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2, 2009

【权利:1865】 现代化社会呼唤完善的精神卫生工作

现代化社会呼唤完善的精神卫生工作

William Schue

 

近日,伴随着孙东东教授的若干言论,舆论掀起了一场讨论精神病人权利与上访者权利问题的热潮。不过,孙教授的话也反映了这样一个困局:目前,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着精神疾病问题,上访者就是饱受精神病困扰的群体之一。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国传媒大学学生自杀的悲剧也惊醒世人:校园精神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更有媒体报道,我国目前仅抑郁症患者就有约3000万。(422《杭州日报》)

精神卫生是建设现代化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丰富的物质生活固然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但如果没有健康的精神状态,国民也难以享受优良的物质生活,社会也无法实现全面进步。然而,近些年以来,我国精神卫生工作的滞后性逐步显现出来,并且已经严重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尤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精神病的高发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收治程序不合理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层出不穷。

精神病的高发,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重要因素。精神病人无法参与经济生产活动,直接减少了国民生产性收入。为治疗精神病,国家还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投向其他建设发展领域的资金受到制约。精神病的治疗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负担。神经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到2020年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四分之一。而一些重性精神病人的肇事已经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影响了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不从根本上重视并完善精神卫生工作,建设现代化社会的步伐将会受到影响。

精神病的发病率跟社会问题直接相关,而社会的健康良性发展则是做好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从病因上看,精神病并不仅仅是神经、遗传等患者个体因素造成的,而是由多种相互作用的社会、心理和生物因素共同决定的。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在社会经济、司法、职业、教育、家庭等众多领域,快速城市化、经济急剧变化、高污染、失业、贫困、司法不公以及不安全与无助等因素都可能造成罹患精神病。社会对于精神卫生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在防治精神病时不仅仅要做好患者个人的工作,还要做好家庭建设、社区发展和社会工作,依法保障公民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等方面的各项权利。

但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精神卫生还不够重视,各方面的投入并不多,精神卫生服务日益边缘化。《2008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表明:2007年全国精神科床位数量仅占医疗机构所有床位总数的4.26%,但床位使用率高达91.6%,远远高于综合性医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全国各类精神病院和精神病防治所(站、中心)合计总资产仅占所有卫生机构总资产的1%,精神病医疗总收入比例也只有1%左右。精神病医疗机构缺乏资源的这种情况,与精神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的地位极不相衬。增加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是各级政府需要重视的工作。

不仅如此,精神疾病的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也极其滞后。我国最近一次全国范围的精神疾病流调实施于1993年。十多年来,我国精神病发病率逐年上升,而全国性的精神疾病流调却未再开展当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有精神病患者1600万人以上,受到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的17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约3000万,妇女、老年人、受灾群体等人群特有的各类精神和行为问题也很严重。这些滞后的数据与当前严峻的精神病形势形成了鲜明对比,也制约了精神病的科研、预防和治疗工作。

尽管精神卫生主要由卫生疾控部门负责,但疾控部门主要忙于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对精神病的关注程度并不充足。《2008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一章主要是传染病、地方病和肿瘤方面的数据,完全没有提及精神病。自2003年以来,国家对传染性疾病非常重视,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多方面加强了对艾滋病、肺结核等领域的投入,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精神病问题在愈来愈严重的情况下,并没有得到多少重视。如果能比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力度,精神卫生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给予更多重视和投入。

对抗疾病的最好手段是预防,而精神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是预防精神疾病的最有效社会性手段。目前,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中国很多国民的生活压力大,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这就需要心理干预发挥预防精神病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公众对心理咨询的不了解和心理咨询行业本身收费的偏高等问题,能积极接受心理咨询辅导的民众并不多。

为此,在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中,应该重视并加强以心理咨询为主的精神病预防工作。综合性医院和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应当开设心理(或精神)干预专科,为心理亚健康人群和轻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干预和治疗服务,并将此作为预防精神疾病的重要内容。针对收费偏高的问题,要积极采取财政补贴、医保报销等手段予以解决。各类学校、机关、医院和社区,还需要加强精神健康教育工作。只有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精神健康教育和社会心理干预机制,才能让所有具有心理危机的人都能得到及时疏导和有效干预,才能有效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

