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31, 2009

【权利:2051】 Re: 中国大陆18名维权律师执业资格年考受阻

六四这一天,请把你的车灯打开

2009515

 

在六月四日这一天,请你把你的车灯打开。

                               在光天化日的黑暗里,请把你的灯打开。

                              

                               打开灯

                                照亮自己的心灵

                                照亮自己的勇气

                             

                                 打开灯

                                 照亮中国人的记忆

                                 照亮当政者的良心

                              

                                 请把大灯打开

                                 照亮中国

                                 照亮中国的未来



2009/5/31 WanYanhai <wanyanhai@hotmail.com>
中国大陆18名维权律师执业资格年考受阻
作者:夏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 更新时间:2009-6-1 1:51:03
 
 (维权网义工夏雪)据维权网曾经报道的中国大陆今年"六四"前对一批维权律师以年考的名义阻止他们通过资格审查(详情请见: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0905/20090524012440_15556.html)。今天5月31日是律师资格年度考核的最后期限,直到今晚18点,关于大陆律师年度考核的最新消息是:包括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程海、唐吉田、杨慧文、谢燕益、李敦勇、温海波、刘巍、张立辉、李静林、刘晓原、韦良玥(黑龙江)、杨在新(广西)孙文冰(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18名维权律师将被以"年考登记"的名义吊销或暂停执业资格。这是中国自从有律师制度以来,一次性对维权律师通过年审而吊销或暂停他们执业资格的最多的一次。
 
如此大规模以年审形式来阻止维权律师执业的情况显然与中国政府4月颁布的《中国人权行动计划》相违背,同时也与中国5月再次参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时所作出的承诺相左。也是中国大规模打压国内维权人士,践踏国际人权公约,自食自己已经签订的《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公然违反自己的《宪法》的恶劣行径,因此值得国际国内一切正义人士的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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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民 力 量
       
         杨 建 利
         

     哈佛大学  高级研究员
       
        YANG Jianli
President,                   Initiatives for China
Fellow,                        Harvard University
       
       658 Washington Street
       Brookline,MA 02446, USA
Tel: (617)735-9133 Fax:(617)495-8180
      www.initiativesfor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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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8】 校内网管理者无能、铜臭并且钳制网民合法范围内的自由言论,我一怒之下终于关闭了苦心经营了一年左右的校内博客

http://xiaonei.com/profile.do?id=246192716,这个博客是我去年六月份在全国最大的同学真人网络校内网上设立的,设的初衷很明确,因为我们包括艾滋病防治、性少数人群平权以及公民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感的培育,需要在年轻人、在我们的高校学生里开展,让大家都来关心方面的事情,都来了解一些正确的知识和国内外最新公益动态,我一直相信人们的思想在不断地进步,明天必然更加美好,所以,我乐此不彼地经营这个博客,从一开始杭州本地同志防艾公益组织讯息的张贴、经典旧闻的转发,到后来,加入各种邮件组以后,在允许广发而且鼓励广传的前提下,把各种防艾、LGBT、乙肝、人权等等的话题资讯用日志或者分享连接的形式,让我们的年轻学子都来看都来说都来讨论,到关闭前夕,一共发日志1118篇,分享连接数千个,浏览量达到5 000多接近6000人次,好友530个左右(遍布全国乃至世界各个院校),我是一个笨拙的人,我很难有什么创新和建树,但我想像从前的老学者编制文献综述、索引那样,老老实实做一个编者、选家,或许也能够于社会进步有些许微薄之功。
 
然而,在这一年多时间里,我渐渐地发现,凡事有利必有弊,校内网虽说是全国最大最知名的同学、校友录,但,问题不少,首先表现在网页系统制作成问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上面花花草草的小玩意是很多,但是,一些被称为 BUG 、漏洞的东西却也多得不计其数,使用起来非常吃力,其管理者和技术人员似乎也无意改进,或者改进得相当迟缓,这是一个令很多用户都不满意的地方,有时候也的确蛮叫人光火的,但是,对方客服却是一副不温不火不紧不慢的样子,仿佛那是他们操持的卖方市场。
 
其次,就是言论自由问题,这个之前很多人就一直在批评,我则是一直到后来才慢慢领会到,这也正是我愤而关闭博客的原因。言论自由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神圣权利,是现代社会区别于古代(奴隶制、封建制)社会的一个亮点,生活在21世纪,我们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内的各种现状、动向发表属于我们自己的观点,讲给周围的人听,这个并没有什么不可以。我们固然知道言论自由也是一个相对的、有底限的概念,这里面有大是大非,有恩义廉耻,有正邪善恶之辨,人毕竟是伦理的动物;但是,以此作为借口,来对基层公民社会的言论实施一味的、不合情理的封杀,却也是社会的大倒退,人类的大悲剧,难道不是吗?!如果说公民的言论的确是处在一个合法合理的范围里头,你对它进行无厘头的禁锢和钳制,那么,我只能遗憾地说,恐怕是禁锢、钳制言论自由者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新世纪的文明背道而驰!
 
杭州富家子弟飚车撞死我浙大校友谭卓事件,一时间,求是人群情激愤,在校内这个介于封闭和开放之间的所在,自然也免不了说几句什么,结果,校内管理者诚惶诚恐如坐针毡,弄到后来据说索性连"浙江大学"都设为屏蔽词,其结果,大量浙大人和支持正义方立场的非浙大人号召抵制校内网,措施就是——退出。
 
而这一次,直接促使我也紧接其步伐,退出校内的理由,则是全国瞩目、人神共愤的邓玉娇事件。我是一个同性恋和性少数人群解放斗争的积极投入者,由此扩展开去,我在公益领域各位老师和前辈的引领下,开始关注防艾、关注乙肝、关注人权,而作为针对以父权为核心的异性恋霸权主义的颠覆因素之一的女权运动,自然也是我所关心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同性恋解放运动从一开始就和女权主义互为提携,我怎能不关注呢?我先后把邮件组里关于邓玉娇的各种公开发表的新闻评论、律师网络民意研讨会速记材料、给妇联的公开信、公民后援团的呼吁、律师援助团的声明等等发布到我的博客日志里头,系统审核的确是比较严格,但是,后来都放行了,我又把中华女子学院女大学生的呼吁书和行为艺术照也发布了上去,也放行了,这次,叶海燕老师她们民间女权工作室又在武汉搞了一次行为艺术,和中华女子学院上次的差不多,我想终归没事吧,结果发出去被删除,再发,又被删除,我很愕然,很惊讶,也觉得很不好理解!
 
管理方的理由是:日志中含有广告或不合适在网络发布的内容,故予以删除。那么,这个"不合适在网络发布"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我仔细检查了一遍,叶老师她们的话句句在理,目前妇联也在强烈关注这个事情,我号召女性权益,有错吗?如果女权有错,那么,之前那么多同性恋或性少数人群平权的内容你缘何不删?看来不是女权本身的问题,这个也不是什么新概念,那么,是有什么话触碰了四项基本原则底限了?敏感了?没有!一个字都没有!一切都是在法律政策框架之内就事论事,不涉及什么"国是"。那么,是邓玉娇话题本身敏感喽?不许报道喽?那么,之前之后像女子学院行为艺术什么悉数通过审核,为什么偏偏这么一则内容要如此刁难?叶老师她们的民间女权工作室的一些材料以前我也介绍过,这完全是一个合法合理存在、为女性性工作者服务的 NGO 嘛!又不是什么受西方扶持的势力,校内管理员的脑子有点贵恙

 

我觉得实在难以理解,当然更难以接受,于是,就去质问他们的管理方,要求一定要给我一个我觉得可以认可的说法,可他们连删我两次日志的管理员本人并不搭腔,给客服反映,客服只是模糊地说网络中心不允许发表此类内容(这个是毫无道理的,质疑见上),又说了一些感谢您使用校内客服之类的话,就 OK 了。

 

我终于彻底怒了,我于是在自杀账号之前,对自己的状态作了最后一次更新:我决定注销这个账号,否则,就是在向校内有关主事者传递错误的信号,以为我一直窝火地耐着性子用他们这种 BUG 百出的产品,是他们的脸盘大。然后,注销了,表示再也不使用 www.xiaonei.com 的一切产品。

 

或许有朋友会说,这不过就是一桩随处可见、且完全局限于你个人范围之内的小事情嘛,你有必要拿到邮件组里么来说吗?我则认为这不是什么小事情,它关乎一个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在现实生活中、在一些管理者(这个还只是虚拟世界,那么,现实中呢?)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多大程度地得到保障和兑现,完全挑不出一点刺儿的言论尚且如此,那么,针砭时弊、说主事者不是的言论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承认现在对言论管制是有一些科条,但是,就民间女权工作室行为艺术一事,我看不出它触犯了什么。当然,还有朋友或许会说,你知足吧,你之前之后发的这么多什么同性恋什么人权什么邓玉娇都放你过了,你难道还不够幸福吗?我说不对,即使是管制太甚、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用一 种倾向去掩盖另外一种倾向,即使,我们承认校内网管理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暴政",但是,同样是"暴政",有着统一操作规程也比像现在这样凭管理者个人主观任意而为之、又不给出任何的说明解释要强,一个至少还有些许不成熟的法制(法家?)痕迹,一个则是纯粹的、赤裸裸的人治,更加叫人无法信服。

 

我也没有去提醒他们其他邓玉娇日志或连接的存在,免得这些家伙一旦来了劲道,结果在网络上引发更大规模的人治"暴政",其他网友发得和我一样合法合理、甚至更加合法合理的邓玉娇主题帖也跟着遭殃,这个话题还是要鼓励年轻学子、鼓励我们的公民社会讨论下去的!

