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7, 2009

【权利:2017】 征集签名: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

征集签名: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
 
作者:签名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09-5-27 15:45:44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18/dengyujiao/200905/20090527154544_15601.html
(发起人授权维权网发布)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质疑:
我们发起的网络签名已被封杀,签名QQ被禁用,网络签名的地址被删除,“邓玉娇”这几个字被许多网站设定为禁用词语,我们在网站基本无法发帖。作为签名的发起方,我们是在宪法许可的范围内为一个弱女子伸张正义,为何要遭到人为的压制!?现新设签名邮箱:s_y21@tom.com 签名后请立即加入邓玉娇案公民后援团,直接和各个团的负责人联络。邓玉娇案公民司法正义观察团(联络人:张大军 13701317658)、邓玉娇案律师后援团(联络人:兰志学律师 13001251152)、邓玉娇案青年网民后援团(联络人:巴忠巍 13691558187)、邓玉娇案舆论后援团(联络人:肖勇 13141034512)。5月25日经律师团专家同意,增设邓玉娇案女界声援团(联络人:申子辰13648442359,s_y21@tom.com)。中央电视台的网民调查投票http://news.cctv.com/special/badong/shouye/index.shtml

按:
5·10邓玉娇事件非常简单,是非曲直也很清楚,梦幻城KTV女服务员邓玉娇因拒绝醉酒官员黄德智的“特殊服务”要求(注:异性洗浴也是特殊服务),在受到严重暴力侵犯时(邓贵大拿钱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声言用钱砸死邓玉娇,并采取暴力两次阻止邓玉娇离开,其严重危及邓玉娇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欲意、行为明显),奋起反抗,挥刀自卫,导致官员一死一伤,其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当地警方却以涉嫌“故意杀人”立案,显然背离了案件的客观事实(邓贵大并非当场毙命,而是送往医院途中失血过多休克死亡,邓玉娇是被迫防卫、主动投案,不是蓄谋杀人)。在精神病院,邓玉娇遭受挨打和捆绑的虐待,使其精神倍受打击,心灵受到了极大伤害,一直不能进食。目前物证内衣裤又被莫名其妙地清洗掉,关键的证据已经灭失,邓玉娇将直接面对“故意杀人”的罪名指控,很有可能会被判处刑罚。目前在网络媒体上人们针对邓玉娇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或者是防卫过当意见不一。但从程序来看,巴东警方没有对邓玉娇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如果警方在邓投案后的第一时间,就提醒邓有聘请律师的权利,或通知当地法律援助部门指派律师及时介入,重要证物内衣裤怎么会被洗掉,证据如何会灭失?)。可以说,程序上案件侦察的方向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巴东警方一直在忙于求证邓玉娇“杀人”的细节,而有意无意忽略掉了对邓贵大等人的“暴力犯罪行为”(警方在侦查邓玉娇案过程中,不仅要收集不利于邓玉娇的证据,也要收集有利于邓玉娇的证据。邓贵大等涉嫌强奸与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邓玉娇“故意杀人”罪名是否成立)。这样的调查取证,有何“客观全面”可言?这必将导致司法不公!!!
