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4, 2009

【权利:1963】 Re: 杭州富家子弟撞人事件中最恶心的人――翁振华(网友人肉搜索)

我对这几个问题回应一下:
 
我觉得我们产生分歧的根本原因是对对方的语言都没有充分理解。
 
我关于第一个问题的反问和第三、四、五个问题的陈述均是作为反对“人肉搜索”的论据。也许每个人对“人肉搜索”的概念都诠释不尽相同,我声明:我的所有对问题的辩论均是在这样一个语境下:“人肉搜索”是网民针对某些事件对事件中的某当事人,利用网络技术(不包含正常的搜索引擎)对当事人的隐私进行曝光,以达到惩治或揭露的目的。
如果是采用正常的搜索引擎,这无可非议。但是如果采取非法(如黑客行为)或者是类似手段,将当事人的隐私曝光在社会公众视野下,无论最终是否对事件本身产生利益,我认为均为不适当。
 
所以,第一个反问就是这样形成的,我是为了表达:网民不具有执法权力,可以关注和自由发表言论,但不能进行类似于调查取证式的“人肉搜索”并将当事人隐私曝光。
 
第二个问题:我并不针对个人,想评判谁有没有良心,毕竟良心不能过磅,不是有形的。《议事规则》最核心内容是: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去质疑任何人的发言动机。“国家机器是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当然如果不承认这个前提我们没有什么可讨论的),政府官员拿的是纳税人的钱,他们的行为理应受到纳税人的监视,由于他们工作的特殊性质,不可避免的应该受到更多的约束。”需要讨论一个词:监视。如果这个词可以改成“监督”,我承认这句话。但我必须保留一点:监督并不代表我认同可以利用“人肉搜索”去挖掘别人,很多渠道都可以进行监督。
 
第三个问题:“我是比较少关注这类的东西的,因为网上很多是炒作,最后得利的只是网站而已。不知道您说说的狂热和暴力有何据可以。”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我始终在反对“人肉搜索”的语境下进行所有问题的回应,而非反对对权力部门的正常监督。至于论据,在去年的“3.14”之后,不知道你是否留意王千源事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E%8B%E5%8D%83%E6%BA%90
提供一个维基百科的链接,你就明白我为什么一定反对“人肉搜索”。但我自始至终没反对过对权力部门的正常监督。
 
第四个问题:我并没有说这句话是你的想法,而是我反对“人肉搜索”的一个极端式反问。
 
第五个问题:“网络暴民”是对那些专门采取“人肉搜索”的极端主义网民的一种贬义称呼,“越俎代庖”是指“人肉搜索”的某些类似于调查取证的行为已经是僭越,这些应该是执法部门的行为。当然要求披露事实这当然没有错,但是披露的时候要注意哪些该披露哪些属于人家的隐私不能披露。“反咬”嘛,这是权力部门的惯用伎俩啊!他们“不作为”,就等你们“作为”,你们“作为”了他也就该开始“作为”了,不过这个“作为”是针对你们的啦!
 
至于最后的一点,令我感慨颇深啊!古语曰:“君不正,则臣投外国”,这似乎也无可厚非。但你的这段声明,我很为这种“腾腾杀气满全球,力不如人肯且休?光我神州完我责,东来志岂在封侯!”(引用蒋公诗词)的精神感动,同时再次提醒“矫枉过正”这一点。
 
也许我们对“人肉搜索”、甚而对对方的语境理解不同,从而导致这场辩论。虽说“善者不辩,辩者不善”,但我觉得为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普世人权和社会公正的全面实现的目标。这场辩论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感谢回应,多交流!
 