 

我会去设法再找一个更加民主、开平的博客网络平台,号召大家来继续关注防艾,关注同志,关注女性,关注乙肝,关注人权,我不希望我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的一般性言论再次遭到无端的钳制和禁锢。目前仍然在校内(xiaonei)奋战的朋友们,希望你们也能够对可能遭到的无理对待有一个充分的思想准备,世界总是要进步的,进步从像校内邓玉娇行为艺术帖这样的小事开始,而且,哪怕是很自然而然的合理性的获得,可能一开始也要经历在情理上完全没有必要的波折。
 
 
为一个没有性倾向歧视的世界而奋斗,马克思恩格斯万岁,科学万岁,人文万岁,自由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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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5】 艾滋病组织关注维权律师被取消执业资格!

艾滋病组织关注维权律师被取消执业资格!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9年6月1日发布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震惊地获悉,一大批依法捍卫人民权利的维权律师,被北京市司法局以年度考核为名受到刁难,至今没有获得律师执业资格。通过维权网的新闻,我们看到一大批长期为艾滋病群体工作的律师在司法部门的"黑名单"上。我们不能理解当局的行动。
 
我们认为,北京市司法局应该给人权律师颁奖,奖励他们捍卫法制的尊严和人类的尊严!
 
我们要求,北京市司法局立即无条件给每位依法办案的律师以律师执业资格!
 
我们人民需要这样的律师!我们艾滋病组织需要这样的律师!中国艾滋病群体需要这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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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18名维权律师执业资格年考受阻
作者:夏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 更新时间:2009-6-1 1:51:03
 
 (维权网义工夏雪)据维权网曾经报道的中国大陆今年"六四"前对一批维权律师以年考的名义阻止他们通过资格审查(详情请见: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0905/20090524012440_15556.html)。今天5月31日是律师资格年度考核的最后期限,直到今晚18点,关于大陆律师年度考核的最新消息是:包括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程海、唐吉田、杨慧文、谢燕益、李敦勇、温海波、刘巍、张立辉、李静林、刘晓原、韦良玥(黑龙江)、杨在新(广西)孙文冰(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18名维权律师将被以"年考登记"的名义吊销或暂停执业资格。这是中国自从有律师制度以来,一次性对维权律师通过年审而吊销或暂停他们执业资格的最多的一次。
 
如此大规模以年审形式来阻止维权律师执业的情况显然与中国政府4月颁布的《中国人权行动计划》相违背,同时也与中国5月再次参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时所作出的承诺相左。也是中国大规模打压国内维权人士,践踏国际人权公约,自食自己已经签订的《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公然违反自己的《宪法》的恶劣行径,因此值得国际国内一切正义人士的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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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7】 中国大陆18名维权律师执业资格年考受阻

中国大陆18名维权律师执业资格年考受阻
作者:夏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 更新时间:2009-6-1 1:51:03
 
 (维权网义工夏雪)据维权网曾经报道的中国大陆今年"六四"前对一批维权律师以年考的名义阻止他们通过资格审查(详情请见: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0905/20090524012440_15556.html)。今天5月31日是律师资格年度考核的最后期限,直到今晚18点,关于大陆律师年度考核的最新消息是:包括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程海、唐吉田、杨慧文、谢燕益、李敦勇、温海波、刘巍、张立辉、李静林、刘晓原、韦良玥(黑龙江)、杨在新(广西)孙文冰(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等在内的18名维权律师将被以"年考登记"的名义吊销或暂停执业资格。这是中国自从有律师制度以来,一次性对维权律师通过年审而吊销或暂停他们执业资格的最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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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6】 一个知识分子的使命,就是让人民不要受欺骗――我的老师殷海光

 我的老师殷海光

——专访台大哲学系教授王晓波

   郭宇宽

 王晓波教授被视为殷海光的关门弟子,和最亲近的人之一。他治学的方向是中国传统哲学史和台湾史。研究所毕业后留校台大哲学系任教,同是他也是党外运动的代表人物,在1973年台大迫于国民党情治机关的压力,将其和其他几位哲学系教师解聘,直到1997年台大为没有坚守学术自由,公开道歉,"台大哲学系事件"载入校史。

 今年王晓波先生就要从台大退休了,笔者在他凌乱的办公室里拜访了他,请他介绍他的老师殷海光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

                       从青年法西斯到自由主义者

郭:你的老师殷海光是个什么样的人?

王:我喜欢那个说法,至少有三个层面的殷海光,第一个是青年有些法西斯主义的殷海光;第二个是自由主义的殷海光;第三个是思想还在进一步升华,可惜英年过世没有完成的殷海光。

郭:具体怎么讲?

王:很多人不知道,他年轻的时候是个热血青年。他在西南联大的时候,青年从军,响应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口号,对蒋总统非常崇拜,甚至相信"一个领袖,一个主义"。当年闻一多在课堂上抨击蒋介石,他还组织一批同学,抨击闻一多。

他后来当《扫荡报》主笔,那是一个最坚决反共的报纸。后来当《中央日报》主笔,也是非常返共的。他才思敏捷但国学不是很好,据说他有个外号叫"别字主笔"。

郭:他从一个相信"一个领袖,一个主义"的人,开始反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王:他告诉我他的第一次反省,是在徐蚌会战,你们大陆叫淮海战役吧,他作为中央日报的记者去采访,他采访了很多普通老百姓,他发现宣传和真实的民心有很大的差别,人民中间确实有一种反蒋情绪。大概是那个时候他开始反思蒋介石政府到底有什么不对,对蒋介石的政策开始有批评。我记得他后来跟我聊天时,常会有点发牢骚的说"老蒋他当年要是听我的就好了。"

郭:这说明他对蒋介石还有有很多期望的。

王:对,另外他的性格也不可能容于共产党。他当时是共产党宣布要通缉的"十大文化战犯"之一,好像头一号是陶西圣。所以他选择到台湾也体现他的政治倾向。

郭:他什么时候开始以一个反对派的姿态出现的?

王:这要从一个大的背景开始讲起,那一批外省知识分子随国名党败退到台湾以后,他们都有反省意识,官方的反省是说,国民党太仁慈,不够集权,所以坐视共产党坐大,而知识分子的反省主要有两种潮流。

 一种是以胡适博士为代表,认为蒋介石不够民主,要进一步学习西方民主体制。

 另一种是以张君劢,徐复观,牟宗三为代表,认为蒋介石在和共产党对抗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本位坚持不够。在他们看来,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引进是搞红色西化,蒋介石学习英美是搞白色西化。

  殷先生是属于胡适这一派的,那时候他已经是比较清晰的自由主义者了。

                走向反对派

郭:他们开始办《自由中国》就是为了传播自由主义思想吧?

王:主要是胡适这一派,胡适提出要创办一个刊物,在还没有到台湾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筹划了,作为自由主义的阵地,雷震当时是蒋介石身边的大红人,他是当时国民大会秘书长,相当于你们大陆搞统战工作的,蒋介石很信任他,他又是胡适的粉丝。于是他牵头来办这个杂志,注册的是周刊,但大概资金问题,后来搞的是半月刊,恐怕你们不知道,一开始政府也是非常支持的,军队都订,一直发到连队。

当然张君励他们另一派就搞了《民主评论》,后来他们就是新儒家学派。

郭:政府支持的刊物,什么时候开始批判政府呢?最后怎么发展到政府打压呢?

