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持权抢劫"主管部门甭玩"躲猫猫"
本报记者郑科授 实习生林采蓉 何海英 廖敏
编者按: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产生腐败,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明。同样,失去监督和制约的办案,无疑为搞刑讯逼供提供了条件,也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冤假错案,殃及无辜。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些干部违法办案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下面这篇报道反映的是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干部刘萍无辜被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案,这些事实,在推进法治的今天,确实是为善良的人们所无法想象的。相信它给人们带来震惊的同时,必然也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思考与关注。
刘萍,系阜宁县城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科长,他一见记者,就直指晏爱华(阜宁县原反贪局局长)、陈必太(原反贪局副局长)、郑美恩(原侦察一科科长)、徐立山、徐荣兵、高忠、赵雪岩、蔡建光、陈志育滥用职权、公报私仇,在协助侦察审理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朱月林涉嫌受贿案中利用职权,以刘萍窝藏脏款为由,实施暴力手段,对刘萍采取刑讯逼供,百般残酷,进行人格、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致使5年来还留有数块伤疤,耳朵变形,每逢阴雨天,全身酸麻,左胳膊更是又酸又痛。
朱晏结怨
2003年6月19日,刘萍的岳父朱月林(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因涉嫌受贿被立案审察,由盐城市检察院和阜宁县检察院共同侦察审理此案,在侦察过程中,刘萍于2003年6月26日被阜宁县反贪局局长晏爱华通知到该局谈话,一直到2003年11月26日才放回来,共关押了整5个月。刘萍的岳父朱月林在任阜宁县交通局局长期间,晏爱华曾经多次登门,为其亲戚李宁在交通局调动工作等问题上未能如愿,后来又请朱月林的亲戚晏步云出面,为其儿子安排到交通局工作,又没能如愿。自此,朱晏结怨。在朱月林涉嫌受贿案发时,晏爱华很激动,对人说一定要把朱月林和刘萍扳倒,要"杀猪(朱)宰牛(刘)。" 朱月林没给晏爱华儿子安排工作,现在晏要朱月林女婿也把工作丢了。就这样,在他的直接指使迫害下,刘萍的人身权力受到严重侵犯,过着非人的日子长达五个月之久。
在局长晏爱华的指使下,刘萍在关押的五个月中,他们对刘萍采取了百般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手段进行逼供、诱供、指供,叫刘萍交出其岳父朱月林莫须有的藏在刘萍身上11张40到60万元的存款单,还让刘萍承认同学肖广和曾借给刘萍(用于房屋装璜的)1万元钱和中秋节给刘萍买烟酒的3500元钱是收受贿赂,并且还强迫刘萍承认将这事告诉了刘萍岳父朱月林,逼刘萍在编造好的笔录上签字划押。刘萍不从,他们就对刘萍开始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
2003年6月26日上午8时许,阜宁县反贪局在没有任何真实凭据的情况下,将刘萍通知到反贪局。在训问中,刘萍都如实反映了情况,并向他们保证如有假话,刘萍愿受法律严惩,并当即写下保证书。可他们不放刘萍回家,把刘萍带到阜宁迎宾饭店。27日起,他们就开始给刘萍昼夜排班,刘萍便开始过着非人的日子,40多天昼夜轮翻的折磨,使刘萍得不到片刻休息。首先,反贪局副局长陈必太强迫刘萍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刘萍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刘萍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之后,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忠、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刘萍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用电警棍捅刘萍,用皮带抽刘萍。当时刘萍只穿—件T恤衫,他们将刘萍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刘萍头上,用电警棍在刘萍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他们还用电警棍对准刘萍手指电刘萍,使刘萍全身烧得无法忍受。就这样,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了刘萍9个昼夜。