轩辕龙曦
2009年05月14日晚
2009/5/14 xiangqian0418 <xiangqian0418@126.com>
首先,“是不是杀人也不该审”这是一句气话,我也知道跑题,已经声明这是不恰当的比喻。
其次,“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否是:单就撞人这件事情来说,如果飙车的人没有部长儿子的“头衔”,就不会产生什么争议了”, 这个潜台词潜的有点深!飙车是个人爱好,但是场合选的不对那就是有问题的,不管是不是部长的儿子,死人的事情对于每个遇难的个体和家庭都是很悲痛的,应该哀悼,但是单就交通事故而言,每天都会有无数的事故发生是不是我们时刻都应该默哀啊?我理解您的言外之意是骂我没有良心,不知道这是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是挂着部长儿子的头衔那就牵涉到更多更深的内容啦。国家机器是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当然如果不承认这个前提我们没有什么可讨论的),政府官员拿的是纳税人的钱,他们的行为理应受到纳税人的监视,由于他们工作的特殊性质,不可避免的应该受到更多的约束。
第三,"人肉搜索造成的狂热和多数人暴力早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很多事件可以证明这一点",我是比较少关注这类的东西的,因为网上很多是炒作,最后得利的只是网站而已。不知道您说说的狂热和暴力有何据可以。鄙人倒是见到过一些真的能够提高关注度的搜索。搜索只是一个引子,背后的裁决自然有法律来公断,但这公断的推动在已腐败成风的当下(请恕我再一次妄断)没有舆论的监督必然无以为公。
第四,“照这样说,难道肇事者就该被大家直接当街醢尸斩首示众吗?”,这就有点乱戴帽子啦,我可没有认为应该当街醢尸,只有公正的国家和执法才能给每个公民以公正的判决,才能从各方平衡利害,这哪里有争议。
第五,“但是这种惩罚不能是由一群网络暴民越俎代庖,而应该接受公正的审判”,怎么就叫网络暴民?何以代庖?人们只是把事情披露一下,难道就代庖了吗?当然应该接受公正的审判,但是,让一帮偷钱的人去审另一帮抢钱的人有没有罪这可靠么(请不要断文取义,这种现象也许不普遍,但却大量存在)??至于反咬一口我还没弄明白如何反咬,还请指教。
最后,也算是道个歉。看出来您是大力推崇人权的,“学术派”帽子看似扣错啦,很抱歉。但是,我并不是在讨论人权的对错,人人有平等的权利自然是对的,首先声明我是爱国的,不要搞任何的种族与国别歧视,任何一个国家或个体在历史的轮回下都会有兴衰荣辱。只有自己的人民自信团结才是强国之道。我们决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犯了错误而抛弃,不能因为自己的国家有缺点而媚外,这都是汉奸行为!但是反过来,孩子有错一定要教育,国家有不好的一面一定要勇于面对,大力纠正,不要高口号,不要鸡毛蒜皮一锅烩。官员的腐败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相信这是经济发展过程的必然,我们作为祖国母亲的孩子,应该为了祖国的健康、和谐而去大胆的校正所犯下的错误。请不要认为这是指桑骂槐,纯属个人信仰!!
     很少到网上发帖,主要是看不惯很多人的人身攻击,您能心平气和的与鄙人辩论,觉是识礼数之士。理不辨不明,还请赐教。