民生、民权和女性的尊严一直是全社会最需要正视的问题。在中国既然色情服务是非法的,那么首先应当惩办的是官员的性侵犯和暴力犯罪行为。为什么邓玉娇的正当防卫行为会“涉嫌故意杀人”呢?同胞们请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正义的名义参与到为邓玉娇辩护的行列中来!在此女性艺术研究中心、女性艺术博物馆、女性艺术社团联合倡议,用正义为邓玉娇辩护!支持这个倡议的朋友,请留下你们的名字和身份。
签名按时间先后排序(自2009年5月23日12:00始)
1岛子(教授)、2奉家丽(画家)、3王林(教授)、4申子辰(教师)、5刘新华(艺术家)、6刘树勇(教授)、7顾铮(教授)、8宋永平(艺术家)、9李珂(总编)、10伊蕾(诗人)、11侯波(学者)、12曾蒙(学者)、13段君(批评家)、14都国桢(艺术家)、15韩涛(艺术家)、16-17高氏兄弟(艺术家)、18尹丹(教师)、19蒲鸿(研究生)、20张怡(研究生)、21边红(画家)、22唐子砚(画家)、23韩勇(画家)、24刘传宝(画家)、25谢荔(银行客户经理)、25靳卫红(艺术家)、26杨春雨(学生会主席)、27雷燕(艺术家)、28彭小菊(女性艺术社团论坛组组长)、29田耀(艺术家)、30房小雨(大学生)、31李安琴(大学生)、32宋健(大学生)、33任亚婷(大学生)、34晓雪(自由撰稿人)、35星河舰队(普洱茶普通群友)、36刘祥雨(大学生)、37刘怡辰(大学生)、38白菲(学生LES)、39圣君(后当代艺术教父)、40吴敏(海莱健康咨询法人代表)、41李拜天(网络总监)、42李琴(新未来瘦身总经理)、43李枝(自由职业者)、44罗洁(待业青年)、45旷野(教师)、46雷敏(大学生)、47李文红(职员)、48吴仪(自由职业者)、49李燕(翻译)、50代建(律师)
51吕上(艺术家)、52何瑞钧(艺术家)、53肖立新(教师)、54杨文萍(画家)、55林墨(画家)、56李超(大学生)、57沈森(大学生)、58徐微强(艺术家)、59武秦瑞(策展人)、60王鹏翔(大学生)、62聂培源(大学生)、63李浩(大学生)、64范可(大学生)、65陈盈(大学生)、66黄俊文(大学生)、67战晓辰(大学生)、68蔡鹏吉(大学生)、69王千(大学生)、70胡镇超(大学生)、71谭广成(大学生)、72付笑然(大学生)、73肖舸(大学生)、74朱洪鼎(大学生)、75曲成龙(大学生)、76姜辰(大学生)、77孙鹏远(大学生)、78王强(大学生)、79王静(大学生)、80王毅杰(大学生)、81翟幼林(教师)、82杨洋(大学生)、83郑红(大学生)、84金子(画家,小说家)、85黑羊(艺术家)、86范业韬(法学家,现居法国)、87吴湘云(画家)、88苏群(女性艺术社团成员)、89陆乐生(70岁退休老人)、90周成(动画片导演)、91王贤婷(大学生)、92唐小昭(上海,自由职业者)、93酣高楼(自由职业者)、94钱睿哲(一个破产国企下岗的老共产党员)、95朱小岩(公务员)、96牟群(四川美术学院教授、批评家)、97张永强(农民工,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员工)、98童英贵(浙江律师)、99赵芫(大学生)、100郭金福(四川金顶律师事务所律师)
101王雷(环境评估师)、102杜虹(作家)、103黄罗慧(女性艺术社团成员)、104李涛(学生)、105马成军(河南普通群众)、106冼麟山(自由职业)、107陈亚亚(女权在线网站站长)、108邓泉(工程师)、109林苗(大学生)、110吴雯(大学生)、111陈永光(大学生)、112舒阳(艺术家、策划人)、113滕彪(中国政法大学教师)、114王勇(鞋类)、115赵军胜(自由职业)、116杨永胜(画家)、117岩熔黑(北京正黑视觉摄影师、艺术家)、118杨荔钠(导演)、119朱雁光(艺术家)、120刘丽晶(版画研究生)、121郭敦颙(数学论文〈哥德巴赫猜想证明〉的作者)、122王铁为(自由艺术家)、123马上(艺术家)、124盛奇(艺术家)、125周斌(艺术家)、126胡择(电影导演)、127王迈(艺术家)、128苍鹰(艺术家)、129陈光(艺术家)、130黄大耕/黄达冲(自由漫画人)、131芬妮(艺术家、音乐人)、132陈微娜(景观设计师)、133钟楚田(wcps院士科学家)、134白兰(编辑)、135王立栋(法律专业大学生)、136何晓国(商人)、137无招(研究生)、138随缘(深圳的)、139邹家华(私营企业家)、140林荣刚(舞者)、141厚黑先生(工程师)、142杨恒(评论)、143吴勇(自由职业)、144杰勇(商人)、145沈莹(教授)、146舒予、147张宇(安全工程师)、148张永(江苏徐州农民)、149刘丞(重庆自由职业者)、150王建(建筑)
