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7, 2009

【权利:2303】 继“严打”后的又一重大发明“捕诉合一”

"严打"后的又一重大发明"捕诉合一"

本来,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刑事案件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程序和量刑规定,但我们却总是以一些所谓的特殊时期,甚至是特殊案件而对这些成文的规定作出相当的灵活处理,使中国法律的权威几近丧失。在人们的看来,法律就如同一纸空文,还不如领导的批示管用,事实上,中国的法律长期以来一再被强奸。

如今又发明了"捕诉合一"这一司法工作流程,这里我们暂时还不知道这个"捕诉合一"工作流程倒底是一个什么流程?但至少它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肯定是有出入的,否则就没有必要专门发明这个"捕诉合一"的工作流程了,这就好象之前的几次"严打",到了一定的时期,政府感觉时局有一定的不稳,群体事件或是恶劣的刑事案件多起来的时期,政府就起动了"严打",所谓"严打"就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简称,"严打"给人以这样的自然联想:平时不严甚至松懈,才导致现在必须"严打"

所以"严打""捕诉合一"一样,其实就是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至少在掌握处罚的尺度上是前后有别的,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在司法程序上可以任意的简化或是缩短,在量刑上可松可严、可长可短,所有这些要完全看时局的需要,政府这样做实际上是在透支本身就缺乏权威性的法律的权威和信誉。法律乃至整个司法系统完全成了服务于政府的法治工具,司法的独立性已无从谈起,还怎么指望人民群众对中国的法制建设产生信心?

 

附:

乌鲁木齐"七·五"事件首批嫌犯甄别已近尾声

2009年07月16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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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乌鲁木齐七月十六日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今日透露,截至七月十五日,新疆对首批乌鲁木齐"七·五"事件疑犯的筛选、甄别工作已近尾声,检方将在近期对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

哈斯木·马木提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还从南疆的和田、喀什等各地抽调了百余名维吾尔族检察官正昼夜奋战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的五个看守所里,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筛选和甄别。

他介绍说,为尽快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新疆检方决定采取"捕诉合一"的工作方式,以完成对"七·五"事件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的任务。目前,新疆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和公诉处的检察干警已经将"捕诉合一"工作流程制定完成,等待首批犯罪嫌疑人上报至检方后开始启用新流程。"检方将依法严惩"七·五"暴力分子,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哈斯木·马木提说。

他说,新疆检方启动"捕诉合一"工作流程来实现快捕快诉,但从初审、立案到刑事拘留、批捕、公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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