非人折磨
7月5日下午,在晏爱华的指挥下,由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等人,用黑塑料袋套住刘萍的头,用手拷反锁刘萍的手,将刘萍推进一辆车子里,将刘萍带到阜宁县硕集镇国俊旅社,在车子上他们左右各一人,对准刘萍头部一顿暴打,到国俊旅社后,他们将刘萍拖进一个房间,把刘萍反拷着(背剑式难受的生不如死)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现在手腕上还留有块块疤痕,膝盖都跪肿起来,皮都跪掉了,血肉模糊。之后,郑美恩为首的几个人,将刘萍用手铐吊到南北双拉的钢丝上,用两只拳头猛打刘萍的腮部,直打得刘萍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硬要刘萍咽下去。
在硕集镇国俊旅社,晏爱华、郑美恩、蔡建光、徐立山、徐荣兵、赵雪岩等人,用尽了各种手段,对刘萍进行折磨,每天早晚只给刘萍半碗稀饭,并用手拷将刘萍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用铁链拴住刘萍的双脚,肩部、腰上都用绳子捆吊着,使刘萍一动不能动。还用电警棍、竹片不时的敲打刘萍的手指和脚指。当刘萍被折磨昏过去时,赵雪岩就用冷水将刘萍泼醒,还开玩笑说:"你一昏过去,就绝缘了,电警棍对你不起作用了"。郑美恩、徐立山时常还将刘萍背后捆把椅子,叫刘萍跪在搓衣板上,他们坐在椅子上。由于他们长期将刘萍的双手平拉捆在钢丝上,直至双臂都变成紫黑色,腰部以下全部水肿。在此期间,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等人还前后摇晃钢丝,由于严重折磨,使刘萍的左臂侧神经被拉坏死。手和胳膊失去知觉,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他们喝啤酒时用的扳子反扳刘萍手指。把刘萍的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里充满淤血,曾几次被痛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泼刘萍,把刘萍泼醒后,就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刘萍吹,冻得刘萍全身发抖,不论白天黑夜,鞭打刘萍时就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响,来掩盖刘萍的叫喊声。由于用筷子竹片敲刘萍手指用方凳脚踩(刘萍的手指脚指都充满淤血),郑美恩还叫徐立山用缝被针刺刘萍手指甲,说将淤血放掉才会好得快些。不久,刘萍的十个指甲全部脱落,现在刘萍仍保留两玫。经过折磨后,刘萍的双手无法弯曲,无法吃饭,于是他们每天就用汤勺喂几口就算了。特别是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还用衣架上的硬钢丝敲打刘萍的耳朵,将刘萍左耳软骨敲断,致使刘萍现在左耳朵变形。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不是他的班也进来暴打一顿才心满意足的找地方睡觉。经晏爱华指使,郑美恩主办,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为了讨好领导,将刘萍吊起来,将其双脚用铁链捆起来,用方凳子砸刘萍的双脚和膝盖。将刘萍的双手和右腿都吊到钢丝上(他们称之为金鸡独立),腿上脚上皮开肉绽,刘萍当时被打得面目全非,无法站起来,至今脚上还有着大块大块的伤疤。由于长期用铁链捆住刘萍的双脚和长期吊打刘萍,致使刘萍脚脖子上留下八、九厘米长的疤痕,双肩还有捆绑的痕迹。郑美恩还随心所欲地用最污秽的言词编出了打油诗,叫刘萍大声读,不停地读,如果稍有停顿就用皮带和绳子抽打刘萍。
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郑美恩还把拍的死苍蝇和虫子逼刘萍吃掉。有时还很随便地朝刘萍脸上喷口水和痰。此时的刘萍,已没有任何尊严可谈。他们轮翻着折磨刘萍,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刘萍手背上,并叫刘萍喊他爷爷,祖宗。如果不叫就是一顿毒打。在硕集国俊旅社期间,晏爱华局长还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刘萍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刘萍的腋下两边被他们扣得由紫变黑。晏爱华讲,这样叫他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徐立山做法更毒辣,他用竹片使劲敲打刘萍的下身并说:"就算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使得刘萍一度小便困难,他们百般折磨,一直不让刘萍睡觉,刘萍困时,他们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刘萍的眼睛,由于过度疲劳,经擦多次后,刘萍的左眼睛里长出了一块红云一样的东西,至今也无法完全消除。在晏爱华的指使下,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陈子旭他们把刘萍吊起来,不让刘萍小便。后来徐立山给刘萍的小便用盆子接下来后给刘萍喝,还以此为乐,说这叫"自产自销"。由于长期折磨,致使刘萍的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脚面被方凳砸的皮开肉绽,左胳膊由于长期绑吊,侧神经坏死,片体淋伤,也站不起来了,只剩下一口气了。