151浙江(王愤怒)、152何秀容(空姐)、153艾晓明(中山大学教授)、154万建军(山东烟台)、155符寒石(职员)、156殷柱海(南京律师)、157田吉(北京自由职业)、158郝大鹏(教师)、159彩云(四川江油退休工人)、160牛华丽(退休工人)、161廖文峰(教师)、162阿天(教师)、163李平凡(新浪网友)、164郭君(关中书院斑竹自由职业者)、165王顺之(社会工作者)、166dingjijiang(zhejiangshaoxing)、167黄少华(教师)、168佟岩(IT)、169陈卫红(新浪网友)、170潘建军(新浪网友)、171胡锐(研究生)、171李睿骞(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172罗龙(工程师新疆)、173朱共璋(乌有之乡)、174俞文华(软件工程师)、175黄蕴竹(公司职员)、176罗小虎(打工仔)、177张青茹(海归)、178李杰(石油工程师)、179张庆(自由职业)、180梁日晖(退休职工)、181肖标(打工的)、182张颖(学生)、183静莳(江苏,自由职业)、184景小怡(教师)、185陈行(老师)、186徐兴彬(摆摊的)、187梁生(职业,问苍天)、188浙江(张大明)、189王宏(北京职员)、190汪松平(自由职业)、191谢少华(湖南)、192郝林溪(职员)、193潘志鹏(企业职员)、194孙勇(工程师)、195牛得泉(自由职业)、196虽然(网友)、197简单E61(人力资源师)、198孙丹丹(大学生)、199李兴国(基层党员)、200高明(学生)
201刘刚建(医院院内感染控制行业市场部经理)、202袁开亮、203叶子立、204黄永政(打工仔)、205李海波(浙江小老板)、206薏苡(金融业)、207杨杰(教师)、208吕航(西安,商业)、209郑念霓(广州公司职员)、210罗璨(洗脚的)、211王兵、212梁克刚(艺术家)、213都雅个(自由艺术者)、214陈向宁(策展人)、215桥影(自由茶人)、216任波(视频工作者)、217陆嘉琪(自由职业者)、218竺莺(清洁工)、219倪梓卉(学生LES)、220李岑璐(待业青年LES)、221黎思人(女香港公民)、222邵偉翔(男 香港公民)、223翟志亮(自由职业者,GAY)、224田涌(艺术家)、225ade wang(留学生,澳洲政府工作人员)、226吴宇轩(待业青年,LES)、227殷正洲(艺术家)、228程小蓓(诗人)、229王瑞鸿(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副主任)、230舒畅(上海公司职员,LES)、231王毅(中华大陆地区)、232武嵘嵘(社会工作者)、234晓飞(上海公司职员,LES)、235陈静(学生,les)、236李玲(自由职业者;LES)、237潘建国(新疆克拉玛依,高级工程师)、238张万佳(身份工程师)、239杜永卫(雕塑家)、240杜永东(国画家)、241杜永思(高级工程师)、242张慧绮(会计师、总经理)、243乱妃(无业人士,网友)、244夏彦(大学生,LES)、245吴雯怡(食品销售员,LES)、246丁洁(大学生,LES)、247陈星洁(白领,LES)、248王丽慧(教师,LES)、249刘家辉(学生)、250刘淑清(教师)