王:《自由中国》一开始就保留对政府的建设性批评态度,这些还都在国民党蒋介石的容忍范围之内,所以一开始关系还是挺融洽的。但有有几个事件,是造成他们受到打击的关键,这是逐步来的。

 第一个"革命军人是狗"事件,《自由中国》发表了一个读者来信,自称是军人,但话语让人觉得有反讽的含义。说:军人必须服从领袖,就像狗忠诚于主人一样。

 这本杂志在军队引起哗然,很多军人觉得受到了侮辱。

 军队提出抗议,不过到也没有很严重的打击,不过从那以后军队就不再主动订阅自由中国了。

 再在一个是军队国家化,蒋介石在台湾总结他的军队为什么打不过共产党,其中重要的一条是他觉得,共产党的军队是支部建在连上,军事指挥系统之外,还有一套独立的政工控制系统的制约,这是从苏俄体制里来的。而国民党没有,所以在战争中,国军很容易叛变。他痛定思痛,在台湾就开始建设军队政工系统,要建立一支"党军",蒋经国就是政工干校第一任校长。这个在国民党内部就意见很大,军队里面以孙立人为代表很反对,他们是坚持军队国家化理念的,陈诚也很反对,他大概出于有和蒋经国争接班人的意思,他想抵消蒋经国的影响的意思。而《自由中国》是非常鲜明的反对军队政工系统的,这大概在蒋介石看了是介入了国民党的内部派系斗争。

  再加上另一件事,就是他们以胡适带头,都反对花瓶党,要在台湾推动政党竞争,胡适提倡要有真正的反对党,他们提议要把国名党分成两个党,自由竞争。

  这个更让蒋介石生气了,他觉得这是在分裂国民党,帮共产党的忙。

郭:这个时候殷海光是国民党的忠臣么?是出于第二种忠诚为了国民党好,还是就要挑战国民党?

王:他那时候已经比较清晰地不再支持国民党了,但那时虽然激烈地批评国民党政策,但和蒋介石并没有撕破脸。更鲜明地对抗,是当时国民党搞一个《出版法执行细则》,里面加强言论控制,对于发表通匪的言论,不仅处罚作者,还要处罚刊物。对此胡秋原,陈舍我这些人都反对,但自由中国反对的最激烈。每期殷海光就把这些条款挑处来,每期打上黑框印在杂志显要位置,表示抗议。

  更公开和蒋介石个人撕破脸,是在蒋介石要连任第三任,当时以国大临时条款的,修改总统只能任两届的规定,主要理由是,为了要筹备反攻大陆,解放同胞。这次殷海光是直接和蒋介石个人碰撞,他连篇在《自由中国》发表社论,谈反攻无望论。这时候蒋介石心里大概已经气得不得了了,
在台湾公开传播"朱毛共匪所热烈欢迎的"观点,他肯定想除之而后快。

  更进一步的是,50年代台湾开始推进地方自治,地方县市长都是民主选举,他们这样一批外省籍知识分子,看国民党不开放,就去和地方民主力量联合,到各地方搞"地方自治座谈会",和社会力量串联,是为组党作准备。

郭:他们这么给蒋介石找麻烦,蒋介石还没有下决心收拾他们?

王:他们越批评蒋介石,蒋介石还越那他们没把法,因为他面子上还要尊重言论自由么,最后查处《自由中国》,蒋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很长时间的情治人员都想找《自由中国》的把柄。我后来认识一个前警总的人,他告诉我一个故事,说有一次汇报,情治机关一个官员拍蒋介石马屁,他知道蒋心里很讨厌《自由中国》一帮人,他就说:我们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雷震是匪谍,他们在他家里发现了很多《资本论》之类的共匪书籍。蒋介石结果一拍桌子:胡说八道!他我还不知道么?他怎么可能是共匪?

  后来到1960,"雷震案"爆发,雷震被捕,后来《自由中国》也被停刊。查实了一个人是"匪谍",以"知匪不报,包庇匪谍"这个名义,把他们都给处分了。

  于是殷先生只好回台大教书了,台大也还是给他很好的礼遇,有的人稍微受一些恐吓就缩起来了,殷先生毫不退缩,他骨气很硬,继续公开发文章为雷震辩护。

                 威武不能屈

郭: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接触殷先生的?

王:我1963年到台大,他给大一教逻辑学,很多同学都非常崇拜他,我更是亲近他,我大一一念什么书也没好好读,就在台大图书馆里,把所有的一套《自由中国》看了个遍。

郭:学生为什么喜欢他?

王:一是因为他的思想。二是因为他非常爱护学生,对学生非常鼓励。

郭:有什么例子呢?

王:有一次我和他出去开会,回来我们打一辆车,那时候打出租车时很贵的,他在车上就对我讲"小波呀,你不要学我啊,你对时代的关切太深,不要到老还向我这样一点学术的建树都没有。"你想他这样一个成名成家的大学者,对一个学生这么谦虚,是何等的鼓励。

郭:你们的师生缘份有多久?

王:到大三的时候,那次新学期开学,我选课看到课表上还印了殷先生的名字,但教务处的人说他的课已经不能选了,他不能来上课了。但我们一帮同学都很抱不平,我经常去殷先生家看他,请教问题,他家门口常常停着警察的车子,我们那时候年轻气盛,常常对警察怒目而视。

郭:他为什么被不允许上课?是因为他有反政府言论么?

王:那倒不是,台大是比较有言论自由的传统的,大家对讲真话的人都比较尊重和保护,而且后来殷先生自己跟我说,在台大课堂上我还用得着骂政府么?台大学生这么聪明,我一个眼神,他们都知道我什么意思。但殷先生这个人意志非常顽强,受到压力,也一点不改初衷,我后来知道,政府曾提出给他安排一个教育部待遇不错,不用做什么事的闲差,只要他少发些言,但是他拒绝了,他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错误,于是就被停课了。

郭:到底是什么理由,使政府下狠心要停他的课呢?

王:他有个朋友胡学古带来一个军人去见他,那个军人说能搞到枪,这也可能是国民党有意设计的圈套,说准备刺杀蒋介石。后来他们策划的时候败露,被抓住了,在警总交待,说他们说到准备刺杀蒋介石的时候,殷先生作了一个手势表示支持。于是殷先生被牵连在此案中,当局就下决心把他停课,并且监视了。这是胡学古后来出狱以后告诉我们,我们才知道,但我相信以殷先生的性格,不会支持刺杀蒋介石的,他大概是做了个不置可否的手势,被他们误解了。

郭:他被停职以后生活是不是变得落魄,生活怎么办?

王:生活倒还没有问题,台大给他的工资还是照发。但是殷先生是那种很有贵族气的人,花销还是蛮大的,你知道他对吃很讲究,所以师母烧一手好菜。那时候不讲知识产权,台湾把很多美国书都盗版,很便宜,但他买书从来不买盗版书,专门到美国订购正版;他从来不坐公共汽车,他说跟别人挤,有失斯文。

  而且殷先生不会骑自行车,他爱吃卤牛舌头,记得那时候,我常骑脚踏车帮他去买卤牛舌头。

  他主要的苦恼是,国民党控制他,他受邀出国也不给他办护照,哈耶克来台湾也不让他见。

郭:你说他思想的第三阶段升华就在这个时候么?

王:对,他那时不自由,开始写《中国文化的展望》,你知道殷先生国学基础不是很好,他为了写作,找来一些古典思想家的书来看,我记得当他看到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激动得跟我说,讲得真是好啊!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科学精神。当他读到孟子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他说,哇,这就是中国的存在主义。

  他那时候还是自由主义者,但是是一个站的更高的自由主义者。记得有一次,我看他,他在看美国的《生活杂志》,在讲越战,里面有一个照片,一个越南青年,手被美国兵反绑着,但昂着头,很骄傲的样子,殷先生说"这是用道德对抗武器"。

  他的后期思想应该是比较倾向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的,比较提倡社会福利保障的。

郭:我看你研究的领域,比如法家,好像和殷先生的领域有很大差距,你为什么没有继承他学术上的衣钵?

王: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殷先生,我当兵回来,准备上研究所,我去问殷先生,我说我想搞清楚中国传统文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殷先生很支持,他说,这方面我教不了你,我介绍你去徐观复那里,你去和他学习。

   你要知道,徐先生和殷先生是两派论战的代表人物,最针锋相对的论敌。而我是他最亲近的学生之一,寄以很高的期望,而且可以说是他的关门弟子。他能把我介绍给他的论敌,说你要研究传统文化,就要跟徐观复学。殷先生的胸怀和风范真是君子。

郭:他这样的人,这么可惜这么早就走了,你觉得他得癌症是不是和国民党迫害有关?他最后是不是心情很压抑?