掩盖犯罪
8月5日左右,晏爱华对刘萍说:"刘萍,姚检察长说了,从人道主义出发,带你去看伤,要是你告状,就叫你终身残废,哪怕就是死了,用白布一裹送到火化厂烧掉,打一报告就说你是畏罪自杀。" 后来,他们在阜宁县医院骨科请来一位叫郭雄虎的主任医师到硕集给刘萍看胳膊,由于胳膊神经严重受伤,必须尽快治疗。8月6日,贾检察长、陈必太副局长亲自带刘萍到南通看伤,一同去的还有县医院的郭雄虎主任、赵学岩、蔡建光、徐荣兵等人。到南通医院找的专家是神经专家陈红兵教授给刘萍看的伤。由于南通附院刚搬家,肌电图没有安装好,他们下午就将刘萍带回到盐城市三院编了个陈飞的名字给刘萍做了一次肌电图,后来就用南通专家开的处方给刘萍打针、吃药,贴膏药。直到9月29日。
他们又将刘萍带回到迎宾饭店关押,养伤。因刘萍伤势严重,他们在11月22日再次带刘萍到南通复查,他们给刘萍做了脑电图和X射线检查等等,刘萍记得当时找的是诗德教授,还给刘萍左胳膊专门做了检查。在11月24日,又带刘萍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做了一次肌电图进行复查,这次他们用的是刘萍的名字。据说,给刘萍吃药、打针共用医药费4000多元,主要用了抗生素、云南白药、三七片、天麻丸、膏药等,针剂用的是加兰特敏、Vbl、Vbl2等,每天四针,打了近3个月。在此期间,刘萍一再请求检察机关调查一些情况,他们坚决不去,说什么调查太麻烦。他们经过四个多月的折磨后,没有结果。才去调查,结果根本不存在他们说的所谓赃款。后来他们又讲1999年刘萍帮岳父母在交通局集资办理手续后,就将钱私吞了,说刘萍三、四年前就有意窝藏19.6万元,并硬要刘萍按他们编好的事情做笔录,并录了像,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同志也做了同样的笔录,还监督刘萍跟公安局的同志做了笔录。后来阜宁检察院监督科来审查是否合法时,刘萍趁郑美恩不在场时,就求他们调查,后来反贪局被逼无耐才开始调查,结果根本不存在窝藏19.6万元脏款的事。
编织罪名
刘萍又请他们调查同学肖广和的13500元的事,他们更恼火了,郑美恩说:"你不要再翻了。刘萍,知道你是冤枉的,这事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没有人再给你去调查了,不可能让你清清白白出去的。检察院弄你四、五个月,你结果一点问题没有,我们也交不了差。"接着晏爱华、贾检察长都来跟随刘萍说,如你不再翻了,我们马上带你去复查身体,没有情况就将你取保候审放你回家,如果你不听话,我们立刻将你送进响水看守所,叫杀人犯打死你,就把你冤死了,看你又有什么办法。郑美恩施恩般对刘萍讲,你出去后可以照常上班,检察院不会处理你的,最多写一个检察建议书,叫纪委从轻处理一下就算了,对你没有多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关五个月的刘萍更渴望自由,刘萍也就只好认命了,按他们的要求在一系列笔录上签了字,并违心的在他们写好的没有刑讯逼供、帮助岳父退赃的供词上签了字,他们还叫刘萍写了不翻供、不上访、不讲他们刑讯逼供的保证书和陈述材料。当时刘萍就相信,在获得自由后会有机会给澄清的。
据说,晏爱华曾多次当刘萍面和其他执法人员面讲述刘萍岳父朱月林如何不给他面子,将他亲戚李宁从交通局机关调到公路站扫马路的事,还说他当了十几年的局长,朱月林没有请他们吃过一次饭,没有给他们送过一次礼。说他根本瞧不起检察机关的人员等激怒办案人员以达到他整刘萍的目的。
遭受刑讯逼供后刘萍,现在其左胳膊神经功能减退,身心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时常感到莫名的恐惧,夜间常做恶梦,一夜惊醒多次,不敢入睡,特别是听到较大的响动,全身便瑟瑟发抖。阴雨天气左胳膊疼的较厉害。
他们在非法拘禁刘萍的同时,还暂扣刘萍合法财产50余万人民币,至今还没给刘萍。此间法律人士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的第六条对扣押、冻结款物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解除或退还决定,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38岁的刘萍如今是个网络发帖高手,每天泡在网上10多个小时,不停地复制、粘贴,内容则均为自己的申诉材料。在各大网站论坛的帖子中,都可见这份材料,在百度上,以关键词"刘萍阜宁县检察院"搜索,也可以搜出上千篇网页。刘萍说,他已发帖十万多条。
