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12, 2009

【权利:1601】 新闻报料:2009年2月12日,北京三律师,向北京市司法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内容

    今天下午,律师杨慧文、唐吉田、李仁兵三人共同向北京市司法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司法局依法公开"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出租公房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赁日期、租赁价格、交费收据)"。
    司法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出具收收件回执。

杨慧文(手机13681108292)认为,依据七届律协会长李大进答记者问,北京市律师协会租用北京市司法局的办公用房,支付了巨额的租金。而司法局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业务主管机关,出租公有资产,与被管理社会团体进行经济交易,并收取巨额的租金,难免关联交易和强迫交易之赚,有许多无法说清的疑点,同时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的清廉形象和公信力,也令人对其如何监督管理律师协会持有很大的疑问。结合本次律师协会换届时司法局有关官员极力阻挠实行会员直选,就更加难免试图掩饰嫌疑。提出上述信息公开申请,一方面是作为一个公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同时也能达到,作为律协会员对协会的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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