251孙凤至(大学生,LES)、252王江(社会工作者,GAY)、253王晶(医学工作者,LES)、254温婷婷(学生)、255陆颖(社会工作者,LES)、256赵静(编辑)、257柳又铭(退伍待业,GAY)、258杜鑫(雕塑师)、259田萌(策划人)、260任明(上海社科院)、261赵小胜(自由职业)、262易水(专栏作家)、263张玉杰(上海)、264陶达士(学者,中国环境危机三定律发现者)、265李建军(失业工人)、266李涛(工人)、267王晶(上海歌剧院,女舞台设计师)、268水镜、269润章(美国画家)、270赵银鸥(女教师)、271刘正(人大教授、博士)、272桂世垠(建筑师)、273lll19910815(声援者)、274杨展荣(中学一级教师,贵州省安顺人)、275李小根(湖南工程师)、276赵连海(北京维权人士)、277邓益健(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大学生)、278张翼翔(建筑从业者)、279阎书波(律师)、280西阳(艺术家)、281赵宗虎(学生)、282尹亚清(湖北教师)、283张永东(山东个体经营者)、284刘川(研究生)、285孙国娟(女艺术家)、286杨运海(研究生,广东)、287夏晓东(中国-香港)、288zhengchangjie、288李波(旅美作家、翻译)、289姬建生(上海自由职业者)、290张三一言(時政評論者)、291李健(北京人权工作者)、292古清生(作家)、293华人基督教社团-中国泛红联盟加拿大总部全体人员、294孟镝、295李涛(自由职业)、296刘德龙(学生)、297苏又林(工程师)、298雷晓毛(旅美华侨)、299西阳(艺术家)、300嚎客
301欧阳奕(教师)、302魏煌(加拿大温哥华)、303吕易(海外后援团)、304焦国辉(河南)、305夏冰(失业)、306张经刚(黑龙江公民)、307马英(北京公民)、308刘东立(教师)、309刘志高(公司职员)、310张柱(上海销售经理)、311罗英杰(北京工程师)、312孙德志(自由人)、313夏一凡(日本,建筑工程师、民主中国阵线总部理事)、314余海滨(学生)、315刘志坚(中国公民)、316张化(诗人,巴黎)、317巴忠巍(现居广州,工作在杭州)、318赵凯(自由设计师)、319古川(人权捍卫者)

正义最终战胜邪恶!——巴忠巍(现居广州,工作在杭州)
支持邓玉娇——张化(诗人,巴黎)
为了我们的姐妹,为了我的妻子和女儿不会有这种遭遇,为了人类的正义,我愿意声援——刘志坚(中国公民)
我支持邓玉娇!——夏一凡(日本,建筑工程师、民主中国阵线总部理事)
感谢您们为邓玉娇案所做的工作!!!——孙德志(自由人)
强烈要求无罪释放邓玉娇,严惩罪犯,严惩严重违法办案的巴东警方、相关无耻领导,否则无以平民愤!!——张柱(上海销售经理)
本人坚决捍卫邓玉娇的正当防卫权,支持签名——刘志高(公司职员)
中国警方处理邓玉姣案的态度是绝对不可接受的。他们的行为违背中国法律,是知法犯法。人民有权利而且必须坚决制止中国警方的这种犯罪行为。我对中国警方表示极大的愤慨和严厉的谴责,对受害人邓玉姣的不幸遭遇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毫无保留的坚决支持。再问一句,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包庇、纵容中国警方公然违背中国法律的犯罪行为?中国政府的这种暧昧的态度,违背民意,践踏宪法,必须追究!受害人邓玉姣的不幸,并非邓玉姣一个人的不幸,这是全中国十三亿人中的每一个人的不幸,每一个中国人都必须像捍卫自己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和人身安全一样,捍卫邓玉姣应有的人身权利和人身安全。捍卫中国的司法公正,就是捍卫自己的生命。我向秉持正义和良知的中国律师致以深深的敬意!他们才是中国人民最可爱,最勇敢的人!——魏煌(加拿大温哥华)
以牺牲个体尊严乃至自由、以公然践踏法律以及民意为代价换来的所谓“稳定”,到底是在维护谁的利益??!!!——西阳(艺术家)
邓玉娇事件,如果没有独立调查,就不可能有真相,更不可能有任何公正和公信,何谈社会和谐?!强烈呼吁胡总关注,并授权全国妇联,公安部和中国青年报以及民意认可的律师组成独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严肃调查处理!——(雷晓毛旅美华侨)
我建议有关部门认真调查邓玉娇事件,肯请法律界能提供必要的援助.我相信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任何一个公民的权利,都不会被无故的践踏!——孟镝谨启.
