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权利:1654】 中国电信腐败的内幕更加触目惊心,发人深思!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2月25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中国公民监政提供
中国特大电信腐败的冰山一角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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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人口大国更是一个电信大国,目前全国共有6.41亿部手机用户,国内许多网络运营商及黄色网站早在几年前就瞄准了这个群体纷纷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签约合作,通过手机代扣费来牟取暴利!这就是所谓的SP业务!由于SP这个行业在中国起步较晚,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于是出现了大量的违规经营和乱扣费.按每部手机每月扣几元或几十元钱,6.41亿多部手机就会给违规经营者带来每月数千万每年上亿元的暴利.于是又出现了这几年许多网络公司神奇般的创业及神话般的赢利!为了不丢掉这块巨大的暴利,国内众多的网络运营商不惜代价的在全国各地设立办事处和公关处,在移动和联通公司及各省通信管理局内部重金收买后台保护伞,又形成了当今鲜为人知的电信腐败!潜藏在电信界的官商勾结最后产生出令人震惊的一串串数字--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在全国"两会"指出:每年电信界违规扣费达70个亿;中央电视台<<中国法制报道>>:河南移动在2006年一年之内产生的违规扣费就达一亿元!
电信腐败是SP疯狂诈骗的核心要素!
电信腐败是黄色网站泛滥成灾的罪魁祸首!
2008年12月份期间,中国最大的网络运营商之一星浪网站(SP代码10668888)通过设置消费陷阱或向广大手机用户下发诱导宣传信息,内容是:人的姓名与一生中的贫富祸福有很大的关系,你想了解你命运的好坏吗?请编辑"JDB加姓名"回复后即可测算!只要收到这样内容完全相同的宣传短信,即便是手机用户并没有回复姓名去参与测算,但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以及星浪网站却凭这些内容完全相同的宣传短信在暗中扣高额的费用!这种利用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姓名算卦类业务进行欺诈经营和强行扣费的方式一个季度就让星浪网站非法牟利近一亿元的暴利!虽然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消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信产部的多项法规,但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却置各种法律法规与不顾,为了谋取暴利,长期与这些网站互相串通,设置消费陷阱欺诈经营,恶意侵害消费者的利益!08年12月份期间,我的三部手机号码分别为13137758796(河南联通号)、13162442635(上海联通号)、15834845888(吉林移动号)在收到星浪网站这样内容完全相同的宣传短信后虽然我并没有回复"JDB加姓名"去参与测算,但河南联通和上海联通吉林移动以及星浪网站却凭这些内容完全相同的宣传短信在暗中扣取高额的费用;其中13137758796这部手机被扣取384元的高额费用,扣费理由也很莫名其妙,并不是"姓名测试"却竟然是"短信互动"!
  我历尽周折开始向各个部门投诉举报上述几家公司,通过艰难的维权过程后,吉林移动和上海联通公司终于做出处理结果称:经调查,星浪网站的业务和扣费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进行双倍赔偿;对星浪网站业务存在的问题已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给用户造成的不便表示道歉!并对本人举报星浪网站违规经营、配合移动和联通公司打击SP诈骗的行为表示感谢!但惟独河南联通与河南省12315消费者维权中心在处理这起投诉中为了包庇星浪网站,置相关法律法规与不顾,设置重重障碍并利用极其卑鄙的手段进行刁难;尤其是河南省12315消费者维权中心,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虽然依法做出公正的处理结果并保证将对违法欺诈经营的几家公司进行严厉处罚,但时隔不久不但取消了对几家公司处罚而且又撤消了前期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至今未得到公正解决!