在2009-05-13 22:46:12,"虹光同盟" <hongguangtongmeng@gmail.com> 写道:
翁振华并不是肇事者,他的确有着违背道德和良心的言论及行为,但这始终都停留在这个层面,目前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触犯法律。
“是不是杀人也不该审啊?”这句话跑题非常严重,杀人是法庭审理吧?人肉搜索可是由和翁振华享有同样权利的公民发动的,这些人凭什么随便去搜索别人的隐私?如果认为翁振华有触犯法律,应当敦促当局进行调查,公民可以监督当局的行为,但不能替代执法者执自己认识的“法”。
“单就撞人这件事情来说,如果飙车的人没有部长儿子的头衔会产生这样的争议吗?”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否是:单就撞人这件事情来说,如果飙车的人没有部长儿子的“头衔”,就不会产生什么争议了?原来有人关注的并不是那个被撞死的学生,而是针对当局,那么去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好了,直接要求当局公开那个部长的收入。要不就去找政法纪检部门,要求调查那个部长的背景。当然你会说这两条当局都不会做,那么这就是当局的问题了,人肉搜索下当局吧?
“不要搞你那什么所谓的人权、隐私的说辞啦!!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有搞我“所谓”的人权、隐私的“说辞”的权利,也有继续“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权利,就像你有跑题来写下这些言论的权利。
“说句不对头的话,真希望哪天你也能真实的从受害者的角度体会一下,也许到那时你就不会讲什么人权隐私啦!!”这句话颇有些庄子和惠施关于“子非鱼”的辩论之意味,照如此说来,你能“真实的”从受害者的角度体会一下?受害者当然十分迫切的需要还他们公道,但是人肉搜索只会带来更多的不公道,抛开具体事件,人肉搜索造成的狂热和多数人暴力早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很多事件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人肉搜索是受害者提出的吗?当然有很多持正义感的人对此事非常气愤,非常同情受害者,但这不是头脑发热的理由。照这样说,难道肇事者就该被大家直接当街醢尸斩首示众吗?
“我们要实事求是,要思考到问题的本源,人权的根本意义何在?隐私权的根本意义何在?这才是真正值得讨论 和深思的问题!”人权的根本意义就是:所有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尊严和权利。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平等享有人权,这就是人权的好处。罪犯也有人权,虽然他触犯别人的人权会得到惩罚,但是这种惩罚不能是由一群网络暴民越俎代庖,而应该接受公正的审判。如果当局有意庇护,这正是我们揭露当局黑暗的好机会,但是如果我们先做出不光彩的事情,当局就会以此为把柄反咬一口,这个逻辑也会弄错?
最后讲一句:我并不是什么你所谓的“学术派”,我既不是科班出身,也对法律理论没有深刻研究,仅仅停留在做人权工作所必须的基本层面而已,这种先入为主给别人定性的思维模式很不好,真的。
 
 
2009/5/13, xiangqian0418 <xiangqian0418@126.com>:
不要动不动都拿隐私权 人权 说事,典型的学术派!如果被撞到的是你的孩子你还会这么说吗(我知道你会反驳说“会”,这我也没有办法,反正我是做不到这么大义灭亲的)??人是应该有权利的,但是不是什么样的权利都要有!是不是杀了人也不应该审啊(当然这个比喻有点过分)?对于有争议有问题的人和事,我们就应该把它搞清楚,这样才能将坏人坏事绳之以法,对受冤屈者还以清白!!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都应该谴责与制裁损害公众、他人、人民权利的的行为,而不是呆板的去学术的讲什么叫权利,什么叫人权,什么叫隐私!!我们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权威”,太多的“学术”,太多的“专家”,其中多少人是滥竽充数!!单就撞人这件事情来说,如果飙车的人没有部长儿子的头衔会产生这样的争议吗??没有网友的支持这种事情能够大白于天下吗??政府有大量官员腐败这是不争得实事,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整治,不能揭露??“可以追究他的果实可以揭露他的黑暗但不应该侵犯他的人权”好一个大义凛然!!!如何揭露??为什么没有人来揭露我?因为我没有在市区飙车!!!我没有在二十几岁就开上法拉利超跑!!这不是明摆着有问题吗??并且是大问题!!不要告你那什么所谓的人权、隐私的说辞啦!!站着说话不腰疼!说句不对头的话,真希望哪天你也能真实的从受害者的角度体会一下,也许到那时你就不会讲什么人权隐私啦!!(人权是要讲的,但不是学术的讲,生搬硬套的讲,我们要实事求是,要思考到问题的本源,人权的根本意义何在?隐私权的根本意义何在?这才是真正值得讨论 和深思的问题!)