王:他一直是很坚强的,一直都在研究思考写作,陈鼓应说他是春蚕到死丝方尽。我们当然都说殷先生就是给国民党害死的,要是不罢他的课,他心情好就不会得癌了,他们也百口莫辩,殷先生从来不喝酒,不抽烟,就是爱喝咖啡。但是癌症这个东西是很难说的,这么多人都得,有的也很奇怪。

因为他只是停课,还是台大的教师,所以他住的是台大医院,他住院期间,都是我们这些台大的同学来24小时轮班照看他。最后那一晚,是我在值班,我看见他睡着了,胸口起伏突然不动了,我赶快叫医生,他已经去世了,最后非常平静。

他去世以后,台大出面张罗他的后事,为了照顾他的夫人,专门给她安排一份资料室的工作,这些国民党都没有干预。我记得我们去中央日报给殷先生发卜告,接待我们的人说殷先生曾经在中央日报工作过,所以只收半价。台湾还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社会,包括国民党,也对一个知识分子保持了最基本的尊重。

那一年殷先生正好49岁,这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也投身党外运动,我想是殷先生的精神在支持我,现在我都马上要退休了,我总记得殷先生跟我讲的话:"一个知识分子的使命,就是让人民不要受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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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4】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消费者受损可要求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5-30  发表评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将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却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

5月27日,山西省贯彻《食品安全法》高层座谈会召开,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前来参会。

会后,本报请他与来自省内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专家,对即将实施的 《食品安全法》亮点进行权威解读。

亮点一 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

【规定】新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专家解读】新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出问题的食品企业承担的责任,可能有民事的、行政的,也可能有刑事的。在企业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民事赔偿要首先获得满足,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亮点二 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不能用

【规定】新法从第四十三到第四十八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应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专家解读】食品添加剂在现代食品工业生产当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种原料,同时也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违规使用,就会适得其反。《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首先 实行了严格的审批管理。例如,什么样的添加剂可以添加到食品里面,国家对此制定出目录来。目录里面没有的,哪怕暂时证明对人体没有害处,也不能添加。另 外,使用了什么样的添加剂,用了多少,都要在产品的外包装标签里严格地注明。标签必须和实际内容相一致,否则就要接受处罚。

亮点三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规定】新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专家解读】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

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四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规定】新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专家解读】以前在电视广告上,大家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 由于该企业既往“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五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规定】新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 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难免会让食品生产企业无所适从。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 全标准进行了整合,这意味着今后我国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监管的目标和尺度将更加明确。(记者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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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9】 苏州发生拆迁血案,拆迁办人员被业主砍,2死1伤

原文地址http://bbs.ycwb.com/viewthread.php?tid=163188

 

苏州发生拆迁血案,拆迁办人员被业主砍,2死1伤

本报记者 许倩   见习记者 孟正中

本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位于苏州白洋湾民主路发生一起命案,一拆迁户把三名拆迁动员工作人员砍了,致两死一伤。接到报料后,记者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进行采访。

嫌疑人当场被抓
昨天上午10时许,苏州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金龙等三人,按事先约定来到马雪明家,在双方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协商时,蓄谋已久的马雪明用器件砸向张金龙等三人,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据悉,此拆迁项目涉及拆迁的其他村民早已全部搬迁,马雪明也曾表示愿意拆迁,并答应双方就拆迁补偿再次协商。因此,尽管有关部门早在去年7月就依法履行了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手续,但没有立即实施强制拆迁。今年3月,有关部门仍多次上门耐心地做工作,希望妥善解决。可没想到的是,这次的协商却发生了如此惨剧。

昨天上午10时许,苏州警方在接警后快速出警,将西站社区百万圩居民马雪明等抓获。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之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正在北京学习的市长阎立在闻讯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清情况,依法处置,并做好善后工作。

动员拆迁起冲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一路询问过去几乎所有居民都表示听说过此事。在当地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位于民主路的事发现场。远远地记者就看见许多围观群众,路边也停了三辆警车。

记者在现场看到,已被警戒线围起来的是一整片工地,在工地的右后边矗立着前后紧挨在一起的两幢两层小楼,在它的右前方还有一幢平房,它们在整片空空的工地上显得相当突出。而距离这幢房子的不远处,记者看到许多施工人员正在施工。据围观群众介绍,上午的惨案就发生在那幢楼房里。由于整片工地已被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所以记者无法进入屋内进行查看。

据围观群众介绍,事情大概发生在上午9点多钟。当地拆迁部门以及街道工作人员两男一女三人,来到这户人家做最后的拆迁动员工作,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户人家不仅关起门来,还向三名工作人员先扑石灰粉,然后用刀一阵猛砍,三名工作人员中的一位被砍中受伤后夺门而逃,而其余两位则倒在了血泊中,一位是拆迁工作人员,男性。一位是街道工作人员,女性。

事发后,四辆警车赶赴现场,带走了这户人家的三名成员,随即救护车也呼啸而至。据周围群众介绍,被抬上救护车时,两名工作人员已是血肉模糊,很是惨烈,而那位逃出来的工作人员受伤也不轻。

此事仍在调查中
一位曾经也住在这片区域的居民告诉记者,这户人家姓马,一家三口,夫妻俩和一个儿子。儿子大概二十七八岁,没有固定职业,未婚。夫妻俩大概四五十岁,男的原来在苏钢厂工作,现在在家。女的很久没有工作了,一直在家。应该说,这户人家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儿子至今还没有女朋友,听说每个月的收入只有三百多元。

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觉得非常意外。当地居民介绍说,这户人家平时在村里很本分,有什么事情他们也很少声张。夫妻俩平时也非常老实,和隔壁邻居相处得也非常友好。对于怎么突然会采取这种过激行为,他们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一位居民猜测说:“大概是由于拆迁补偿不公的问题。”这位居民说,他原来也住在这地方,在2005年的时候他拆迁搬走了,“这户人家之所以不搬走,听说是因为补偿不公,同样的房子,人家能补偿100万元,而他只能补偿40万元。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户人家迟迟不肯搬。”居民介绍说,这块区域最早从2004年4月1日就开始拆迁了,到后天也就是3月24日,是拆迁的最后一天。“今天早上,街道里的一位副主任和拆迁部门的一位主任,还有一名拆迁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做最后的拆迁动员工作,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为了证实死者的身份,了解具体情况,在当地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附近的白洋湾街道办事处,据了解,此事已经引起了当地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街道多位工作人员对于记者的提问都纷纷表示,“目前此事还在调查之中,暂时还无可奉告。”

两死一伤酿悲剧
据介绍,被砍的三名工作人员被送往了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救治,于是记者立即赶往医院进行采访。
记者在急诊大厅内的病员登记簿上看到,11点左右,有陶姓、张姓男子和钱姓女子被送来救治,在单位栏中注明了“拆迁”字样。

在急诊室外三三两两地聚了好几堆人,他们正谈论着此事,口气都比较激动,一个自称是当地居民的青年说,“太惨了,真是想不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一个参与急救的护工介绍说:“病人刚送来的时候,场面真是吓人,女的手指几乎都被砍掉了,一张脸鲜血模糊,颈部血脉被砍断,还在汩汩地往外喷血。看样子,至少受了四、五十刀。”

在急诊室的过道里,几个医生急匆匆地进进出出,一位医生向记者介绍说:“送来的时候,看到受害者的样子真是惨不忍睹,两个受害人拉来的时候就不行了,受害人眼睛里可能进了东西,眼睛睁不开。”

据在场的市民介绍说,由于几天后就是政府强制拆迁的截止日,上午9、10点钟时,相关单位派人做“钉子户”的说服工作,其中包括两位拆迁工作人员和一位街道办的女同志,据说是个居委会的副主任。三人进屋不久就和房主发生了争执,而且眼里可能被泼了石灰,接着就遭到了屋里人员的乱刀攻击,由于事发突然且房门被堵死,屋外人员也无法及时了解情况,后来,一陶姓男子侥幸夺门而出向外求救。

据悉,120急救中心大概在10点24分收到求救电话,并立即赶往现场,将三人送到医院急救。其中一五十几岁的姓张男子和姓钱女子伤重不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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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qianrenjia 提交日期:2009-5-30 17:31:00 访问:7894 回复:272  
这是发生在今天早上11点多的真实事件
时间:2009年5月30日11时
地点:江苏省 宿迁市 宿豫区 锦绣江南小区
事件:暴力拆迁办上门殴打逼迫拆迁户签字
伤亡人数: 不完全统计3死多伤,其中一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途中
事件原因: 拆迁办雇佣地痞流氓殴打当地拆迁户,强迫其签字,拆迁户兄弟两人被打之急夺刀反抗,正当防卫砍死砍伤其中大半人
  