2008年1月20日至4月9日期间,我的3部手机13503756802/13071710246/13283752802经常收到中国知名网络运营商--深圳腾讯公司(代码10661700/10621700)擅自发送的垃圾短信,大概内容是:腾讯公司正在举办新春送大礼活动,只要发短信回答几道极其简单的问题就能得到高额的现金和时尚MP3、手机等大奖和Q币,百分之百中奖!由于短信内容极其诱人,又考虑到腾讯公司在国内吃了许多败诉的官司又被国家信息产业部通报批评应该不敢再违规经营了,于是我在4月7日及9日分别通过上述3部手机给深圳腾讯公司(代码10661700/10621700)回短信进行领奖!首先回答第一道选择题:张柏芝现在有几个孩子?81一个;82五个.下一题:2008年奥运会在哪里举办?81雅典;82北京.如此简单的问题被我一一答完后突然收到腾讯公司的一条信息:再回答一题就可拿大奖!但是,每一部手机在回答完最后一题时都会收到腾讯公司下发的这样一条短信:您在本业务的消费金额已达本月上限,不能领奖!什么奖品也没得到!第二天查询话费,每部手机均被以"短信传情"为由扣28元钱,但他们承诺的收费标准却为2元钱一次!我感到上当受骗!而腾讯公司利用这种卑鄙的骗术在2008年第一个季度就谋取了2.83亿元的巨额暴利!本人与2008年4月10日分别通过13503756802手机和13283752802手机向河南移动10086及河南联通10109696进行投诉;并于2008年4月23日向中国移动广东SP梦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上述三家单位接到举报后,河南联通公司很快于2008年4月13日打来电话做出处理结果称:经河南联通公司调查,深圳腾讯公司业务确实存在诸多问题,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进行双倍赔偿;对腾讯公司业务存在的问题已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给用户造成的不便代表联通公司表示道歉!随后河南联通一名工号为90037的主管人员又于2008年4月18日再次打来电话表示道歉,并代表河南联通公司对本人举报腾讯公司违规经营、配合联通公司打击SP诈骗的行为表示感谢;中国移动广东SP梦网管理中心随后也于2008年4月30日做出处理结果称:关于我反映深圳腾讯公司的问题,将于2008年5月对深圳腾讯公司做出最严厉的处罚:业务下线!而河南移动在处理这起投诉时,尽管腾讯公司涉嫌严重的违规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扣费和擅自改变经营内容等违法属于恶性违规事件,但为了包庇深圳腾讯公司可谓是花样百出、丑态百出、破绽百出!至今未做公正处理!
河南移动作为客户突破2600万户的一家大公司,竟敢如此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大公司尊严,如此猖狂的包庇违规网站!究竟是谁在背后操纵着这一切黑幕!
历尽周折我终于找到一位知情的业内人士,据这位知情者透露:凡是存在严重违规经营的大网站,其首先都会在河南郑州设立办事处和公关处,并且各家网站都会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和违规经营情况,每年专门支出几十万到上百万元的公关费用,用来在移动公司和通信管理局内部进行深入的公关,勾结一些领导官员为他们的违规经营保驾护航!当我问到腾讯公司严重违规经营为何却得不到移动公司的公正处理时,该知情者解释说,这主要是由于河南移动公司市场部的一名副总某某、客服部副总柳某和1860客户服务中心主管王某等几位领导起的作用,因为这几位领导和腾讯公司驻郑办事处的关系特别好!该知情者并称,不光是深圳腾讯公司,还有北京空中网及广州滚石公司等等许多国内知名的大网络公司,他们早在河南省境内把各主管领导的关系做的极其深入了,有的甚至直接把关系做到了最高层的领导那里!单凭用户个人力量想在移动公司或通信管理局投诉这些身价上亿元的大网站,几乎不可能得到公正处理!
河南移动没有公正!中国司法界难道也会没有公正吗?随后,我起诉至人民法院,欲通过司法途径来寻求公正,但由于当前司法现状加之对方又极其擅长公关,这个由穷老百姓状告中国第一大网络公司的案件从一开始就遇到了重重阻力与刁难,致使一个非常普通的民事官司却打的一波三折,目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法学专家们已介入此案,并对该案全程进行法律援助服务!