 

在2009-05-12 22:49:54,"虹光同盟" <hongguangtongmeng@gmail.com> 写道:
请注意:
即使再怎么不为法律和道德所容的人,始终都是一个“人”。
作为一个“人”,即使罪恶滔天,也有天赋人权。
我们可以追究他的过失,可以揭露他的黑暗,但不应该侵犯他的人权。
“人肉搜索”毕竟在被演变为多数人暴力,我认为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
如果动不动就人肉搜索,那么隐私权何在?
如果因为怀疑别人侵犯人权,就去以侵犯人权的方式去对待别人,那么我们怎么能够理直气壮呢?
我们又和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轩辕龙曦
2009.05.12晚
 
2009/5/11 姚柏舟 <tongzhige@yahoo.cn>
杭州富家子弟撞人事件中最恶心的人---翁振华
以下是引用alexidar在2009/5/11 22:51:39的发言:
宣传部长翁卫军的儿子:车祸现场那个叼烟开法拉利的叫翁振华,强烈建议人肉翁卫军的儿子如何开的起法拉利!!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创委副主任任翁卫军
 


 杭州富家子弟撞人事件中最恶心的人
发帖人:kflahn 发帖时间:2009-05-10
宣传部长翁卫军的儿子:车祸现场那个叼烟开法拉利的叫翁振华
 翁振华...这个在事发现场叼着烟呼朋引伴,嬉笑自若看热闹的肇事者的朋友(据说也是事发时飙车三人中的一名),已经飞快的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贞洁烈妇一样的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肇事司机我认识,但不是很熟,因为玩的车不一样……他不是我们的会员,只有保时捷、法拉利才能成为我们的会员 ”。据说前一两天,他就已经很满意的声称,这次事故为他的FDS俱乐部增加了知名度——悲剧里也总存在着幽默,不是么

 这是肇事者朋友,名字叫“翁振华”,车号浙A8X909
应该就是笑着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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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档案:翁振华,80后杭州人,从事建筑业。玩车圈内都叫他“宝宝”,杭州超跑玩家之一。
  
   坐定后宝宝时不时给公司打电话安排工作,表情淡定,少年老成。他很直接地跟我们说:其实不喜欢在媒体上露面。一提到超跑,很多人会想到:暴发户、富家子弟。很多人一看到超跑,就认为是拉风显摆。宝宝说,其实真正喜欢玩超跑的人,跟拉风一点关系都没有。
  
   文|楼灿华·图|步恩撒
  
   1/车子: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台
  
  
  
   7年前,宝宝拥有第一辆车——本田雅阁。到目前为止,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换了多少车,“如果算上一些专门拿来玩的车子,那就不好说了。”
  
   现在经常开的车有:奔驰S、奔驰SL、奔驰ML。对奔驰的热爱,源于F1,“迈凯轮车队是我的最爱。”买入奔驰ML越野车还有一个很朴素的理由:这两年杭州道路施工太多,需要一个通过性好的车子。
  
   除买车以外,他一年花在玩车上的费用可能在50万元左右。“很多人说,买好车是为了事业的需要,我没有。”宝宝说,对车子的热爱是与生俱来的,跟事业没关系。
  
  
  
   2/超跑:用来玩性能,不是拉风炫耀
  
  
  
   去年4月,他买入了一款超跑——保时捷911Trubo。让他在玩车这档子事上有了新的理解:超跑是用来玩性能的,而不是拉风炫耀!
  
   这也是他不选择更贵的法拉利的理由,“价格的差别对我来说几乎不去考虑,在我的理解中,这款车是目前国内能买到的性能跑车的典范。”
  
   宝宝对车子的痴迷已经到了某种境界,“经常梦到自己的车子有了新的性能,或者坏了。”就如多年前玩斯诺克和兵乓球一样,他低调的表情下总隐藏着强烈的欲望。“斯诺克我玩到了参赛水平,喜欢一个东西,总要玩出点名堂来。”
  
   即便玩卡丁车,最多也要玩到七八场,不把当天的最高记录刷新了不罢休。“玩过的人都知道,一般玩两场已经筋疲力尽了。”玩车是需要体力支持的,他笑着说。
  
  
  