详情:今早11时许,拆迁办和开发商带多名地痞流氓到张某(化名)家中,强迫其家人签字。张某家中只有老婆和其家人在家。拆迁办和开发商等人殴打其家人这时张某兄弟两人刚好回家,见其老婆和家人被打,而且自己也曾无数次被其围堵殴打,而其这次他们竟然找上他们刚购买的小区里来并上门殴打全家,这次他们真的被打急了,面对这些曾不知道打了他们队上不知道多少次的一个个禽兽不如的社会□□,兄弟两人失去了理智,他们和其打成一团,再群殴过程中兄弟俩夺下地痞流氓手中的刀乱砍而去,鲜血让在场的几个地痞吓跑掉了,此时已经有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
  
这起重大拆迁纠纷 最终导致的惨剧,是谁也没想到的,开发商和拆迁办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样大,大到把自己的狗命都赔了进去,他们压根没想到老百姓也会有发威的时候。借此黑心的开发商看到后,以后三思,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老百姓也不是好欺负的,你们的命你们的道德你们的良心你们的钱那个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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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50】 征集:《淫官强暴民女案》

征集:《淫官强暴民女案》

邓玉娇案件不是孤立的,各地大小官员侵犯和强暴民女,导致民女暴力反抗、死亡和失踪的事件层出不穷,其中的真相难以接近,审判结果远离民意。女性艺术研究中心发起的《女性问题社会调查》展览,希望用艺术的方式来呈现这些“犯罪事实”,讨论女性该如何面对强权。本展览需要以实际的案例为依据,希望大家提供可靠的案例。本征集为长期项目。
工作邮箱:congdeng909@gmail.com <mailto:congdeng909@gmail.com>
联系电话:13648442359

此致
敬礼!


                          女性艺术研究中心协调人 申子辰                           
2009年6月1日

已征集资料:
1,湖北襄樊高莺莺案震动官场:自杀还是被奸杀?<http://news.qq.com/a/20060724/001995.htm>
2,酒店20岁女服务员为拒公务员“强邀”坠河身亡
http://bbs.meyet.com/dispbbs_61_205177_1_1.html
3,一个行刑武警回忆:最漂亮的女杀人犯任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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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30, 2009

【权利:2043】 Re: Internet 安全建议

各位网友,欢迎参与网络互动行为艺术《变更生日一天》。方法是:立即在你的微博客、博客或任何一个注册网站上,将个人资料中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变更为1989年6月4日一天,并转帖本信息一次。谢谢!(倡议者 @令狐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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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2】 残障人士组织寻求公益律师援助,要起诉政府!

希望你帮推荐一个"质量好"的律师(我目前未对中国律师有信心)。

 

全球经济危机,北京慧灵断了"洋奶",紧急"寻求母奶"

北京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的各位领导:

我们专事"非营利"智障服务,最早的登记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的"广州慧灵",而"北京慧灵"2000年登记,至今也有将近10年历史。

作为"和谐中国公民社会" 的一员,我们一向不愿意只接受"洋奶哺乳"而更甘心情愿接受"母奶哺乳",所以我们多年来不懈努力地"和谐地"去争取本地政府对我们承担起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2008年北京慧灵发起一个《倡导政府阳光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

很可惜,多年来北京慧灵得不到政府的任何资助(残联的慰问金占不到千分之一),倒是那些有"大同世界公民意识"的国家和人民更多给了我们支持援助。

不幸的是,最近的全球经济危机,我们"喝洋奶"的慧灵开始断炊啦,期间我们频频向政府和残联"和谐"报告并请求、恳求以及哭诉(有书面项目申请和当面拜访,52名家长写了信)。政府部门的信访处也有电话跟进,然后不了了之,我们北京慧灵还是一样"饿肚子"(已经欠发员工工资)。请看我们北京慧灵最新的银行对账单。

此刻,我们再次"和谐"紧急呼吁政府和残联依法对北京慧灵采取"母奶哺乳"的拯救措施,按照正确的服务理念、质量和规模重新审批《北京慧灵申报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培训智障人士接待国际旅游团,开创特色就业》(此申请于20089月呈交的,至今未得到批准)。

我们也旗帜鲜明表明:此次"寻求母奶"行动,其目的不单在于为自身一时的脱贫脱困,更在于促进各级残联去反思长期垄断公共资源和分配不公的问题严重性,我们必须长效地去改善制度和体制,从而打破垄断和小圈子!因此,北京慧灵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诉讼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关于"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评估和结果。

此致

崇高敬礼

 

北京慧灵 执行董事 孟维娜 敬上   

2009517日(全国第19个助残日)

 

呈报 :

北京市政府市长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民间管理局

中国残联理事长办公室   北京市残联理事长办公室  西城区残联理事长办公室

 

(也希望得到同行NGO和各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声援,帮助我们"和谐寻求母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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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1】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刑讯逼供三十种方法大曝光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刑讯逼供三十种方法大曝光

江苏 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已经进行赔偿,可至今还暂扣受害人的20.9万元没有退还,阜宁检察院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人员一个也没处理!http://gmlqdxl.blog.sohu.com/ 受害人:刘萍 联系号码:18912576816

触目惊心的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酷刑三十一法
下面是相关照片:









1、罚站法:陈必太强迫我 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我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

2、手拷法: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中、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我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现吊我十天十夜的铁链在我们手里),由于长期折磨,致使我的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

3、电警棍法:当时我只穿—件T恤衫,高中、蔡建光将我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我头上,用电警棍在我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他们还用电警棍对准我手指电我,使我全身烧得无法忍受(他们用坏了多只电警棍),这一次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了我九个昼夜。

4、皮带抽打法:高忠、蔡建光用皮带没头没脸的抽我(是把我的皮带解下来的最后被打断成很多节)。

5、剥夺睡眠法:至2003年6月26日起直到8月6日连续42天日夜不给我睡觉轮番折磨我。

6、搓衣板法:在国俊旅社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将我拖进一个房间,把我"背剑式"反拷着(难受的生不如死)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现在手腕上还留有块块疤痕,膝盖都跪肿起来,皮都跪掉了,血肉模糊。

7、链法:用铁链拴住我的双脚,肩部、腰上都用绳子捆吊着,使我一动不能动。

8、、苍蝇、蚊子法: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郑美恩还把拍的死苍蝇和虫子逼我吃掉。

9、吐痰法:有时还很随便地朝我脸上喷口水和痰。已没有任何尊严可言。

10、烫烟头法: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我手背上,并叫我喊他爷爷,祖宗。

11、扣板油法:晏爱华局长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我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我的腋下两边被他们扣得由紫变黑。晏爱华讲,这样叫他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

12、下身敲打法:徐立山做法更毒辣,他用竹片使劲敲打我的下身并说:"就算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使得我一度小便困难。

13、辣椒擦眼睛法:他们百般折磨,一直不让我睡觉,我困时,他们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我的眼睛,经擦多次后,我的左眼睛里长出了一块红云一样的东西,至今也无法完全消除。
14、"自产自销"法:在晏爱华的指使下,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陈子旭他们把我吊起来,不让我小便,后来徐立山给我的小便用盆子等下来后给我喝,还以此为乐,说这叫"自产自销",真是心比蝎毒。

15、方凳砸脚法:徐立山、徐荣兵发明了,用方凳砸我的脚面使脚面皮开肉绽,疼痛难忍。

16、吊钢丝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陈志育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7、饥饿法:7月5日至8月6日期间每天早晚只给我半碗稀饭,并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8、株连法:在审讯期间郑美恩不住的告诉我说我姐姐被抓接着是我老婆被抓后是我的亲友同学被抓先后被如何的折磨等等,最后说我父母家被抄等情况来给我施加压力。

19、拳头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用手铐将我吊到钢丝上,他们用两只拳头猛打我的腮部,直打得我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硬要我咽下去。现在回想,那真是惨绝人寰,人间地狱生活。

20、竹片法:还用电警棍、竹片不时的敲打我的手指和脚指。当我被折磨昏过去时,赵学岩就用冷水将我泼醒,还开玩笑说:"你一昏过去,就绝缘了,电警棍对你不起作用了"。

21、椅子法:郑美恩、徐立山时常还将我背后捆把椅子,叫我跪在搓衣板上,他们坐在椅子上(使我疼痛难忍)。

22、摇晃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等人还前后摇晃钢丝,他们长期将我的双手平拉捆在钢丝上,直至双臂都变成紫黑色,腰部以下全部水肿。由于严重折磨,使我的左臂侧神经被拉坏死,手和胳膊失去知觉。

23、啤酒扳法: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他们喝啤酒时用的扳子反扳我手指。把我的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里充满淤血,曾几次被痛昏死过去。

24、冷冻法:我曾几次被折磨得痛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泼我,把我泼醒后,就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我吹,冻得我全身发抖。