被关5个月,然后上访5年,发帖10万,一个小科长艰难地为自己讨回公道。在网络和媒体的压力帮助下,刘萍逐级上访也慢慢取得成效。2008年5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返还他27.6万元。11月10日,刘萍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领到了15194.43元赔款。此前该院反贪局以监视居住为名,将其非法拘禁了153天。经过刘萍五年多的上访,阜宁县检察院终于同意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
对于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赔偿问题,检察机关认为,监视居住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逮捕,国家法律规定中,没有国家赔偿的说法,于是国家赔偿也无从谈起。最后迫于各种压力,检察院终于同意按照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但在领取这笔补偿金之前,11月7日,阜宁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周向阳给刘萍做了一份笔录,刘萍说对方希望自己不要再申诉了。在阜宁县检察院的划款委托凭证上,上面注上了"预算外"三个字。检察院解释,法律规定这不能动国家赔偿款那块的财政款,款项从何而来还得再研究。近来《南方法制网》、《中国三农经济内参》以《江苏阜宁:蒙冤被拘惨遭"刑讯逼供"令人痛心》;《金羊网》、《民营经济报》以《江苏阜宁:刑讯逼供蒙冤者引发大讨论》;《南方都市报》、《荆门晚报》以《科长被关5月上访5年
发帖10万终获国家赔偿》《国脉电子政务网》以《10万申诉帖暗示网络民声渠道稀缺》几篇文章后在网络上引发了大讨论。腾讯网首页、新浪网、大江新闻网、南方法制网等100多家网站进行了报道。多家媒体的记者从不同角度采访到阜宁县检察院晏爱华、郑美恩、陈必太等人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事实的存在。
如今,刘萍还是当着县城管局的科长,有时间就上网发帖。国家赔偿拿到了, 可至今暂扣刘萍的48.5万元中还有20.9万元没有退还,据了解这部分钱已经没阜宁检察院非法挪用;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相关人员也没处理;阜宁检察院还没有公开道歉,这是他下一步努力的目标。
他们殷切地盼望上级党组织、人大、司法机关能明察秋毫,秉公执法,坚决排除以各种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为民作主,给他们以一个公道和清白。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本报记者郑科授 实习生林采蓉 何海英 廖敏
编者按: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产生腐败,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明。同样,失去监督和制约的办案,无疑为搞刑讯逼供提供了条件,也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冤假错案,殃及无辜。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些干部违法办案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下面这篇报道反映的是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干部刘萍无辜被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案,这些事实,在推进法治的今天,确实是为善良的人们所无法想象的。相信它给人们带来震惊的同时,必然也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思考与关注。
刘萍,系阜宁县城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科长,他一见记者,就直指晏爱华(阜宁县原反贪局局长)、陈必太(原反贪局副局长)、郑美恩(原侦察一科科长)、徐立山、徐荣兵、高忠、赵雪岩、蔡建光、陈志育滥用职权、公报私仇,在协助侦察审理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朱月林涉嫌受贿案中利用职权,以刘萍窝藏脏款为由,实施暴力手段,对刘萍采取刑讯逼供,百般残酷,进行人格、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致使5年来还留有数块伤疤,耳朵变形,每逢阴雨天,全身酸麻,左胳膊更是又酸又痛。
朱晏结怨
2003年6月19日,刘萍的岳父朱月林(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因涉嫌受贿被立案审察,由盐城市检察院和阜宁县检察院共同侦察审理此案,在侦察过程中,刘萍于2003年6月26日被阜宁县反贪局局长晏爱华通知到该局谈话,一直到2003年11月26日才放回来,共关押了整5个月。刘萍的岳父朱月林在任阜宁县交通局局长期间,晏爱华曾经多次登门,为其亲戚李宁在交通局调动工作等问题上未能如愿,后来又请朱月林的亲戚晏步云出面,为其儿子安排到交通局工作,又没能如愿。自此,朱晏结怨。在朱月林涉嫌受贿案发时,晏爱华很激动,对人说一定要把朱月林和刘萍扳倒,要"杀猪(朱)宰牛(刘)。" 朱月林没给晏爱华儿子安排工作,现在晏要朱月林女婿也把工作丢了。就这样,在他的直接指使迫害下,刘萍的人身权力受到严重侵犯,过着非人的日子长达五个月之久。