众所周知,黄色网站是被公认的一大社会丑陋现象,经营黄色网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但长期以来,河南移动及河南联通还积极与国内各种黄色网站和黄色声讯台进行密切合作!尤其是河南移动,为了包庇黄色网站和维护黄色网站的经济利益,还不断的开拓创新并率先在全国同行业中开发出两项"小发明",并且这两项"小发明"已成为河南移动公司包庇违法网站、违规处理问题的潜规则!
本人从2005年开始,不断向河南移动反映关于黄色网站的情况,但河南移动以种种理由进行推委;2006年5月,我又发现北京几家网络公司正在通过河南移动的扣费平台大肆的经营黄色网站业务,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我多次向河南移动进行反映.河南移动专门指派一名高水平的工作人员--2308号出面处理此事!2308号受理以后,百般进行狡辩,企图为黄色网站免责,当听说我已掌握相关证据后,立即换了一副面孔,义正辞严的威胁我说,观看黄色网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再敢投诉网站的话,将通知公安部门对我采取措施!不知是这一招曾经吓倒过不少人还是这一招确实能为黄色网站免责消灾,自从河南移动2308号工作人员发明出这一招后,这一发明成果一直被河南移动公司所采用,成为专门对付那些投诉黄色网站用户的一大"法宝"!
2007年1月至10月,国家公安部联合国家信息产业部等十个部委联合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打击黄色网站治理行动!但在此期间河南移动仍未停止与黄色网站的合作.2007年6月,我又发现好几家黄色网站正在举行裸体表演,并宣称只要输入移动手机号就能免费观看更精彩的节目!由于当时正是专项打击黄色网站行动的攻坚阶段,河南移动真的还敢与黄色网站合作吗?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于是我就在黄色网站上输入自己的河南移动手机号,果然,第二天查话费时发现被河南移动不明不白的扣了30元的费用.向河南移动进行投诉后,河南移动又指派另一位高手--2327号工作人员进行处理.2327号受理以后,在上班时间迟迟不予解决,却在下班时间一天晚上21点打来电话处理问题,2327号果然大将风范非同一般,话不投机直接就拿出河南移动2308号工作人员发明的一大法宝--威胁我说,观看黄色网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再敢投诉网站的话,将通知公安部门对我采取措施!
举报黄色网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经营黄色网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据理力争,并要求河南移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厉处罚黄色网站并对我的损失给予双倍赔偿60元!谁知2327号工作人员在维护黄色网站利益方面更具备发明创造精神!他深知关于双倍赔偿方面的相关规定,但为了最大限度降低黄色网站的损失,2327号竟规避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别出心裁的把双倍赔偿的相关规定与维护黄色网站的经济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开发出一个以单倍赔偿为基础然后再加上首条双倍的这么一个创意!最后赔偿我32元话费!等于是把黄色网站违规扣取的30元单倍退还以后又多退2元作为赔偿!2327号工作人员自豪的称自己这个小发明"既执行了双倍赔偿的相关规定,又维护了黄色网站和用户的双方利益"!并将自己的这个小发明美其名曰为"首条双倍,其余单倍"!
2327号工作人员开发的"首条双倍,其余单倍"的这个小发明当时立即引起河南移动的高度重视,并在河南移动内部受到广泛的效仿和借鉴,目前该项发明已被河南移动广泛的应用到了其他各类的投诉当中!但国家制定的《消法》第二十四条和《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十二条以及《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均有规定:霸王条款,其内容无效!