25、噪音掩盖法:不论白天黑夜,鞭打我时就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响,来掩盖我的叫喊声。

26针刺法:由于用筷子竹片敲我手指,用方凳脚踩(我的手指脚指都充满淤血),郑美恩还叫徐立山用缝被针刺我手指甲,说将淤血放掉才会好得快些,不久,我的十个指甲全部脱落,现在我仍保留两玫,经过折磨后,我的双手无法弯曲,无法吃饭。

27、钢丝敲打法: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还用衣架上的硬钢丝敲打我的耳朵,将我左耳软骨敲断,致使我现在左耳朵变形。

28、"金鸡独立"法: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不是他的班也进来将我暴打一顿才心满意足的找地方睡觉。经晏爱华指使,郑美恩主办,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将我吊起来,将我的双脚用铁链捆起来,用方凳子砸我的双脚和膝盖。将我的双手和右腿都吊到钢丝上,左腿落地,(他们称之为"金鸡独立")腿上脚上皮开肉绽,我当时被打得全身是伤,人都无法站起来,至今脚上还有着大块大块的伤疤。由于长期用铁链捆住我的双脚和长期吊打我,致使我脚脖子上留下八、九厘米长的疤痕,双肩还有捆绑的痕迹。

29、读诗法:郑美恩还用最污秽的言词编出了打油诗,叫我大声读,不停地读,如果稍有停顿就用皮带和绳子抽打我。

30、威胁法:晏爱华局长对我说:"我们姚检察长说了,从人道主义出发,带你去看伤,要是我就叫你终身残废,哪怕就是死了,用白布一裹送到火化厂烧掉,打一报告就说你是畏罪自杀。" 郑美恩说:"你不要再翻供了,我知道你是冤枉的,这事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没有人再给你去调查了,不可能让你清清白白出去的,我们检察院弄你四、五个月,你结果一点问题没有,我们也交不了差。"接着晏爱华、贾检察长都来跟随我说,如你不再翻了,我们马上带你去复查身体,没有情况就将你取保候审放你回家,如果你不听话,我们立刻将你送进响水看守所,叫杀人犯打死你,就把你冤死了,看你又有什么办法。

31、诱供法:郑美恩讲,你出去后可以照常上班,检察院不会处理你的,最多写一个检察建议书,叫纪委从轻处理一下就算了,对你没有多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关五个月的我更渴望自由,我也就只好认命了,按他们的要求在一系列笔录上签了字,并违心的在他们写好的没有刑讯逼供帮助岳父退赃的供词上签了字,他们还叫我写了不翻供、不上fang、不讲他们刑讯逼供的保证书和陈述材料。

受害人:刘萍 小灵通:0515-87996900 QQ:474172553





穿越地震带 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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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40】 注意防范邮件附件的木马病毒

wangdan@gmail.com 发出若干邮件给许多邮件组,其中只有一个附件
MyNameisWangDan.doc 。

经过 virustotal.com 在线扫描,附件中 word doc 有木马病毒嫌疑,检测报告见:
http://www.virustotal.com/analisis/3571e2eb7c8808023baddbed8d14dd3929c874d0ba1ce0c9cbddc9935aec8a03-1243712491

高度可疑,因为用 google doc 无法正常打开看。

请各位在打开邮件附件以前一定要谨慎。发送邮件,最好在正文写内容,如果不方
便,附件可以用 pdf,或者 rtf 格式。
word doc 请最好保存为 rtf 格式,并通过 7zip 压缩。

请各位把 Acrobat Reader 预先设置为禁止 Javascript,否则 PDF 文件中也可能
藏有 Javascript 恶意代码。
Word doc 相对安全的阅读方式,是在 gmail 中用 google doc 打开,显示为
HTML 格式,
或者,上传到 google doc 去阅读。

请各位学会使用 Thunderbird 收发 PGP 或者 S/MIME 数字签名和加密邮件的使用
方式,最好对你发出的邮件加数字签名,
以增加一层安全防范,收信者可以根据数字签名鉴别是否伪造的邮件,以防止邮箱
密码被盗用发出欺诈邮件。
当然,网狗还可以盗用你的密钥,但那毕竟又多一层困难。

Dan Wang wrote: Re: my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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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38】 刘晓原律师在自己的博客上质疑‘屠夫” 是托

刘晓原律师在自己的博客上质疑‘屠夫” 是托
作者:12s34h56w 提交日期:2009-5-23 15:20:00 访问:5849 回复:19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 “510”发生的“梦幻城”女服务员员邓玉娇刺死淫官一案,当地公安的在通告上不断作手脚,更改案情细节,令外界哗然。邓玉娇的命运也越发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据国内媒体最新报导邓玉娇已经在20日上午从医院公安
  
  由于当初恩施电视台报导中曾不经意披露邓玉娇绑在医院床上,还哭诉“他们还打我-----”,引起网络全面声讨、谴责,更有20多位知名学者公开签名声援,要求公安部立刻释放正当防卫的邓玉娇。正当网络全力关注之际,有一自称 “屠夫”的网民,在自己的博客名“追风的土匪”中披露一些关于邓玉娇的最新消息,屠夫见到当事人的父母、屠夫代表网友给当事人邓玉娇送花等等,并将自己跟当事人邓玉娇的合影、及邓所在医院的医生合影在网络上公布。当局的这一反常“人性化”备受各界瞩目,令各界生疑。一直关注此案的刘晓原律师对此也表示自己责疑,他认为当局此举纯属借借网民之口“躲猫猫”,违反法律规定。
  
  家属拒见 网民顺利见当事人是否公安安排?
  
  5月20日刘晓原律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杂文《为何允许网民会见邓玉娇》对当局的做法表示责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刘晓原律师。
  
  刘晓原律师表示按公安机关的通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已于5月10日刑事拘留,并且还是个患者,正在优抚医院进行强制治疗,但在医院并没有改变邓玉娇是“故意杀人”嫌犯的身份。
  
  根据“屠夫”在博文中称:5月17日下午,“屠夫”陪同邓玉娇父母着网友们的支持和鲜花到了优抚医院去探望邓玉娇,由于是周末主治医生没上班,后经过向副院长的同意,邓玉娇母亲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多日不见的女儿。而且发表了数幅屠夫跟当事人及医生的合影。
  
  刘晓原表示屠夫只在博客中描述说取得了医院领导的同意,没有提到是否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而且很顺利的将合影公布网上。他认为院方不会这么大胆,在没有公安的同意下,会同意让网民民见邓玉娇。一定是经过了公安机关的批准,而且之前媒体报导,她母亲表示公安不让她见女儿。
  
  刘晓原律师表示从法律上对公安的这种做法表示责疑,他认为说:“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公安机关对此仍然负有监管之职,仍然要对她的人身安全负责。只要医院同意了,除了邓玉娇的亲属,其他人可以随便进入病房。万一有人想“灭口”,或邓玉娇迫于压力自杀了,造成不好的后果,这该由谁来负责?难道公安机关不派警察在病房外站岗吗?”
  
  有网民则评论说:“巴东警方想借网民之手“辟谣”,却不慎露出了马脚,善良的人们不禁想问:巴东警方究意想掩盖什么?!”
  
  更有网民对屠夫表示疑问,并就此请刘晓原律师:“向晓原律师问好。我有个疑问:“屠夫”是何须人也,是纯网民吗?该不是就像云南的“风之末端”一样,是ZF的人??严重关注“屠夫”的新动向。。。”
  
  允许网民会见当事人公安有何法律依据?
  