在局长晏爱华的指使下,刘萍在关押的五个月中,他们对刘萍采取了百般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手段进行逼供、诱供、指供,叫刘萍交出其岳父朱月林莫须有的藏在刘萍身上11张40到60万元的存款单,还让刘萍承认同学肖广和曾借给刘萍(用于房屋装璜的)1万元钱和中秋节给刘萍买烟酒的3500元钱是收受贿赂,并且还强迫刘萍承认将这事告诉了刘萍岳父朱月林,逼刘萍在编造好的笔录上签字划押。刘萍不从,他们就对刘萍开始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
2003年6月26日上午8时许,阜宁县反贪局在没有任何真实凭据的情况下,将刘萍通知到反贪局。在训问中,刘萍都如实反映了情况,并向他们保证如有假话,刘萍愿受法律严惩,并当即写下保证书。可他们不放刘萍回家,把刘萍带到阜宁迎宾饭店。27日起,他们就开始给刘萍昼夜排班,刘萍便开始过着非人的日子,40多天昼夜轮翻的折磨,使刘萍得不到片刻休息。首先,反贪局副局长陈必太强迫刘萍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刘萍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刘萍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之后,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忠、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刘萍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用电警棍捅刘萍,用皮带抽刘萍。当时刘萍只穿—件T恤衫,他们将刘萍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刘萍头上,用电警棍在刘萍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他们还用电警棍对准刘萍手指电刘萍,使刘萍全身烧得无法忍受。就这样,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了刘萍9个昼夜。
非人折磨
7月5日下午,在晏爱华的指挥下,由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等人,用黑塑料袋套住刘萍的头,用手拷反锁刘萍的手,将刘萍推进一辆车子里,将刘萍带到阜宁县硕集镇国俊旅社,在车子上他们左右各一人,对准刘萍头部一顿暴打,到国俊旅社后,他们将刘萍拖进一个房间,把刘萍反拷着(背剑式难受的生不如死)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现在手腕上还留有块块疤痕,膝盖都跪肿起来,皮都跪掉了,血肉模糊。之后,郑美恩为首的几个人,将刘萍用手铐吊到南北双拉的钢丝上,用两只拳头猛打刘萍的腮部,直打得刘萍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硬要刘萍咽下去。
在硕集镇国俊旅社,晏爱华、郑美恩、蔡建光、徐立山、徐荣兵、赵雪岩等人,用尽了各种手段,对刘萍进行折磨,每天早晚只给刘萍半碗稀饭,并用手拷将刘萍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用铁链拴住刘萍的双脚,肩部、腰上都用绳子捆吊着,使刘萍一动不能动。还用电警棍、竹片不时的敲打刘萍的手指和脚指。当刘萍被折磨昏过去时,赵雪岩就用冷水将刘萍泼醒,还开玩笑说:"你一昏过去,就绝缘了,电警棍对你不起作用了"。郑美恩、徐立山时常还将刘萍背后捆把椅子,叫刘萍跪在搓衣板上,他们坐在椅子上。由于他们长期将刘萍的双手平拉捆在钢丝上,直至双臂都变成紫黑色,腰部以下全部水肿。在此期间,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等人还前后摇晃钢丝,由于严重折磨,使刘萍的左臂侧神经被拉坏死。手和胳膊失去知觉,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他们喝啤酒时用的扳子反扳刘萍手指。把刘萍的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里充满淤血,曾几次被痛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泼刘萍,把刘萍泼醒后,就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刘萍吹,冻得刘萍全身发抖,不论白天黑夜,鞭打刘萍时就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响,来掩盖刘萍的叫喊声。由于用筷子竹片敲刘萍手指用方凳脚踩(刘萍的手指脚指都充满淤血),郑美恩还叫徐立山用缝被针刺刘萍手指甲,说将淤血放掉才会好得快些。