爱人电话,告知其爱人是假结婚,得到身份后离婚,再与李某结婚。将李某移民到加拿大。
三、对于恶意诉讼者办移民难的原因:
(一)、投资移民条件是至少要四百万放在加拿大五年不能用。
(二)、而技术移民必须要有愿意接受的公司,而且英文水平一定要优秀,并且由于经济危机审理的非常严格。所以移民非常难。
- 隐藏引用文字 -
((三))中国的整风年究竟是在为何人整风,河北省秦皇岛市
区北戴河区人民法院顶风上,多少"躲猫猫"(冤案)在
其中?别再放纵地方法院!
一、无意中发现劳动争议孙姓工人死亡案
件 躲猫猫"
09年2月26日上午10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法庭内正在审理劳动争议孙姓工人死亡案件,而与正在审案法官同一个办公室的另一法官马军,却在10点半接到上级领导打来的求情电话,马军接电话后答应会全力驳回电话中的劳动争议案,并且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
疑问:
1 求情电话究竟是什么人打来?
2 是何人胆敢求情电话打到办公室来?
3 正在审理的劳动争议案和电话求情的劳动争议案,究竟有没有必然联系.
4 如两案没有必然联系,那求情电话是想驳回的是什么劳动争议案件?
5在另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是否也有人伤亡?
人民法官接到电话后的表现,明确知道劳动法有规定,不能违法,而且告知求情者原告有坚持将官司进行到底的决心并且原告懂得法律.但法官却依然答应电话中的求情人一定会找理由驳回案件,态度一直是嘻哈状态.而且电话中说北戴河法院有很多积压案件,并且留下求情人的联系方式,已经违背一个法官的职责,公正严明.究竟有多少冤魂在北戴河法院未能昭雪?请媒体关注.
二、珍贵的资料:
求情电话,十几分钟,嘻嘻哈哈状态接电话.
三、北戴河法院"躲猫猫"的幸存者(我)
幸存者的亲身经历:
被告在原告恶意诉讼期间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而且信访和人大纪检部门的负责人称他们也清楚很多案件都有违法的地方但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监督.不能执法.有录音资料证明
07年11月幸存者接到原告的第一次恶意诉,以财产权属立案,经过六个月的审理原告撤诉,几天后又以同一案由再次立案,原告又败诉,后原告又上诉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告败诉.可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08年10月原告又以同一案由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院顺利立案,北戴河法院又捏造被告户口迁移的事实,将案件顺利移交到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至今未审理.
而且房子一直被超额七十万查封,至今未解除查封. 以至被告损失惨重险些丧命,而且被扣上国际骗子的名词.因为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的王厅长拿出红头文件,告知有民事或刑事案件不能办理签证更不能移民.以至被告滞留国内.
事实依据:
第二段录音资料是连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的立案厅的庭长都奇怪,为什么会再次立案,而且北戴河法院移交案件时为何捏造事实.
第二段开发区法院立案主管人员假疑惑:
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立案厅主管人员,09年2月26日下午两点零四分打过来,电话来源 0335-8017859
北戴河法院将已经终审结束的财产权属案件,第二次立案,并超额七十万查封房屋。又捏造户口迁移事实,将案件转到原告第一次立案处秦皇岛开发区法院,而四个月来法院仍不知由谁来处理此案.
开发区法院的立案厅的庭长疑惑:
一、北戴河法院为何以财产权属再次立案,究竟是为什么?
原告07年已经在开发区法院以财产权属立案,08年底中级法院已经做出原告败诉终审判决。
二、北戴河法院为何移交案件时捏造事实,目的何在?
开发区法院称被告的户口已迁移所以移交不得不收。事实并没有迁移口。
三、开发区法院称没有时间去审核,原告起诉就给立案。
四、开发区法院,同级法院出现移交案件不核实,押案不处理,立案后长达四个月不处理不上报。
五、被告现在房子被无辜查封从07年11月起至今,而且担保物小于查封物七十万。北戴河法院不予理睬。
三地方的人大信访部门无能为力,只能督办不办没办法,很多录音证明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 0335-3220689 人大信访 0335-3220319
河北省秦皇岛市政府热线 12345 市政府热线 0335-8901890
每个市政府的领导的邮件里均发过申冤的邮件,如石沉大海。
如发贴人不再登录那已成"躲猫猫"第二!电子版视听等已经发到国内外等论坛,秦皇岛市北戴河法院开发区法院不畏惧干部整风年,顶风而上,求情电话腻不可听!平生第一次打官司,能活到今天就已经是很幸运!而且被告把事实
今天公布是因为,07年从未打过官司,相信法院讲理,可是事实并如此.一年下来,知道很多内幕.为了拯救一方百姓不得不这么做,尽中国公民的权利.