  刘晓原律师表示如果网民屠夫事前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去会见邓玉娇,那公安机关有何法律依据?他认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等规定,除了办案的司法机关人员和委托的律师,其他人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之下,可以批准犯罪嫌疑人亲属会见。在司法实践中,在法院没有作出生效判决,就是亲属也不让会见,更不要说同意网民去会见了。
  
  他认为由于邓玉娇进入医院后,病房成了临时羁押场所。在治病的同时,人身自由还是要受到限制,其他人员也不能随便会见。公安允许网民参与会见这一明显的违反举动,有可能是为了回应因恩施电视台的视频在网络上所引起的一片谴责声。
  
  他说:“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允许网民会见已刑拘的犯罪嫌疑犯,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又使我想起了“躲猫猫”调查团之事,借网民之口其实还是为了“躲猫猫”。”
  
  刘晓原希望巴东县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他认为民众不只关心邓玉娇精神状况,更加关注案件真相和办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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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36】 (江苏省靖江市法官)朱联明:《虹桥夜话:五四节感怀》

http://www.jsfy.gov.cn/cps/site/jsfy/faguanwenyuan/sg_content_a2009032447308.htm      
                                              虹桥夜话:五四节感怀
/ 朱联明
                                        点击次数:633  次      加入时间:2009-03-24  

进步青年的概念决不能成为遥远的事情。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尤其放在当下。

青年的标记实在明显,只须看其年龄;但进步的概念内涵颇为丰富,不好简单认定。避开复杂的成分不讲,择其要言,对真理矢志不渝的追求应该是其最显著、最感人也是最本质的特征。

进步青年与特定的时代相连,是伴随那个时代的先锋――有的甚至超越了身处的那个时代。

张志新,用生命捍卫真理的女大学生,现在,其柔弱的身躯已成为永恒的雕塑矗立在沈阳的某个广场,默默注视着现世的车来人往,浮尘声浪。

生命是美好的,但在时代的先驱那里,人类的尊严更为可贵,自由是无价的,对真理的信仰不容玷污,比如遇罗克、遇罗锦姐弟,比如王申酉、顾准他们,敢于冲破强权的愚昧,质疑荒诞的谬论,在追随真理的道路上不惜牺牲自由和生命。

北大学子林昭,《海鸥之歌》的作者,因质疑权力高层、声斥文化革命,1968年被当局处决,在她36岁时即为呼唤真理而现出了宝贵的生命。她在牢狱中竟是蘸着自己的鲜血写下了讴歌真理、鞭挞黑暗、表达独立自由思想的《告人类》等大量遗书,令活着的今人肝肠寸断,不忍回首。

历史终究会翻去黑暗的一页,打开新的篇章。伴随黎明诞生的,便是融入了这些时代先驱鲜血和生命的精神乐园,便是来者活下去的希望和理由。

他们才是时代无可争议的开路先锋,是所有进步青年的代表,是全社会的楷模,是敢于直面人生的“真的勇士”,更是民族的脊梁和骄傲。

人 们纪念五四节,是因为这一天是进步青年冲破黑暗、报效国家、高扬追求真理旗帜的集体盛会,这一天诞生了时代青年的英雄群体,也是这一天,进步青年用果敢的 行动唤醒了上世纪之初的一个民族的觉醒。在历史的回音壁上,依然凝固着时代青年振聋发聩的呼声、坚定有力的步伐铿铿和民主自由大纛的腊腊作响。

进步青年的满腔热血骤然化作一场春雷,响彻华夏民族的大江南北,阴霾密布的天空被感天动地的赤诚撕裂开来,慢慢长夜里的人们依稀看到了东方的亮闪。从那以后,历史必然记住了五.四,五四也成了划时代的丰碑,竖起了进步青年的群体雕塑。从那以后,担当天下兴亡、拯救社稷苍生、拍案而起、投笔从戎也就成了追求真理的无数的更为具体的细节。

纵 观百年来,进步青年的主体多为青年学生。因此,来自知识界的他们几乎成了进步力量的代表,与全社会的民族精英一道,构成了整个华夏民族的良心和灵魂。成为 一个民族的良心,这是至高的荣誉,也是必然的依归,我为进步青年献上由衷的致敬和欢呼!索尔仁尼琴一生喜欢独立思考,乐于讲真话,敢于讲真话,从不旁依于 任何政治势力、屈从于任何强权,为此流亡生涯几十年,却从不放逐自己的灵魂,似乎唯有真理的天下才能呼吸和思想,与“不自由,毋宁死”的精神一脉相承。因 此,索尔仁尼琴是当之无愧的俄罗斯的良心。

中 华民族虽也不缺乏这样泰斗式的人物,比如鲁迅;但更多的进步青年成为中华之幸运,以辈出的形式集合成民族的感人的风景线,筑起了华夏儿女的雄伟的良心长 城。从五四青年,到烽火战士,到张志新、遇罗克他们,甚至于后来的“六四”风波中无辜而单纯的学子们,均可入列民族精英的队伍。

进步青年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而热爱真理、敢于追求、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往往要付出自由、鲜血甚或生命的代价,足见难能可贵。在五四运动数年后的惨淡日子里,鲁迅以《纪念刘和珍君》的悼文写出了白色恐怖和斗争的残酷,愤怒的同时亦对烈士表示深切的哀悼和敬意。更多的流血事件诠释了进步青年的真正含义,直让一些荣耀光鲜、利禄功名黯然失色,让苟且偷生、贩夫走卒相形见绌。

我 无法回避一个敏感的问题,即是所谓的“六四”事件或称“六四”风波。如今在颇为民主的政治格局状态下,我觉得完全可以心平气和、冷静客观地探讨这个问题的 是与非。在这场纷争里,学生多是无辜的,没有复杂的政治用心,也无党派利益之争,仅凭对国家大事的关心和青年人特有的热情参与到其间来。年轻人血性方刚, 朝气蓬勃,有青春冲动的一面,也有激情洋溢、积极向上的一面,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主人翁姿态堪称领袖时代的风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宝贵财富,应予 嘉许和呵护。但事情的发展出乎人们的预料,青年学生的爱国之心仿佛成了一厢情愿的感情泛滥,局面变得严峻复杂起来。尽管学生的示威游行、上书请愿、静坐绝 食赢得了尊重和同情,但也促使上下的思路和见解对立起来,甚而至于动荡了政局。终了,一心报国的青年学生成了那场错综复杂的斗争的政治牺牲品。

青 年学生是最讲良心的。当初小平复出主政,北大、清华等首都高校的学生第一时间内打出“小平你好”的亲切问候;六四风波里学生喊得最响亮的口号就是“反对腐 败”。学生拥护改革开放,但难容阴暗和腐朽,这就是良心,这就是真理的一分为二。我有幸见证了那段岁月的两次学潮,同是学生,也更深刻地体察了社会腐败的 嚣张和“官倒”的厉害。埋首课桌是学生的本分,也是学生拍着课桌站起来的必然,是学生本分的合乎逻辑的发展。经济混乱是国之大难,国难当头,岂能漠然?岂 敢漠然?“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青年毛是榜样,领袖毛也是榜样,为民请命,为国疾呼,舍我其谁?!于是六四风波成为必然的历史事件。

毛泽东评价水浒故事,说宋江一伙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天地良心,六四事件的学生只反腐败,不反政府。水浒英雄,是江湖义气啸聚山林;六四学潮,则是时代使命和文化良知的召唤。天罡地煞为的是安生立命,图的是酒肉快意;六四学生本是时代骄子,一心学成报国。梁山108将个个使枪弄棒,本事了得,杀人越货,打家劫舍,宋王朝绞尽脑汁前去剿灭造反;而六四学生徒书案笔墨,青春躯体,以追求真理的自觉性思虑国家民族的未来,政府应该予以对话沟通、引导劝诱。

事 情总不是那么简单,结果至少超出了我的想像。有许多东西搀杂了进来,我相信每一个进步青年均为报道和时评沉重起心情。此后的发展更是出乎我的预料,在很长 一段时间里,中国知识界缄默不语,令人窒息;很多场合,很多事情上,难觅良知的影子。即使你跻身纯粹的文化圈子,许多熟悉的面孔也因灵魂的丢失而模糊起 来,影影卓卓,尽是沉重的叹息。

于 是生活中进步青年的面孔不再焕发出勃勃生机,零落而且不再清晰。一个丧失良知的社会是令人生厌的混世,取而代之的是庸俗哲学充斥于市,盘踞了每个现实人的 心头。伴随经济神话而来的是荒唐的现实笑话,“三鹿奶粉”事件不纯粹是商业道德的堕落,更是折射出当代科技界、知识界、文化界的道德缺失、良知泯灭、信仰 淡薄的某种危机。据说,“三鹿奶粉”的配方曾经经过专家们的认定,并被权威机构授予国家科技进步奖。呜呼,良知何在?!

时 代终归在进步。现实的反腐进程快步向前,我为六四学潮的初衷感到欣慰,这是永远抹杀不了的他们的历史功绩;但现实中的各种腐败也迅猛膨胀起来,现在任何一 份落马高官的判决书所认定的腐败事实都远远盖过当初刘宾雁的报告文学所揭露的社会阴暗。任重道远的时代召唤着每个进步青年。

读着遇罗锦的《一个冬天的童话》,我心痛彻骨,又一次碰触了那个年月的永久的伤痕,我不由想起鲁迅的《雪》:朔方的雪…….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是讴歌?是追问?是怀念?是幸还是不幸?我的双指停留在键盘间,难以敲打翻飞,我尊重它们自身的重量。

进步青年肩负特殊的历史重任,有着特别的分量,我尊重他们,于是也自重!