2007年10月,我发现互联网上又有几家大型的黄色网站正在进行脱衣表演、裸体聊天等色情服务,并且参与色情表演的全部为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网站宣称,只要输入移动手机号即可免费参与,我向河南移动进行反映后他们表示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将立即停止合作!到了2008年1月4日,我发现那几家黄色网站仍然在大肆的进行色情表演,并且参与色情表演的全部换成了十六七岁的少女和女中学生!网站宣称:本站现在免费开放注册,注册时如有资费说明,请勿担心会扣费本站绝对不收您任何费用!河南移动真的与黄色网站停止合作了吗?于是我就在黄色网站页面上输入自己的移动手机号,立即收到了北京星天下网络公司下发的短信,短信内容称,需要用户以短信形式回答出自己的年龄、性别等个人基本情况,才能注册成功.我用短信形式回答完所有问题后,手机莫名其妙的欠费停机了.经查询得知被河南移动与北京星天下网络公司扣了高额的费用!而资费提示却为"2元/次";扣费理由也很令人费解,竟然是"影视碟报站".我随即又向河南移动进行投诉,河南移动受理后先是百般狡辩企图替北京星天下公司免责,后来又要我拿出各种证据!我费尽周折进行调查取证!后来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河南移动终于做出处理,表示一定将经营涉黄业务的网站上报公安机关,并立即终止与该网站合作;对我的违规扣费按照河南移动2327号工作人员发明的"首条双倍,其余单倍"这个潜规则进行处理!
2008年1月20日,我再次发现那几家黄色网站还在进行脱衣表演、裸体聊天等色情服务,我在黄色网站上输入自己的移动手机号后,又被河南移动与北京星天下网络公司扣了高额的费用!我再次向河南移动投诉北京星天下网络公司,河南移动受理后称,如果这一次我能拿出相关证据的话,他们一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理!等我把各种证据摆到他们面前时,河南移动又一次做出保证,表示一定将经营涉黄业务的网站上报公安机关,并立即终止与该网站合作;对我的违规扣费仍然按照河南移动2327号工作人员发明的"首条双倍,其余单倍"这个潜规则进行处理!
2008年2月初,我的一位朋友称他的手机被一家黄色网站诈骗扣费了,后来我们一起到移动公司现场查询发现,果然又是被河南移动与北京星天下网络公司扣的费用!于是我再次向河南移动公司投诉北京星天下网络公司,河南移动受理后称,如果这一次我们真的能拿出相关证据的话,他们这一次将一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理!后来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河南移动再一次做出表示,保证一定将经营涉黄业务的网站上报公安机关,并立即终止与该网站合作,产生的违规扣费责成平顶山市移动公司进行处理;后来平顶山市移动公司严格遵守河南移动公司对社会承诺的双倍退费规定,全额进行双倍赔偿!
但在2008年2月份我和我的朋友们仍然发现那几家黄色网站在进行脱衣表演、裸体聊天等色情服务,我输入手机号后又被河南移动与北京星天下网络公司扣了高额的费用!河南移动受理投诉后,仍然表示一定把经营涉黄业务的网站上报公安机关,并立即终止与该网站合作;对于违规扣费按照河南移动2327号工作人员发明的"首条双倍,其余单倍"这个潜规则进行处理!后来我们向各级公安机关以及省政府扫黄办核实情况时,均被告知:从未接到河南移动上报的黄色网站......
河南联通这几年更是从未间断过与黄色网站的友情合作!虽然河南联通在包庇黄色网站和维护黄色网站的经济利益方面没有河南移动那么多的高招,但是河南联通与黄色网站的那种血浓与水的亲情和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及那种执着可谓是一点也不逊色于河南移动!
我从2005年开始就一直关注着河南联通与黄色网站的合作进展情况!2005年及2006年我无数次向河南联通进行反映有关黄色网站的情况,但河南联通同样以种种理由推委!2007年3月份,是河南联通与黄色网站合作史上最辉煌的鼎盛时期,大量的淫秽色情网站及脱衣表演、裸体聊天等色情服务都在通过河南联通这个扣费平台大肆的进行疯狂经营,非法谋取着巨额暴利!我在多次向河南联通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开始向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呼吁寻求帮助!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介入以后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在河南电视台的品牌栏目<<都市报道>>节目中多次给予暴光,但河南联通仍然不思悔改,一边与淫秽色情网站进行合作,一边又给国内众多的黄色声讯台提供接入服务!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我和我朋友的联通手机经常会收到一些诱导短信,内容几乎都是以模仿亲朋好友的口气,然后编造出各种特殊的理由让我们速回电话,等打通电话以后,对方却是一些妖声妖气的女性让我们陪她聊天,当问她们聊什么时对方便展开了各种充满下流淫秽的话题,所用的言辞不堪入耳!然而联通公司却在暗中扣取着高额的话费!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黄色声讯台!这就是联通公司的亲密合作伙伴!但是,我们每一次在向河南联通进行举报后,联通公司都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至今仍保持着密切合作!