法律根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8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在采取诉讼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2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刑事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超额保全严重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增长原告滥用诉权的错误行为。如房子在查封期间,遇天灾人祸使房子灭失,相差悬殊的担保物是不足以赔偿。
3、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驶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驶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4、此网址是谈,从本案谈"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http://www.lawtime.cn/info/anli/shen...1850444_4.html
5、"躲猫猫"案件出现不足为奇
最高法院及各地高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公布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0/2437354.html
这电话很早就打过,没有人接河北省的举报电话能响很久,老百姓到哪里说理去啊。
最高人民法院 010-65290999 65299844
求国际援助!!!我要尊严和名誉,别再残害我!
一、真实资料:
求助人:加拿大人合法妻子,孙某 英文教师 联系电话:13315352166 有真实录音证明
求助人爱人:加拿大人 宋某 药剂师
加拿大人合法妻子被李某诬告,与丈夫远隔重洋分居近一年半,并被李某朋友殴打致伤,而且现在仍然被恶意诉讼,举报无门,请求国际援助!
二、事情经过:
2007年12月14日,我与加拿大人宋某从谈恋爱走进结婚的殿堂。原定08年6月移民加拿大与丈夫团聚。但07年11月李某(李志贞 职工 秦皇岛市开发区旭硝子公司 电话 8018318 )恶意诉讼使我被滞留国内,与丈夫无法团聚。李某因额财产萌生骗意,不料被我识破,我结婚后,李某仍然纠缠。
而后遇到了善良的加拿大籍华人宋某,并且彼此深爱,年底飞回国内办理结婚,而且婚礼很美好,甜蜜。
可李某又在我蜜月中打来骚扰电话,并诋毁我名誉,使我丈夫独守空房,恨我是骗子,使我我更加痛不欲生。因李某的超额查、恶意诉讼,我到秦皇岛市信访、人大、政法委等部门反映。说只是监督部门没有执法权利,只能督办,而且中央高级法院的举报电话也打不通,举报信如也如石沉大海。
法院称只要李某起诉就给立案,不进行审查,答辩中去辩解,意思是必须和他打官司,不管他起诉什么,你就要应诉。现在因为李某的侵扰我已经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多次自杀未遂。如此以往,我一定会被折磨死在国内!救救我和家人!
李某虽然买通法官但由于我证据确凿,李某终审败诉,使李某极其愤怒,令其朋友08年9月30日对我进行殴打,至今被殴打事情仍未解决。
而9年2月26日我得知,我的房子由北戴河法院查封,理由是因财产权属案,提供担保物远小于被查封物七十万而顺利查封。
08年10月李某又以同一案由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院顺利立案,是已经审结的案件秦皇岛市中级法院667号。
毕某捏造我户口迁移,将案件顺利移交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
09年3月案件仍为悬案。未能解决。
但是3月5日秦皇岛中级法院给的答复是,查封是对的,而且立案也是正确的。案件在北戴河区法院。
我又要再被困在国内一年半,救救我!法院真的是滴水不漏,百姓怎么生活。
三、事实证据:
1、的结婚证件;
2、婚证的公正书,英文版和中文版;婚礼宴席的录象,平时的
3、大量录音证明:无意中录制下劳动案件当事人的上级领导给法官打来求情电
话,可见冤案众多。
4、件办理不明晰同样是查封,法官看人办案;
5、级法院超额查封已成事实,中级法院迟迟不审判。
6、誉权侵犯,致使夫妻相隔两岸,法院因损害程度不够不予以惩处。
加拿大很是讲诚信国家,如有任何隐瞒会绝签。因原告顺利立案,并恶意诉讼造成我滞留国内,没办法团聚。原告并诽谤我使我老公误认为我是国际婚姻骗子,我欲办理签证,但由于民事案件不能办理。故不合理立案必须撤除,消除国际影响,最快移民,证明孙某不是北戴河的国际婚姻骗子。
