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件人:""北京记者谢涛" <xietao868@126.com>"
发送日期:2009-07-06 15:57:37
收件人:"sjh88688@126.com" <sjh88688@126.com>,"xietaowq@126.com" <xietaowq@126.com>
主题: 河南周口: 利民药店公然出售虚假产品
继河南周口实验幼儿园发生集体中毒事件之后,日前,记者又接到周口崔女士反映,称其母亲吃了在周口利民药店购买的"金大"牌风痹康胶囊后出现全身浮肿、气喘,后经医院救治无效身亡。
据崔女士介绍,其母今年67岁,因收听周口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早6:45—7:00有李双德教授主讲的"风痹康"广告讲座,便拨打了咨询电话(周口利民药店送药热线),于2008年12月6日以每盒20元的 价格购买了10盒(赠送3盒)"风痹康" ,在服药12盒时出现全身浮肿、气喘症状,家人即送医院救治,经过一个多月的抢救,其母终因呼吸系统受到破坏身亡。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崔女士便走上了艰辛的维权路,无数次奔波于各职能部门,时至今日崔女士仍未得到周口利民药店的任何说法,无奈只好向媒体反映。崔女士表示,不管维权路多艰辛,她将坚持下去,让更多的老百姓免受假药的伤害。
2009年6月24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周口市五一路南段路西的利民医药超市,发现"风痹康"已停止销售。记者试图联系药店经理冷静想了解药店进货渠道及开展电台讲座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等相关情况,但服务员说经理不在也不知道经理电话。
随后,记者来到了负责食品安全的周口市卫生监督处。电话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从周口实验幼儿园集体中毒事件现场赶回来的周处长详细介绍了对"风痹康"的查处情况,并一再说在这件事上他们做得很圆满。周处长说,接到崔女士的投诉后,他们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按照"风痹康"外包装盒地址通过河南省卫生监督所向陕西省卫生监督所发函协查陕西金大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大牌"风痹康",接陕西省卫生监督所 "西安市昆明路无副8号门牌,陕卫新食字[2006]第236号陕西省卫生厅从未发过此文号"的回函后,对利民药店进行了依法查处,并于4月20日下达了(周)卫(食)罚字[2009]0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利民药店罚款8000元。
对药店通过广播讲座公然出售虚假标注的"风痹康",周处长也很无奈,如将此产品按"食品"对待,但该产品又有夸大功效甚至有疗效的宣传,应该按药品进行相关检验,其药品成分的检验问题不属于卫生监督处职权调整的范围,这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
食品药品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周口利民药店通过电台以教授讲座名义虚假宣传,电话热线出售这种说药非药说食品非食品的虚假标注产品,到底该由谁深究其责任?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让老百姓不再身受其害,这是崔女士艰辛维权和记者密切关注的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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