其实,由于电信腐败导致的这些种种丑陋现象还决非是河南地区或其他地区的个别现象!从2007年1月到2008年4月期间,我们在河南、吉林、上海、北京、重庆等全国多个省、市,都发现严重存在类似的现象!虽然这些省、市的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在包庇违规网站方面都没有河南移动那么多的高招、妙招,但是违规情况都不亚于河南移动!
2007年6月,我发现上海移动和上海联通正在与北京的几家黄色网站进行合作,我在掌握了各种证据并进行全过程的录象监控拍摄以后,向上海移动和上海联通进行举报,尽管证据确凿,但这两家公司以种种理由百般狡辩,不予处理!其中,上海移动专门负责处理SP违规经营的1589号工作人员竟公开说,上海移动与黄色网站合作不存在任何问题,关于信息产业部的各种规定应该由信息产业部来执行,与上海移动没有任何关系!而上海联通的工作人员表现的更为弱智,在实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会不断的重复一句话:我们不存在任何问题、网站不存在任何问题......
每年的年终岁尾都是SP公司疯狂诈骗的高发期!2008年2月,是中国传统新春佳节,在此期间,我和我朋友都经常收到北京联信永益公司擅自发送的诱导短信称:有一位亲戚向你发了一个新年贺礼并有一段重要的录音留言,请速回短信提取!由于是春节期间,而且该公司又是多次下发这样的短信,于是我们就回短信提取,提取到最后,除了收到一些低级庸俗的女性色情照片外,根本就不存在有任何的录音留言,但却被该公司以"彩网简介"为由扣取高价的费用!而移动公司承诺的是2元一次!我们在向河南移动进行投诉时,受到河南移动的种种刁难,后来我们多次专程到河南移动公司进行现场交涉,他们才终于判定该SP存在严重违规!但同样是这个问题,我们向吉林移动进行反映后,吉林移动公司却多次告知我们说,该SP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后来我问吉林移动一个姓温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包庇SP公司,该工作人员以不敢得罪领导为由,让他们班长来回答,班长出面后终于说出实情,称是吉林移动公司的一位领导让他们这样做的,他们也很无奈!我立即把这个情况向吉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反映,吉林省通信管理局一名领导受理以后不但不依法进行处理,而且向北京联信永益公司驻吉林办事处进行通风报信!后来这家SP公司自己都主动承认业务确实有问题了,但吉林省通信管理局的这名领导为了袒护该SP公司还在大声叫喊:联信永益公司不违规,不存在任何违规…
在长期与黄色网站及违规网站作斗争的过程中,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除了无数次的阻挠、刁难和威胁我们以外,还多次暗中给这些网络公司通风报信!导致我们经常受到黄色网站和违规网站的恐吓与威胁;有些网站还口出狂言说,他们既然敢经营这些业务,就不怕用户投诉,如果用户能投诉倒他们的话,他们还吃什么、喝什么!此外,我们长期与黄色网站作斗争的行为还得不到通信管理局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其中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一名领导还曾经说我们是多管闲事、不务正业、走歪门斜道!有一次我向国家信息产业部举报中国著名的SP公司"北京恒基伟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严重违法经营时,信息产业部的一名专门负责处理SP违规经营的一位领导在接到投诉后,不但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违规SP公司,却打来电话对我进行严重威胁和辱骂!
目前,电信腐败这块巨大的社会黑幕已经越来越严重的遍及整个电信行业,导致大量的网络公司为了谋取巨额暴利猖狂的为所欲为,国家制定的许多法律法规如同一纸空文,政府各级监管机构如同虚设,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百姓无处申怨,令人痛心疾首!!!
谁敢揭开中国电信腐败、电信欺诈这块黑幕的冰山一角?
