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9, 2009

【权利:2028】 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紧急声明

 

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

关于5.28二名记者被恶意殴打事件的

紧急声明

惊悉《新京报》女记者孔璞、《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卫毅在巴东野三关木龙垭十组采访邓玉娇家属时被不名身份者恶意殴打,法律后援团对这一敢冒天下大不韪殴打媒体记者的恶性事件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并将对此保持密切和持续的关注。同时,我们强烈要求巴东地方政府和治安部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和犯罪分子立案侦查并将他们辑拿归案,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令社会公众感到不安和愤慨的事件。

我们认为,媒体记者负有追求真相依法采访的自由和权利,媒体记者的新闻报道权神圣不容侵犯,同时他们的艰苦工作和勇于追求真相的敬业精神理应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同样他们的人身安全应该依法得到保障和保护。

任何针对媒体记者的暴力行为都将不被我国法律所允许,也将受到全社会的公然谴责,任何针对媒体记者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我们认为,当事记者和其他公民都有权利对相关违法者的不法侵害行为依法进行举报,对此事件过程当中涉嫌渎职及不作为的相关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控告(如基本事实成立即可),我们也认为当事记者所属的工作单位此时有权利也有理由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的员工依法声张正义。

我们认为,社会公众在关注邓玉娇本人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的同时,也应该对被殴打记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给予高度的关注,并适时依法表达自己的正当和理性看法。作为公民,理所当然地具有对公共事件和社会重大事件的知情权、表达权及监督权等基本权利。

我们强烈呼吁全国记协等对二位记者被无端殴打事件公开迅速发表声明来表明自已的严正立场,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维护媒体行业的权益和记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强烈呼吁妇联等组织应该积极及时介入到邓玉娇案及被打女记者孔璞的事件中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依据发挥积极维护妇女权益的主导作用。

我们将继续依法积极向一切关注此事件并努力通过理性及合法途径寻求解决问题办法的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对他们表示敬意。

 

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

2009-5-28晚六时

联系人:兰志学(北京 律师)  13001251152

        郭莲辉(江西 律师)  13807078509

        唐吉田(北京 律师)  13161302848

附:法律后援团成员:

邓华明(广州 律师)刘  巍(北京律师)童英贵(浙江 律师)

丁锡奎(北京 律师)范业韬(法学家,现居法国)彭  剑(北京律师)

谢燕益(北京 律师)川  歌(南京律师)金光鸿(北京 律师)

李苏滨(北京 律师)吴镇琦(贵阳 律师)刘士辉(广州 律师)

李静林(北京 律师)王雅军(北京 律师)刘  巍(北京律师)

  建(律师)杨慧文(北京 律师)

  彪(北京法律学者)郭金福(四川 律师)江天勇(北京律师)

韩志广(北京 律师)杨在新(广西 律师)张  凯(北京律师)

李春富(北京 律师)范玉书(山东 律师)韩一村(北京 律师)

李和平(北京 律师)邬宏威(北京 律师)龙永生  (浙江 律师)


--
记住我们的辱与悲......
结石宝宝之家:www.jieshibaobao.com(网站被严重屏蔽,用自由门都无法登陆,请用无界软件登陆)
让我们携手共进,聚沙成塔,为我们的孩子追讨尊严和公道!
如何访问结石宝宝之家请看这里:https://sites.google.com/site/zhongzhuan123/
加入结石宝宝邮件组(论坛):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jieshibaobaozhijia?hl=zh-CN
电话:13911834831(北京),住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苑小区
SKYPE:www.jieshibaobao.com,用我的名字“赵连海”也可以搜索到
MSN和gtalk都是:zhaolianhai1972@gmail.com
QQ:1479155

--~--~---------~--~----~------------~-------~--~----~
袭击律师-警察社会(关注李张两律师受袭击事件,)https://sites.google.com/site/attacklawyers/Home

★★北京益仁平中心http://www.yirenping.org★★公益法律人http://www.gyflr.org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http://www.bj580.com
★★伯阳法律援助网(常伯阳律师)http://www.by148.com
★★中国人权维基 Chinese Human Rights Wiki http://www.changkun.org/wiki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