经常爆出的一些侵犯人权的丑闻表明,部分精神病院已经偏离了自身的工作目标,成为少数专权者打压异己的工具。将各类精神病人强制收治于封闭的精神病院是传统社会的做法,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科学、人道观念。2007年,全国精神病院的诊断符合率只有92.8%,在所有医疗机构分类排名中为最低。这说明精神病院存在滥用治疗手段的情况。专业的精神病医疗机构改革的方向应当是收治重性精神病患者,不再承担预防精神病和治疗轻性精神病患者的任务,并且应当慎重使用强制收治手段。去住院化是现代社会治疗精神病的主要模式。

按照现代精神医学的观点,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才是治疗精神病的有效方法。要实现患者的全面康复和回归社会的治疗目的,唯有通过社会化的开放式治疗手段,而不宜采用封闭的关押,因为这样极易导致对患者社会性的剥夺,不利于患者的社会康复。对于神经症性障碍、适应不良等轻性精神障碍和处于康复期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该采取开放或半开放式的院外管理治疗方法,训练其心理社会功能和职业功能,进行家庭及社会干预,提高其生活品质,促使其逐步回归社会。

精神健康保健服务要纳入初级卫生保健和二级卫生保健的范畴。近年来,上海、烟台等地也按照残障人社区康复的治疗方法,积极探索针对精神病患者的社区防治康复服务模式。这些积极有效的模式和经验应该在全国推广。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应该成为今后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当然,要推广这些先进的模式,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目前国家培养的从事精神康复的专业工作者和从事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在数量上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社区医疗机构的经济投入也是需要各级政府的保障。

实践证明,加强对儿童、青少年、妇女等重点脆弱人群的心理干预,是预防精神疾病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针对青少年等特殊群体,需要探索并推广更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手段。目前,各地各级学校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侧重于政治教育和道德感化,专业的心理支持很缺乏。大部分中小学都没有配备专业的心理干预人员,而高校的心理服务机构也很少为学生所信任和接受。将流于形式的心理支持落到实处、缓解重点人群的心理脆弱性,还值得有关部门研究。

当然,良好的法律也是完善精神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呼唤多年却迟迟不能出台的《精神卫生法》需要尽快以立法草案的形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时交付立法机关审议表决。该法必须具备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指导思想要符合科学和法治的精神,各部门的职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应该予以明确。该法应当扭转漠视精神病人权利和不重视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状况。

精神病是残障的一种,对待精神病人要像对待其他残障人士一样仁爱、友好,不能将精神病人排斥于社会之外。中国已经批准的《残障人权利国际公约》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残障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公众漠视与歧视精神病人的态度需要转变,尊重和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气应该得到普及。该公约的主要原则与条文需要体现在《精神卫生法》中。

完善精神卫生工作并不仅仅是医疗和疾控等部门卫生部门的工作,而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民政、社保、财政、教育、科技、司法、公安等政府部门同样应该积极合作,探索多部门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的有效方法。2006年底,国务院曾批复同意建立由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但是,鉴于精神卫生工作的严峻形势,如果参考艾滋病防治体制,则非常有必要建立一个由国务院领导负责、多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精神卫生工作委员会”,制定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同时,精神卫生工作也不仅仅是精神病的防治工作,而是与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法治状况紧密相关的。政府和社会要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积极推进改革,缓解国民生存压力,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提高国民的社会认同。

民间组织在精神卫生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但目前,民间组织的参与程度还远远不足。从事科研、教育、救治、信息交流等工作的民间组织发育程度极低,缺乏参与工作的能力和经验,更缺乏配套资源。国家应该出台各种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岗位、项目招标等方式,积极鼓励并促进非营利组织在防治精神病、保障精神病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明年是《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的最后一年。但对照该规划就会发现,我国在精神卫生方面的工作不容乐观,在宣传和健康教育、完善精神卫生服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各级精神卫生工作体制等目标方面的任务依然很艰巨。

精神病并不仅仅是病人自身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从预防到治疗再到康复,都是反映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唯有重视并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从科学和社会的角度积极行动起来,方能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的崇高目标,方能解决精神病问题,方能更积极有效地建设现代化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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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Sch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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