......
联系电话:13283752802 唐元春
E-MAIL:china0375@163.com
河南联通公司与星浪网站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您好!
河南联通公司正在与星浪网站开展业务合作,公开利用电信网络传播和经营"姓名测试"类国家和信产部明令禁止的算命占卜封建迷信业务,并通过设置消费陷阱欺诈经营和强行扣费等方式恶意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谋取暴利,希望能紧急介入严厉打击.
  星浪网站首先在用户手机按键内暗藏了一个联通在信的短信陷阱,只要用户不小心碰到手机某个按键,就会收到中国最大的网络运营商之一星浪网站(SP代码10668888)向广大手机用户下发的业务宣传信息,内容是:"人的姓名与人一生中的贫富祸福有很大的关系,你想了解你命运的好坏吗?请编辑"JDB加姓名"回复后即可测算";或者是"名字好早晚成龙,名字差一辈子受穷,你的名字如何呢?只要编辑"JDB加姓名"回复后即可测算"!只要收到这样内容完全相同的宣传短信,如果用户编辑"JDB加姓名"回复了会被扣费,如果用户没有编辑"JDB加姓名"也没有回复更会被扣费!08年12月份期间,我的三部手机号码分别为13137758796(河南联通号)、13162442635(上海联通号)、15834845888(吉林移动号)在收到这样内容完全相同的宣传短信后虽然我并没有回复"JDB加姓名"去参与测算,但河南联通和上海联通吉林移动以及星浪网站却凭这些内容完全相同的宣传短信在暗中扣高额的费用;其中13137758796这部手机被河南联通扣取384元的高额费用,扣费理由也很莫名其妙,并不是"姓名测试"却竟然是"短信互动"!
  本人随即通过电话向上述几家公司进行举报和投诉,上述几家公司接到举报后,吉林移动和上海联通公司很快做出处理结果称:经调查,星浪网站的业务和扣费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进行双倍赔偿;对星浪网站业务存在的问题已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给用户造成的不便表示道歉!并对本人举报星浪网站违规经营、配合移动和联通公司打击SP诈骗的行为表示感谢!
  惟独河南联通公司在处理这起投诉中,为了包庇星浪网站,置相关法律法规与不顾,设置重重障碍进行刁难!接到投诉后,专门负责审判SP欺诈经营的9024号工作人员不久便打来电话,称如果情况属实的话星浪网站的问题应该是非常严重的,将严厉处罚星浪网站并对我的损失做公正处理,但要我必须亲自到河南联通公司进行现场处理,否则决不受理!河南联通这一招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和受理程序!但为了同这些无赖的强权大公司作斗争,我历尽周折专程到河南联通公司亲自与他们进行交涉,在现场经过他们百般刁难后,由于证据确凿,他们终于承认情况完全属实!但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河南联通9024号工作人员却说需要请示领导后才能处理!按照电信界的规定,这样的问题必须要在15天内给予公正处理,但9024号工作人员却在严重超出规定日期后打来电话称,河南联通和星浪网站不存在任何问题,只要用户收到宣传短信,即便用户没有回复"JDB加姓名"去参与"姓名测试"类算卦业务也会被扣费,并称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但国家制定的《消法》第二十四条和《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十二条以及《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均有规定:霸王条款,其内容无效!当我表示将会继续投诉时,9024号工作人员又称,为了考虑到我的满意度,她将对我被扣费的手机做单倍退费,希望我不要再追究这个事情了!我立即拒绝到:问题没查清之前,我坚决不接受任何金额的退费,如果河南联通和星浪网站没有问题,不应该做任何退费,如果每个用户对业务都不满意,河南联通对每个用户都去以"为了用户的满意度"做退费的话,那么联通公司和网站岂不是要关门倒闭?但如果河南联通和星浪网站业务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话,不但要按照联通公司的承诺对用户做双倍退费而且还必须要按相关规定对该SP公司进行严厉处理!但遭到9024号工作人员的拒绝!