((二))消除国际影响,中国善良女孩不是国际婚姻骗子
当今国际上有种说法,中国女孩是国际婚姻骗子。具体是中国女孩为得到移民的机会,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去以婚姻为目的办理移民,到国外得到身份后,再与其合法丈夫离婚,将国内的前男友移民到国外,或者是再另寻新欢。
中国女孩悲痛欲绝,下面就是一个被称为国际婚骗中国女孩的确切经历。为中国女孩平反。
主人公:
(1)中国女孩:孙某,职业:英文教师和英文翻译
(2)中国男人:李某,(恶意诉讼者)职业:秦皇岛市开发区外企职员
事情梗概:
李某因巨额财产萌生骗意,不料被孙某识破。孙某因为遇到真命天子远嫁加拿大,因为孙某发过誓言无论何时都不离开自己的丈夫。李某不甘心,买通法院,使孙某滞留国内,捏造国际婚骗事实。
(一)、招来横祸经过:
(1)网上飞来的横祸,李某以欺骗手段欲获得财产:
2007年1月1日孙某与李某通过网络相识,由于孙某单纯听信李某称其创业艰辛,大学时失去父亲等等,被蒙骗。孙某是英文教师,接触的是孩子和家长,社会经验及少,而且从未谈过恋爱,被这样突如其来的关怀所蒙骗。
自李某追求孙某以来,经常询问其一直在秦皇岛信息港长期做会员广告的事,广告的内容是出租或出售旅馆和出兑十亩地及上面附着物在内得三千平方米的房子。后恶意诉讼者得知房子无法贷款,找理由与中国女孩闹别扭,5以后不再追求幸存者。
(2)网络骗局谢幕,李某另寻目标
孙某悲痛欲局绝,一百天,每天给李某发邮件短信打电话,可是都没有回音,因孙某不相信这美好来去得如此快。孙某和加拿大籍华人相爱三个月后,走进婚姻殿堂,而后李某又在孙某的蜜月中打来骚扰电话,并诋毁其名誉。有录音证明。现在因为李某的侵扰孙某已经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并且多次自杀未遂。
(3)骗局被识破而已诉讼者不甘心,毁掉幸存者前程。
自2007年11月15日起李某滥用诉权三次起诉孙某以财产权属立案,使孙某不能顺利移民。因有民事官司不能办理移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恶李某败诉.可事情还没有结束.
08年10月孙某又以同一案由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院立案,北戴河法院又以孙某迁移,将案件顺利移交到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至今未审理
(二)、李某欺瞒法院目的,捏造国际婚骗事实。
捏造孙某是国际婚姻骗子的事实。因孙某是真心与加拿大籍华人相爱到走进婚姻殿堂。李某行骗未成功。以报复孙某,以起诉房子为借口,明知不能胜诉,来拖住孙某不能移民。(有大量录音证)
(三)、李某无视法律,欺瞒法院,浪费国家法律资源,事实体现。
(1)07年11月李某以孙某房子合同复印件立案并且顺利查封;
(2)查封时用的是远小与被查封物七十万的财产做担保;
(3)将已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案件,以同案由再次在同级北戴河区人民
法院立案
(四)、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立案主管人员的疑惑不解
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立案厅主管人员,09年2月26日下午两点零四分打过来,
北戴河法院将已经终审结束的财产权属案件,第二次立案,并超额七十万查封房屋。又以户口迁移,将案件转到原告第一次立案处秦皇岛开发区法院,而四个月来法院仍不知由谁来处理此案,致使被告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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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没办法与爱人团聚移民的原因:
一、滥用诉权,法院立案
孙某于07年12月在与加拿大籍华人登记结婚,原定08年6月顺利移民加拿大,但中级法院民一厅王庭长出示红头文件,有民事和刑事案不允许办签证更不许移民。
加拿大很是讲诚信国家,如有任何隐瞒会绝签。因恶意诉讼者顺利立案,并造成滞留国内,没办法团聚。民事案件不能办理移民。
二、诽谤孙某是国际婚姻骗子,恶意诉讼者通过查询其通话纪录。查到孙某爱人电话,告知其爱人是假结婚,得到身份后离婚,再与李某结婚。将李某移民到加拿大。
三、对于恶意诉讼者办移民难的原因:
(一)、投资移民条件是至少要四百万放在加拿大五年不能用。
(二)、而技术移民必须要有愿意接受的公司,而且英文水平一定要优秀,并且由于经济危机审理的非常严格。所以移民非常难。
- 隐藏引用文字 -
((三))中国的整风年究竟是在为何人整风,河北省秦皇岛市
区北戴河区人民法院顶风上,多少"躲猫猫"(冤案)在
其中?别再放纵地方法院!