不久,刘萍的十个指甲全部脱落,现在刘萍仍保留两玫。经过折磨后,刘萍的双手无法弯曲,无法吃饭,于是他们每天就用汤勺喂几口就算了。特别是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还用衣架上的硬钢丝敲打刘萍的耳朵,将刘萍左耳软骨敲断,致使刘萍现在左耳朵变形。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不是他的班也进来暴打一顿才心满意足的找地方睡觉。经晏爱华指使,郑美恩主办,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为了讨好领导,将刘萍吊起来,将其双脚用铁链捆起来,用方凳子砸刘萍的双脚和膝盖。将刘萍的双手和右腿都吊到钢丝上(他们称之为金鸡独立),腿上脚上皮开肉绽,刘萍当时被打得面目全非,无法站起来,至今脚上还有着大块大块的伤疤。由于长期用铁链捆住刘萍的双脚和长期吊打刘萍,致使刘萍脚脖子上留下八、九厘米长的疤痕,双肩还有捆绑的痕迹。郑美恩还随心所欲地用最污秽的言词编出了打油诗,叫刘萍大声读,不停地读,如果稍有停顿就用皮带和绳子抽打刘萍。
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郑美恩还把拍的死苍蝇和虫子逼刘萍吃掉。有时还很随便地朝刘萍脸上喷口水和痰。此时的刘萍,已没有任何尊严可谈。他们轮翻着折磨刘萍,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刘萍手背上,并叫刘萍喊他爷爷,祖宗。如果不叫就是一顿毒打。在硕集国俊旅社期间,晏爱华局长还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刘萍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刘萍的腋下两边被他们扣得由紫变黑。晏爱华讲,这样叫他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徐立山做法更毒辣,他用竹片使劲敲打刘萍的下身并说:"就算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使得刘萍一度小便困难,他们百般折磨,一直不让刘萍睡觉,刘萍困时,他们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刘萍的眼睛,由于过度疲劳,经擦多次后,刘萍的左眼睛里长出了一块红云一样的东西,至今也无法完全消除。在晏爱华的指使下,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陈子旭他们把刘萍吊起来,不让刘萍小便。后来徐立山给刘萍的小便用盆子接下来后给刘萍喝,还以此为乐,说这叫"自产自销"。由于长期折磨,致使刘萍的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脚面被方凳砸的皮开肉绽,左胳膊由于长期绑吊,侧神经坏死,片体淋伤,也站不起来了,只剩下一口气了。
掩盖犯罪
8月5日左右,晏爱华对刘萍说:"刘萍,姚检察长说了,从人道主义出发,带你去看伤,要是你告状,就叫你终身残废,哪怕就是死了,用白布一裹送到火化厂烧掉,打一报告就说你是畏罪自杀。" 后来,他们在阜宁县医院骨科请来一位叫郭雄虎的主任医师到硕集给刘萍看胳膊,由于胳膊神经严重受伤,必须尽快治疗。8月6日,贾检察长、陈必太副局长亲自带刘萍到南通看伤,一同去的还有县医院的郭雄虎主任、赵学岩、蔡建光、徐荣兵等人。到南通医院找的专家是神经专家陈红兵教授给刘萍看的伤。由于南通附院刚搬家,肌电图没有安装好,他们下午就将刘萍带回到盐城市三院编了个陈飞的名字给刘萍做了一次肌电图,后来就用南通专家开的处方给刘萍打针、吃药,贴膏药。直到9月29日。
他们又将刘萍带回到迎宾饭店关押,养伤。因刘萍伤势严重,他们在11月22日再次带刘萍到南通复查,他们给刘萍做了脑电图和X射线检查等等,刘萍记得当时找的是诗德教授,还给刘萍左胳膊专门做了检查。在11月24日,又带刘萍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做了一次肌电图进行复查,这次他们用的是刘萍的名字。据说,给刘萍吃药、打针共用医药费4000多元,主要用了抗生素、云南白药、三七片、天麻丸、膏药等,针剂用的是加兰特敏、Vbl、Vbl2等,每天四针,打了近3个月。在此期间,刘萍一再请求检察机关调查一些情况,他们坚决不去,说什么调查太麻烦。他们经过四个多月的折磨后,没有结果。才去调查,结果根本不存在他们说的所谓赃款。后来他们又讲1999年刘萍帮岳父母在交通局集资办理手续后,就将钱私吞了,说刘萍三、四年前就有意窝藏19.6万元,并硬要刘萍按他们编好的事情做笔录,并录了像,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同志也做了同样的笔录,还监督刘萍跟公安局的同志做了笔录。后来阜宁检察院监督科来审查是否合法时,刘萍趁郑美恩不在场时,就求他们调查,后来反贪局被逼无耐才开始调查,结果根本不存在窝藏19.6万元脏款的事。
编织罪名