   3/赛道:去过才知道马路飙车是件幼稚的事
  
  
  
   “跑车对城市的通勤其实并不适合,要享受性能,我们平均一个月要到上海F1赛车场或者天马山赛车场跑上一两次。在那里,才能享受到性能释放的快乐和高速过弯的快感。”
  
   很多人以为,去赛道上,就是拉拉风、飙飙车。其实不是,“越是了解专业赛车手的操作,你越清楚安全的重要性。”
  
   在马路上开跑车,但从不跟人飙。“没那个必要啊,不一样的车,飙出个输赢来有什么意义?”
保时捷官方的驾驶培训,宝宝很喜欢。他也曾想过,花300万人民币去跑一场保时捷官方的全球赛事。“但是真正要涉足玩赛车的话,年龄已经太大了。即便得了名次也不能称为专业的赛车手。赛车的愿望,还是留给下一代吧。”
  
  
  
   4/圈子:里面藏龙卧虎
  
  
  
   在杭州,玩超跑的也就四五个人。并不是每个开超跑的人都喜欢玩车,但至少要让大家懂车,去领会超跑的内在精神。这个就像好的红酒,细细品味和兑雪碧干杯完全是两码事。
  
   去年6月1日,宝宝建立了一个叫“980911”的网站,980是保时捷性能最好的车子的代号,911是他们开的车型,后来干脆申请了一个号码为“980911”的群。没想到一个月不到,就聚集了60多个全国超跑车主,“我们”的群体在扩大。
  
   10 月份,从厦门—温州—台州—绍兴—杭州一路过来,30多台超跑组成车队到上海F1观战。这是最壮观的一次,车队在赛车场住了3天。这群身家在千万以上的人,平时在马路上看见对方的车也不好意思去换名片。“大家一起来感受赛车氛围,探讨超跑的内在品质。一群人玩,肯定比一个人玩有意思。”
  
   他们最近有了一个新想法:组织几个人共同出资,建立一个专业的超跑会所。这是宝宝所向往的一种状态。国外很多超跑俱乐部,一出没可能就有四五百辆各式各样的车子。

6楼    楼主: 死神的吻 (蓝猫) [文集] [发短消息] [相册] [PK] [编辑] [回复] [管理回复] [送礼物] 发表时间:2009-05-11 10:57:00
5/慈善:这个圈子最热衷的事情
  
  
  
   宝宝说,一接触才知道,群里面藏龙卧虎。有人两三年把公司做到上市,有人拥有20多辆超跑。大家有着同样矛盾的心理:车队一出现,可能就有人把图片传到网上。评论的关键词总是:“暴发户”、“富二代”、“拉风显摆”。
  
   “开好车的不一定都是好人,但是总是好人多吧?”宝宝说。
  
   除车子以外,他们探讨得最多的事情是慈善。香港回顾10周年的时候,他们组了一支慈善车队,从上海出发,沿杭州、温州、广州一直到香港。结果发现,捐款的数额实在太大,没办法向外界公开。“募捐的魅力实在超过大家的想象。后来,为了防止群内攀比,我们设置了捐款的上限。还是有人打着不同人的名义来重复捐款。 ”

6/买车:就像集邮那样
  
  
  
   要论性能,现在的这款车足够玩上面所需。但是,车还是会不断买进来。宝宝说,现在买车要像集邮一样了。买之前得问问群里有没有人已经订了,这些车子一般都要半年到一年的订货期。要是跟人家重复,那就没什么意思。
  
   “万一以后开个酒店,就可以把收藏的车子给大家参观了。”
 

 
 
为一个没有性倾向歧视的世界而奋斗,马克思恩格斯万岁,科学万岁,人文万岁,自由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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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狱,受迫害,无损于一个人的名望,你不能使真理和正直受到任何损伤。要给别人脸上抹黑不是件好玩的勾当,一不小心,害人者自己会弄得满身肮脏。





穿越地震带 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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