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获得赔偿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0年5月8日
2010年4月30日上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顾问刘巍律师作为一名艾滋病患者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法院的开庭审理。
患者于九十年代中期在医院住院时接受了输血治疗,这些血液未经过艾滋病抗体检测。之后,患者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患者认为,感染艾滋病的这种损害结果是当年使用了不健康的血液所致。于是,患者以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医疗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医院同意赔偿艾滋病患者各项损失30万元。
-- 患者于九十年代中期在医院住院时接受了输血治疗,这些血液未经过艾滋病抗体检测。之后,患者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患者认为,感染艾滋病的这种损害结果是当年使用了不健康的血液所致。于是,患者以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医疗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医院同意赔偿艾滋病患者各项损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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