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1, 2009

【权利:1744】 郭永丰公开控告深圳当局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公民监政会的联署与申请活动,严格按照中共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推动,绝没有丝毫超越之处,但是,如此温和路线,也受到深圳乃至全国腐败黑恶势力的打压,这真是匪夷所思。虽然中国眼下还不是完全法制的国家,但与过去相比,这种进步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我本人也始终相信,即便在中共体制内,腐败黑恶势力只是极少数人,但在极少数这类败类的操纵下,让共产党及其政府的这锅汤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彻底败坏,党内有浩然正气和良心的高官,应该深刻反省这个问题,并且还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帮助本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正如周永康先生最近所说,不能让极个别害群之马污染公平正义的社会大环境,从而也败坏整个公安系统的名声。为此,我高举法制利剑,勇敢面对这种邪恶挑战,与深圳腐败黑恶势力坚决斗争到底,捍卫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格和尊严,在此特公开控告深圳腐败黑恶势力对我的犯罪行为如下:
(注:如有律师愿意协助,请与我本人直接联系!作为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温和推动者,以启蒙大众为己任,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地开展启蒙民众的工作,现为自由撰稿人,职业民主推动者!
由于此次关押,笔者顿感深圳当局的极致邪恶,故在此申明,本人无任何其它不良嗜好,比如"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都与我无缘,如不是以推广中国公民监政会理念或举办临时筹备小组会议等活动被抓捕的话,其它所有由当局一手所公开提供罪证,都是栽赃陷害或变相打压,请朋友们通过这种陷害或打压,认清中共深圳腐败黑恶势力的险恶用心。)
一、控告深圳南山区西丽镇派出所非法软禁我:
2008年12月27日凌晨5点左右,正欲去北京民政部、监察部等咨询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情况的我,在深圳市公安局经常与我打交道的国保指挥下,由我所居住地西丽派出所多名干警和保安人员将我强行带到南山区松坪山朗山酒店非法软禁起来。
二、控告南山区国保不提供早餐和午饭给我:
由于我早上没有吃早餐,直到下午两点钟也未见他们送午饭给我,这让我很生气。
三、控告南山区国保非法给房东施压驱赶我家搬迁:
我给在家的女儿打电话得知,在我被软禁后,我所居住房屋被房东停了水电,家里立刻断了水电,家人也无法做饭、洗衣服、冲马桶等,并被房东严厉告知三日内必须搬出该出租屋。这让我怒火万丈。因为,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吃住,住房不保,怎能安身立命?如果没有深圳南山区国保人员的施压,本是平民的房东,何能如此猖狂放肆?尤其是,此前长期与我打交道的该国保人员正好跟我谈起要我到深圳宝安区等什么地方从新租房的事情,以便让我少给他们添麻烦。
四、控告南山区国保非法剥夺我的通话权:
此时,深圳民主人士赵达功来电话,我刚要接,就被看管我的小古拔掉电话线,严重侵犯我的通话权。
五、控告南山区高新派出所对以上事实的严重渎职与不作为行为:
六、控告南山区高新派出所非法拘留我十天的犯罪行为: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本是合法公民的笔者,对这种严重知法犯法的行为极为愤怒,再加由于我早前患甲亢病长达4年之久,虽然有所痊愈,但在这种刺激下极难控制自己,所以便一怒之下,操起电话机向该人头上砸了一下。
待心情稍微平静之后我立刻向该人当面连续道歉多次。我说,无论对错,我打人是错误的,希望赔偿他的轻伤治愈费用。之后,我还多次要求去医院或再次见到该小伙子当面道歉,给他买点小补品的,但南山区的国保没有让我再见到该小伙子。
当该小伙子去医院检查之后,我被带到高新派出所,关押至凌晨2点钟,在南山区该国保人员的要求下,写了如下保证书后才由我夫人前来接我回家。
1、保证年前不去北京;2、保证不再写与公民监政会有关的任何文章;3、保证支付医药费和损坏的电话机费用(关于此条我说没那么多钱,该国保人员说只要我求他就可以解决)。
他们说,如果我不兑现承诺,派出所可以随时派人逮捕我,并可以判我三年监禁。
为了兑现承诺,我如实严格履行着,他们也长期没有再来骚扰我。
在往年,过春节前他们一定会来看我的,但这次不再来。直到春节过后很长时间,深圳国保才找了我一次,说中国公民监政会怎样发展,我说希望政府能主导,并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
那次谈话时他要求我说,召开筹备会议不要去北京,不要在深圳散发传单,一旦发现都与我有关,一定要严厉惩治。也不让我在深圳反腐败,不能在深圳召开任何会议,我去任何地方时都必须告知他们,等等。最后问我去不去旅游,我说不感兴趣。
之后,我一直在网上推广万人联署的建议书,也意识到他们可能要在两会其间关押我,果然,他们真的就利用这次事件变相狠狠地操了我一下。

万人联署申请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建议书----清除腐败,铲除邪恶,还社会公平正义,早于去年底在北京邮寄给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九常委各一份。
2009年3月3日上午9点多----中共两会召开之日,我正在酝酿两会上的建言,也等待来自中共高层的文明答复,突然,我家的房门被人敲响,我问干什么,该楼物业管理的一保安员答道:"请开门我要修水电。"我随口说我家的水电没有问题。他说是修别人家的,必须从我们的屋子动工。我听信之,但还是不放心,通过猫眼向外看,只看见该保安员一人,便随手打开房门,只见三名全副武装的年轻警察猛地挤了进来,不由分说,就将我完全控制,为争抢电话,竟然与我扭在一起。
我说我必须打电话通知我女儿接正在上幼儿园的儿子,他们说他们会通知的,于是便将我强行带到高新派出所。
晚七时多,将我送到深圳南山区居留所,与正在等待劳动教养一年与一年以上的众多小偷关押在一起。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戴手铐,第一次穿囚衣、住牢房、吃牢饭。在与世完全隔绝的情况下,两眼半瞎(该囚室禁止囚犯戴金属架子的眼镜)的煎熬在漫漫长夜里。

七、控告南山区区委非法软禁我两日:
2009年3月13日晚上7点多,两会结束之日,在我的顽强抗争下,我算是被释放出狱了。但门口等待的众多人,又将我掠到一偏避的招待所里住了整两天(48小时),他们只告诉我是深圳南山区委宣传部的,他们既没有告诉为什么软禁我,也没有给我任何通知书,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关了48小时,心中根本无底,虽然我于第一天下午多次追问带队者,但他们无法交给我书面的材料,只说他们执行上级委派的任务,让我出来后直接与南山区委交涉。
八、控告南山区高新派出所非法剥夺我的通话权:
整个事件过程,完全剥夺我的通话自由。治安管理规定并没有剥夺我的这种权利。
具状人:郭永丰 200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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