刘萍又请他们调查同学肖广和的13500元的事,他们更恼火了,郑美恩说:"你不要再翻了。刘萍,知道你是冤枉的,这事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没有人再给你去调查了,不可能让你清清白白出去的。检察院弄你四、五个月,你结果一点问题没有,我们也交不了差。"接着晏爱华、贾检察长都来跟随刘萍说,如你不再翻了,我们马上带你去复查身体,没有情况就将你取保候审放你回家,如果你不听话,我们立刻将你送进响水看守所,叫杀人犯打死你,就把你冤死了,看你又有什么办法。郑美恩施恩般对刘萍讲,你出去后可以照常上班,检察院不会处理你的,最多写一个检察建议书,叫纪委从轻处理一下就算了,对你没有多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关五个月的刘萍更渴望自由,刘萍也就只好认命了,按他们的要求在一系列笔录上签了字,并违心的在他们写好的没有刑讯逼供、帮助岳父退赃的供词上签了字,他们还叫刘萍写了不翻供、不上访、不讲他们刑讯逼供的保证书和陈述材料。当时刘萍就相信,在获得自由后会有机会给澄清的。
据说,晏爱华曾多次当刘萍面和其他执法人员面讲述刘萍岳父朱月林如何不给他面子,将他亲戚李宁从交通局机关调到公路站扫马路的事,还说他当了十几年的局长,朱月林没有请他们吃过一次饭,没有给他们送过一次礼。说他根本瞧不起检察机关的人员等激怒办案人员以达到他整刘萍的目的。
遭受刑讯逼供后刘萍,现在其左胳膊神经功能减退,身心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时常感到莫名的恐惧,夜间常做恶梦,一夜惊醒多次,不敢入睡,特别是听到较大的响动,全身便瑟瑟发抖。阴雨天气左胳膊疼的较厉害。
他们在非法拘禁刘萍的同时,还暂扣刘萍合法财产50余万人民币,至今还没给刘萍。此间法律人士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的第六条对扣押、冻结款物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解除或退还决定,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38岁的刘萍如今是个网络发帖高手,每天泡在网上10多个小时,不停地复制、粘贴,内容则均为自己的申诉材料。在各大网站论坛的帖子中,都可见这份材料,在百度上,以关键词"刘萍阜宁县检察院"搜索,也可以搜出上千篇网页。刘萍说,他已发帖十万多条。
被关5个月,然后上访5年,发帖10万,一个小科长艰难地为自己讨回公道。在网络和媒体的压力帮助下,刘萍逐级上访也慢慢取得成效。2008年5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返还他27.6万元。11月10日,刘萍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领到了15194.43元赔款。此前该院反贪局以监视居住为名,将其非法拘禁了153天。经过刘萍五年多的上访,阜宁县检察院终于同意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
对于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赔偿问题,检察机关认为,监视居住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逮捕,国家法律规定中,没有国家赔偿的说法,于是国家赔偿也无从谈起。最后迫于各种压力,检察院终于同意按照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但在领取这笔补偿金之前,11月7日,阜宁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周向阳给刘萍做了一份笔录,刘萍说对方希望自己不要再申诉了。在阜宁县检察院的划款委托凭证上,上面注上了"预算外"三个字。检察院解释,法律规定这不能动国家赔偿款那块的财政款,款项从何而来还得再研究。近来《南方法制网》、《中国三农经济内参》以《江苏阜宁:蒙冤被拘惨遭"刑讯逼供"令人痛心》;《金羊网》、《民营经济报》以《江苏阜宁:刑讯逼供蒙冤者引发大讨论》;《南方都市报》、《荆门晚报》以《科长被关5月上访5年
发帖10万终获国家赔偿》《国脉电子政务网》以《10万申诉帖暗示网络民声渠道稀缺》几篇文章后在网络上引发了大讨论。腾讯网首页、新浪网、大江新闻网、南方法制网等100多家网站进行了报道。多家媒体的记者从不同角度采访到阜宁县检察院晏爱华、郑美恩、陈必太等人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事实的存在。
如今,刘萍还是当着县城管局的科长,有时间就上网发帖。国家赔偿拿到了, 可至今暂扣刘萍的48.5万元中还有20.9万元没有退还,据了解这部分钱已经没阜宁检察院非法挪用;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相关人员也没处理;阜宁检察院还没有公开道歉,这是他下一步努力的目标。
他们殷切地盼望上级党组织、人大、司法机关能明察秋毫,秉公执法,坚决排除以各种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为民作主,给他们以一个公道和清白。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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