  后经咨询,河南联通与星浪网站这一行为不仅涉嫌"欺诈经营"、"强行扣费"、"不明扣费"、"名不符实"、"虚假宣传"等,同时更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及信产部的多项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3.河南联通公开对社会做出的<<八项承诺>>和<<服务承诺>>规定:多收错收的信息服务费应对用户施行双倍赔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用企业实施前条所列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7.<<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第二条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强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审核工作,保证业务名称通俗易懂,名符其实;对于名不符实,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不得提供接入服务。第十条规定:用户向基础电信企业投诉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问题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妥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提醒或确认,以及订制关系缺失或不完整的收费行为,基础电信企业应在查证后立即向用户严格履行企业公开对社会做出的赔付承诺.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国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开展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第一条规定:重点查处通信企业、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等单位在提供通信服务中的以下价格违法行为:1、提供通信服务前有价格承诺,而实际上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2、提供通信服务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如实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3、提供通信服务通过误导性价格表示诱导用户与其交易的;4、提供短信竞猜、包月类、订阅类等短信服务时,不如实标示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的.
  10.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1.<<信息产业部关于清理和检查信息服务业务的通知>>信部清[2007]374号令规定:重点清查和严厉打击1、业务内容含有封建迷信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所明令禁止的内容。如解析姓名、测星运、姻缘、占卜和博彩等。2、业务内容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与先进文化的传播方向相违背。如通过播放无实质文化内涵的节目,以一些极其简单的答题为诱饵,利用用户投机、博彩心理,诱骗用户参与。利用虚假宣传,诱骗用户消费;
12.信部电-2005-4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不良信息传播治理的通知>>
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或用挑逗性语言散布国家明令禁止的信息内容; 移动通信网络上藏污纳垢现象严重,如:星相占卜、暧昧情色、美女视频;
13.信部清函[2007]393号<<关于治理SP违规收费行为情况的通报>>(2007年第2期)第五、消费提示:近期,部分电信企业与相关媒体合作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播出互动类节目(如猜成语、测姓名、测姻缘、测星运等)时,通过虚假宣传、虚设高额奖金等方式,诱骗用户使用信息服务业务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信息产业部对此高度关注,正在组织开展清查工作。同时,信息产业部提醒广大电信用户,在参与上述互动类节目过程中,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如发现存在诱骗行为,请及时向各级电信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举报,以便监管机构及时查处;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6.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电信服务规范>>附录6第五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采集、开发、处理、发布信息时,应对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查,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不得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传播的信息,信息内容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
17.<<中国联通无线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一条:SP和AP的基本准入条件:第(四)款规定:SP标准必须要符合《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07版)》、《中国联通客户品牌服务标准》、《中国联通"联通10010"服务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的要求;
18.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增值业务部<<关于对名称不合格业务进行屏蔽的通知>>:为了深入落实《关于加强落实信产部[2005]456号文件的通知》,从即日起,我公司对于名称不合格的业务进行屏蔽,具体见附件:《屏蔽业务列表》,具体要求如下:一、各类增值业务的业务名称和内容中,一律不能出现违反"九不准和信部电[2005]456号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他具有挑逗性、格调低俗的文字,如:暴力、星相、占卜、算命、色情等;
19.<<信息产业部关于严厉打击信息服务企业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7]236号):严厉打击SP企业强行扣费等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其停止整顿;
20.<<关于针对社会反映热点问题加强信息服务业务市场重点整治的通知>>信部电[2007]293号:建立市场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净化信息服务业务市场环境,重点整治"价格欺诈、消费陷阱、霸王条款"等信息服务业务市场问题.
我认为,河南联通与河南联通9024号工作人员置相关法律法规与不顾,为了谋取暴利,长期与一些网站互相串通,设置消费陷阱欺诈经营,恶意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且手段极其低级和卑劣,特向贵处进行申诉和举报,并由衷的盼望各相关部门及领导能以人民群众的申诉和举报为线索,迅速对河南联通展开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本人也将就此事件继续向国家各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反映!

                    唐元春 电话:13283752802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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