邓玉娇案公民后援团:华人基督教社团-中国泛红联盟加拿大总部全体人员,愿做中华烈女邓玉娇的强大后援,和湖北巴东黑暗势力斗争到底。愿上帝与她同在,我们切切为她祷告。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华人基督教社团-中国泛红联盟加拿大总部全体人员
强烈支持邓玉娇正当防卫,高度赞扬巴东女青年邓玉娇勇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崇高精神!——古清生(作家)
呼吁立即释放邓玉娇——李健(北京人权工作者)
仅以官方第一次公布的案情,如果这样的案件发生在美国,媒体会紧追不舍,邓玉娇也会被陪审团裁定当庭释放,渎职者会被追究,自称先进的中国法律,难道还不如美国吗?中国法律不要尊严,还要一点点面子吗?——李波(旅美作家、翻译)
邓玉娇如果有罪,那么这些贪官杀一百次也不为过,都该死贪官。——嫣然一笑(邓玉娇案志愿者成员)
真相必须大白,正义得到伸张!—让我们以正义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中国法制彻底的变革,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还中国公民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权利!——夏晓东(中国-香港)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更可怕。2009,是正义与邪恶激烈较量的一年。谎言正在被揭穿……——杨运海(研究生,广东)
目不暇接的惨像已使我们艰于呼吸视听,贪官酷吏的暴虐已使我们惯于默不作声!可是,这一次我们必须发出声音,而且是怒吼的声音!魔鬼蹂躪了少女,魔鬼的同党却又要蹂躪全国人民的智慧和意志!他们鬼影幢幢,正在勾兑毒害中华民族的毒酒--用恶毒的谎言和卑鄙的伎俩为正当防卫的少女罗织罪名,为十恶不赦的魔鬼也为他们自己掩饰罪恶。我们必须集体呐喊,集体行动,坚决不能让魔鬼的阴谋得逞,我们必须打烂他们的毒酒作坊,中华民族决不能被魔鬼强行灌下这杯毒酒!正义不能再流浪,罪恶不能再疯狂!——张翼翔(建筑从业者)
姓邓的我,专做有益于社会健康发展的事业!——邓益健(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大学生)
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邓玉娇!维权无罪,镇压无耻!!!强烈抗议非人的流氓无耻政府对邓玉娇的非人待遇!!!——赵连海(北京维权人士)
希望正义的呼声可以唤醒我们道德的良知!——芬妮(艺术家和音乐人)
《人大教授刘正声援并转发给李洪敏书记的信》:李洪敏书记,你也是个女的,你还有点道德良心吗?你手下的流氓警察正在强奸民意篡改案情真相,难道不是执行了你们这些县委领导班子的意图?为了你们这些流氓政客的所谓领导形象,你和你们手下那些流氓警察居然敢公开地歪曲事实真相!今天你和你的手下如此强奸民意,难道就不怕党纪国法对你们的严厉处置?我将诅咒你们这些政治流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刘正
支持你们正义事业。少女无罪,淫官该死!!!!!——美国画家润章
无论是什么级别的国家行政机构都不可以干预司法!七绝∶赞邓玉娇正当防卫!特权腐败风气差!现在风气该杀杀!杀风一起就别息!扬佳挥起正义旗!柔弱女子求自卫!杀杀邪气保贞洁!杀风勿止杀到尽!杀到法制为人民!——水镜
如果定义为故意杀人,我抗议!——李银河(学者)
用法律的武器给予公平与公正——殷正洲(艺术家)
希望真相大白,正义得到伸张!——任明(上海社科院)
法律一旦成为捍卫当权者利益的工具,必然无公正可言,其可怕的远不是一个邓案,而在于失掉了公允的标准。——田萌(策划人)
两邓案巴中官方到底是在维护什么?法律的尊严、政府形象、还是党的威信?都不是,是在维护赤裸裸的权利关系!案件简单且清晰明了,人为地复杂化目的也是明显的。号召民众要更多地关注。有理有据有节,即要维护权益又不能煽动动乱。要在法律筐架下据理力争。——旷野(教师)
此案有强奸嫌疑,警方应该羁押另外两人!!!呼吁成立援救邓玉娇的律师团!——范业韬(法学家)
以正义的名义,以人间上帝的名义支持你们的行动,人民保佑玉娇!——朱小岩(公务员)建议邓女自己和律师签订委托协议——孤独听海(网友)