一、无意中发现劳动争议孙姓工人死亡案
件 躲猫猫"
09年2月26日上午10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法庭内正在审理劳动争议孙姓工人死亡案件,而与正在审案法官同一个办公室的另一法官马军,却在10点半接到上级领导打来的求情电话,马军接电话后答应会全力驳回电话中的劳动争议案,并且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
疑问:
1 求情电话究竟是什么人打来?
2 是何人胆敢求情电话打到办公室来?
3 正在审理的劳动争议案和电话求情的劳动争议案,究竟有没有必然联系.
4 如两案没有必然联系,那求情电话是想驳回的是什么劳动争议案件?
5在另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是否也有人伤亡?
人民法官接到电话后的表现,明确知道劳动法有规定,不能违法,而且告知求情者原告有坚持将官司进行到底的决心并且原告懂得法律.但法官却依然答应电话中的求情人一定会找理由驳回案件,态度一直是嘻哈状态.而且电话中说北戴河法院有很多积压案件,并且留下求情人的联系方式,已经违背一个法官的职责,公正严明.究竟有多少冤魂在北戴河法院未能昭雪?请媒体关注.
二、珍贵的资料:
求情电话,十几分钟,嘻嘻哈哈状态接电话.
三、北戴河法院"躲猫猫"的幸存者(我)
幸存者的亲身经历:
被告在原告恶意诉讼期间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而且信访和人大纪检部门的负责人称他们也清楚很多案件都有违法的地方但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监督.不能执法.有录音资料证明
07年11月幸存者接到原告的第一次恶意诉,以财产权属立案,经过六个月的审理原告撤诉,几天后又以同一案由再次立案,原告又败诉,后原告又上诉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告败诉.可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08年10月原告又以同一案由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院顺利立案,北戴河法院又捏造被告户口迁移的事实,将案件顺利移交到到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至今未审理.
而且房子一直被超额七十万查封,至今未解除查封. 以至被告损失惨重险些丧命,而且被扣上国际骗子的名词.因为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的王厅长拿出红头文件,告知有民事或刑事案件不能办理签证更不能移民.以至被告滞留国内.
事实依据:
第二段录音资料是连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的立案厅的庭长都奇怪,为什么会再次立案,而且北戴河法院移交案件时为何捏造事实.
第二段开发区法院立案主管人员假疑惑:
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立案厅主管人员,09年2月26日下午两点零四分打过来,电话来源
北戴河法院将已经终审结束的财产权属案件,第二次立案,并超额七十万查封房屋。又捏造户口迁移事实,将案件转到原告第一次立案处秦皇岛开发区法院,而四个月来法院仍不知由谁来处理此案.
开发区法院的立案厅的庭长疑惑:
一、北戴河法院为何以财产权属再次立案,究竟是为什么?
原告07年已经在开发区法院以财产权属立案,08年底中级法院已经做出原告败诉终审判决。
二、北戴河法院为何移交案件时捏造事实,目的何在?
开发区法院称被告的户口已迁移所以移交不得不收。事实并没有迁移口。
三、开发区法院称没有时间去审核,原告起诉就给立案。
四、开发区法院,同级法院出现移交案件不核实,押案不处理,立案后长达四个月不处理不上报。
五、被告现在房子被无辜查封从07年11月起至今,而且担保物小于查封物七十万。北戴河法院不予理睬。
三地方的人大信访部门无能为力,只能督办不办没办法,很多录音证明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
河北省秦皇岛市政府热线 12345 市政府热线
每个市政府的领导的邮件里均发过申冤的邮件,如石沉大海。
如发贴人不再登录那已成"躲猫猫"第二!电子版视听等已经发到国内外等论坛,秦皇岛市北戴河法院开发区法院不畏惧干部整风年,顶风而上,求情电话腻不可听!平生第一次打官司,能活到今天就已经是很幸运!而且被告把事实
今天公布是因为,07年从未打过官司,相信法院讲理,可是事实并如此.一年下来,知道很多内幕.为了拯救一方百姓不得不这么做,尽中国公民的权利.
法律根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8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在采取诉讼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2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刑事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超额保全严重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增长原告滥用诉权的错误行为。如房子在查封期间,遇天灾人祸使房子灭失,相差悬殊的担保物是不足以赔偿。
3、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驶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驶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利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4、此网址是谈,从本案谈"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http://www.lawtime.cn/info/anli/shen...1850444_4.html
5、"躲猫猫"案件出现不足为奇
最高法院及各地高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公布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0/2437354.html
这电话很早就打过,没有人接河北省的举报电话能响很久,老百姓到哪里说理去啊。
最高人民法院 010-65290999 6529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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