 

 

 

 

文章出处:靖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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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境转是烦恼
放下烦恼即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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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37】 my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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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29, 2009

【权利:2039】 推荐一部有关朝鲜的电影《北逃》

推荐一部有关朝鲜的电影《北逃》,该片获第81届奥斯卡金像奖外语片提名,请使用电骡下载
 
电骡下载专用链接:
ed2k://|file|[%E5%8C%97%E9%80%83].Crossing.2008.HDRip.XviD.CD1-CiMG.avi|727177216|372144D3CA3A65BE4902EFE2828D2215|/
ed2k://|file|[%E5%8C%97%E9%80%83].Crossing.2008.HDRip.XviD.CD2-CiMG.avi|744890368|2CBE2D70CD237137748C7E30BF916DFC|/
 
 
◎译  名 北逃/逃北/十字路口
◎片  名 Crossing
◎年  代 2008
◎国  家 韩国
◎类  别 剧情
◎语  言 韩语
◎字  幕 N/A
◎IMDB评分 7.3/10 16 votes
◎IMDB链接 http://www.imdb.com/title/tt1133922/
◎文件格式 XviD + MP3
◎视频尺寸 720 x 384
◎文件大小 2CD CD1 49 x 15MB + CD2 51 x 15MB
◎片  长 101mins
◎导  演 金泰均 Tae-gyun Kim
◎主  演 车仁表 In-pyo Cha .....爸爸
      申明哲 Myung-chul Shin .....儿子
      徐荣华 Yeong-hwa Seo .....妈妈
      朱多英 Ta-yeong Ju
      郑仁基 Jung In-Gi
◎简  介 
  2007年,北韩咸镜道某村一家三口——父亲龙修、母亲容花,还有年仅十一岁的儿子俊伊生活清贫,却倍感幸福。某天,母亲容花突然累倒,得了肺结核。一家人连最便宜的感冒药都买不起,父亲龙修决定冒险远赴中国。经过一番磨难,龙修终于在一个伐木场找到了工作。由于该木场进行非法伐木行为,后被发觉,龙修不仅丢失了钱财,还不得不接受被警察追击的命运。一天,修龙听说只要参加一个“访问”就可以得到报酬,于是欣然前往。没想到,修龙就此和家人天各一方……
  修龙走后,容花的病情逐渐加重,终于不治,离开人间。无依无靠的俊伊决定不顾一切地找到父亲。已经身在韩国的龙修也通过经纪人寻找儿子的下落,盼望父子重逢。然而,这对父子两人却一次次擦身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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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35】 Fwd: 李苏滨状告北京司法局 行政起诉状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lisubin21891 <lisubin21891@163.com>
Date: 2009/5/30
Subject: 李苏滨状告北京司法局 行政起诉状
To: 常柏阳律师 <changboyang@vip.sina.com>, 常坤 <changkunchina@gmail.com>, 程海 <chh075@yahoo.com.cn>, 冯正虎 <fzh2005@hotmail.co.jp>, 江天勇 <jiangtianyong@globe-law.com>, 李方平 <simon2974@gmail.com>, 李和平 <lhplawyer@gmail.com>, 李静林2 <snshr@163.com>, 刘亚军 <lyjboom@yahoo.com.cn>, 张凯 <lawyerkai@hotmail.com>, 张海 <crownlawyer@163.com>, 滕彪 <fangu@email.com>


行政起诉状

原告李苏滨  53 汉族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中共党员  住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1A512 邮编 100038 电话 13366121891

 

被告北京市司法局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

法定代表人吴玉华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被告河南省司法厅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

法定代表人王文海 河南省司法厅厅长

 

请求事项 1、确认被告不为原告办理律师执业证行为违法;2、判令被告立即履行为原告办理律师执业证职责。

 

事实与理由:

19975月至1999年底,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指出全国各地司法厅局收取律师管理费、注册费等行为违法,必须立即停止、取消。但河南省司法厅在禁令发布后,其不仅不停止、取消乱收费,反而勾结有关部门个别违法者,公开和党中央、国务院叫板,逆流而上顶风作案,更疯狂更变本加厉地对律师盘剥与敲诈(十余年来两被告共敲诈勒索律师合计12亿之多),把原来每人每年1700元的收费猛增至3000元,遭到律师的强烈谴责。

 
   
为维护本人及全体律师的合法权益及国家法律尊严,自2001年起,原告和李午汜律师千百次的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起诉司法厅及同伙的违法犯罪行为(详见中央电视台2003102830日社会记录及郑州日报、晚报2003112日等数百家媒体报道)。在多方的压力下,200531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终于作出决定,从20055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彻底取消律师管理费、注册费。
   
   
原告和李午汜律师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揭露河南省司法厅及同伙对抗党中央、国务院的违法犯罪行为后,司法厅便纠集洛阳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对原告和李午汜律师年复一年地实施疯狂的打击报复,多次动用暂缓注册、停止执业和指使洛神律师事务所背后打黑枪以及捏造事实发红头文件通报等各种卑鄙手段非法阻止原告和李午汜律师执业。但是,在依法治国已深入人心且不可逆转的今天,司法厅很难指望凭借滥用行政职权等违法手段,达到一手遮天、胡作非为的目的。典型案例有:

一、2003528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司法厅未为李苏滨办理2002年度律师注册的行为违法(司法厅未上诉);

二、200373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判决确认司法厅的同伙洛阳市司法局20035月对李苏滨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决定无效(二审法院驳回洛阳市司法局上诉,维持了西工区人民法院判决);

三、20031129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洛阳洛神律师事务所对李苏滨、李午汜侵犯名誉权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李苏滨、李午汜精神损害2000元(已执行);

四、2005118日,洛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行政判决,判决洛阳市司法局赔偿李苏滨停业一年经济损失14040元(已执行);

五、20051111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再终审行政判决,判决司法厅赔偿李苏滨暂缓注册经济损失14070元(已执行);

六、2007823日,经过四年两次初审、两次终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重终审,再次判令司法厅的另一同伙洛阳市律师协会立即停止对李苏滨名誉权的侵害,并判决其赔偿申请人精神损失费5000元(已执行)。
   

为躲避河南省司法厅无休止的打击报复,原告于20051月被迫离开洛阳,应聘于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并自20051月初,多次申请两被告办理律师执业证,但均被两被告以各种非法理由拒绝。

 

请贵院对两被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审判。

 

李苏滨

2009年6月1




穿越地震带 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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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2034】 如果她有修脚刀,这就是第二个邓玉娇

双方发生斗殴?
双方发生斗殴?
双方发生斗殴?
明明是他们殴打他人!连小女孩也打?
我刚刚打酱油回来。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现在有这么多的人习惯睁着眼睛说瞎话?

安徽两镇政府工作人员酒后殴打服务员被查处

2009-05-29 18:23:38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3552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安徽肥西县小庙镇两名工作人员26日在一家酒店酒后滋事,与一同就餐的人员将酒店服务员殴打致伤。目前,涉案的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参与殴打的相关当事人也被予以治安处罚。

视频说明:背后狠踹,重拳出击;不管男女,拳打脚踢;满嘴酒气,扬长而去。

新华网5月29日电 安徽肥西县小庙镇两名工作人员26日在一家酒店酒后滋事,与一同就餐的人员将酒店服务员殴打致伤。这一事件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涉案的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参与殴打的相关当事人也被予以治安处罚。

据肥西县纪委常委王昕介绍,5月26日,小庙镇财政所李明邀其从江苏回来的朋友高某等到位于 合肥天柱路的"半亩田"酒店吃晚饭。用完餐后,同行中的一位姓叶者先行下楼买了单。李明下楼时才得知单已买过,向吧台服务员提出其手上有该酒店原来赠送的 几张消费券(共计80元),要求按券额换回刚付出的现金,对方不答应,李明非常生气,用手拍了吧台,并拿起吧台上的计算器掼了下去,随后与之发生了冲突。 一同就餐的几个人闻讯后,随即下楼,双方发生斗殴,一男一女两名服务员被殴打致伤住院治疗。

经公安机关调查,参与打伤服务员情节严重的镇计生办叶先林、个体人员宋兵、合肥车辆段修理工齐召兵等被行政拘留。另外,一同就餐的小庙镇大柏社区副主任李学文、工作人员叶传海也参与了殴打。

事件发生后,肥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察局、公安局等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详细调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李明、叶先林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销叶先林计生办副主任职务。同时责成小庙镇给予李学文、叶传海纪律处分。

新闻回顾:安徽合肥多名镇干部酒后飞踹女服务员(视频)

新闻提要:5月26日晚,肥西县小庙镇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因晚餐喝酒过多,在酒店殴打两名服务员,致其受伤住院治疗。三名嫌疑人驾车逃跑后被民警截获。 (本文来源:新华网 ) 陈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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