无论是正当防卫或是精神病患邓玉娇均应免刑、无论是刑法条例或公务员戒规当事乡吏均应判罚。——牟群(四川美术学院教授、批评家)
我们要做的就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学生,动员工人,动员所有的基层民众,万人签名,上报中央,动员共产党左派元老站出来表态.至于侦破没有谁比公安部的人更专业,而且这个案子的案情再清楚不过了,如何结案就看中央的态度了。——大漠古鹰(邓玉娇案志愿者QQ群一员)
此案是女性保障自身权力的有力案件。——陈光(艺术家)
人无良知无异于行尸走肉——黄大耕/黄达冲(自由漫画人)
支持邓玉娇,维护女性尊严!——芬妮(艺术家、音乐人)
极度恶劣!! 权大法大? 支持签名。——刘丽晶(版画研究生)
《邓玉娇道德-西门庆》:邓玉娇,一名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女服务员。她的事件引发了我的一系列思考。一、道德:一把修脚刀、水果刀的价值胜过一切金钱与权贵。当今“笑贫不笑娼”的时代,邓玉娇用了最简单的一把修脚刀、水果刀打开了中华民蔟的道德大门。她用人性尊严高于金钱,权贵。高于给予了发展经济而忽视体制改革与道德教育的中国敲响了警钟。邓玉娇一夜之间,轰动五州四海,她得到了所有中国人的同情和支持。这正是:道德的力量不可抗拒、人民的力量不可抗拒、网民的力量不可抗拒、女性的尊严亦不可抗拒。二、西门庆:西门庆也与时俱进了:不可否认,现在有些西门庆混入到组织了、当官了、有了红头文件了、甚至还是、、、。三、真理:民以食为天是真理.官以德为天是真理.法以道为天是真理.女以贞为天是真理.但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却戏剧性的在杨-玉娇的修脚刀、水果刀上体现出来了。原来、 最平凡的也是最伟大的,最弱小的也是最强大的。或者往往最高贵的还是女性。试问、当今、我们的人民政府究竟缺失了什么?还需要反思什么?还需要改革什么?不过、历史是人们写的,这是永远不变的真理。四、维权:的确、邓玉娇的抗暴不如说是中国妇女争取第二次解放的里程碑。为什么这样说?请看看:在今天、恐怖的是有些妇女又重新沦为性奴隶————要想不下岗、接受厂长的‘潜规则’;要想提干部、接受上级的‘潜规则’;要想当演员、接受导演的‘潜规则’;有多少好姑娘不愿意失去自尊和贞操、或跳楼、或自杀?有多少好姑娘受到强奸的威胁或者被强奸而无路可走?谁敢挺身抗暴,唯有玉娇烈女。这将鼓舞我们的姐妹们在遭遇到欺负的时候,拿起各种武器来保卫自己。中国的法律并没有限制,而是支持。刑法第20条就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五、审判:审判莫过于人心。权力莫过于人心。是非莫过于人心。邓玉娇现象已经高于形式上的审判。六、希望:邓玉娇一夜之间拥有千千万万个爹娘、千千万万个家人兄弟姐妹!原来、正义的力量如此排山倒海。本来、中国人---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虽然、是个悲哀的事件,但是、我们看到了未来、看到了希望。——(钟楚田wcps院士、科学家)
透过一些重要事件看到社会的进步,但存在很多不能忽视同时令人不能容忍的问题.在繁荣经济的同时必须引导社会道德观和人格的素质的提高,两者必须齐头并进.不能让这个社会歧型发展.教育应从上到下做起,培养应从下到上进行。——退休老人
我坚决支持邓玉娇的正当防卫行为!真的是出奇愤怒了!无耻的官员!——张青茹(海归)
支持中国最美最可爱最勇敢的女子邓玉娇。——吕航(西安,商业)
封建社会还有王法,并能够“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共产专制社会却无法无天,连一个九品芝麻官都不是的小小县衙跑腿的强奸民女,竟然还有人敢包庇。天理不容,民怨沸腾,万民群起,结束暴政!——吕易(海外后援团)

网络签名地址:(已被删除)
艺术国际网站艺术公社论坛艺术女性版块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http://bbs.artintern.net/viewthread.php?tid=12516&extra=page%3D1
全球华人签名呼吁司法公正无罪释放邓玉娇:
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viewform?formkey=cmFsS1gyRmxCc2FKb0J0MUpsUGNhNGc6MA..
建立律师团切实帮助邓玉娇维权:
http://bbs.artintern.net/viewthread.php?tid=12533&extra=page%3D1
北京学者律师关注邓玉娇,公民后援团问世:(已被删除)
http://bbs.artintern.net/viewthread.php?tid=12534&pid=101177&page=1&extra=page%3D1 - pid101177
关于邓玉娇案的征文启事:(已被删除)
http://bbs.artintern.net/viewthread.php?tid=12528&extra=page=1&frombbs=1&frameon=no
立即无罪开释邓玉娇——请您投票:
http://www.jhtsw.cn/viewthread.php?tid=2583&extra=page%3D1
请加入邓玉娇案志愿者QQ群87739560
请关注行为艺术家苍鹰的艺术行动QQ:317252319
其他发表地址:基本都被删除
1,互动百科互动维吧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http://wikibar.hudong.com/posts/VHFZRa0dfBEQC,Ax8,fVFZoTg
2,声援邓玉娇的博客 就邓玉娇案致全国妇联的公开信 跟帖讨论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http://shengyuanyujiao.blog.sohu.com/117001848.html?act=1243066010963 - comment
3,广州日报 网友评论 邓玉娇案重要证物离奇被毁 跟帖讨论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http://comment.gzdaily.dayoo.com/comment/comment.jsp?nodeid=2&nodename=01&articleid=578027&puburl=http%3A%2F%2Fgzdaily.dayoo.com%2Fgzrb%2Fhtml%2F2009-05%2F23%2Fcontent_578027.htm&title=%B5%CB%D3%F1%BD%BF%B0%B8%D6%D8%D2%AA%D6%A4%CE%EF%C0%EB%C6%E6%B1%BB%BB%D9&channelid=1&channelname=%B9%E3%D6%DD%C8%D5%B1%A8&articleid=578027&language=null&pagename=comment.jsp&attr=2&isnodecomm=2
4,优酷原创名人堂吧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http://kanba.youku.com/bar_barPost/barid_D2BQNQ5pVWUIPQ==_subjectid_1426107
5,优酷原创名人堂吧 邓玉娇律师视频回复: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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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浪博客 关注邓玉娇——公盟援助律师在恩施 跟帖回复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8956f0100da5g.html - commen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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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搜狗 说吧 >> 新闻 >> 社会 >> 社会吧 >>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http://bbs.sogou.com/185093/tn00uzT2JKXIBAAAA.html
15,星岛环球网>>社会 >>谁来拯救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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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邓玉娇事件真相-最新进展 > 讨论区 >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http://group.yaolan.com/40048/thread-43561-p1.html
17,人民监督网 → 文章资讯 → 名家论谈
http://www.rmjdw.com/article/html/1527.html
18,猫扑贴帖论坛 以正义的名义为邓玉娇辩护——征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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