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坝"们滚蛋!让歧视污名滚蛋!让政治审查滚蛋!
声明将送:国务院、全国人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广电总局
如果公民个人愿意参与联合签署这份呼吁书,请把个人姓名(可以是常用笔名)、所在城市名和个人身份发给 chinalgbti@hotmail.com,比如:万延海,北京,公共卫生专家。签名截至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男女同性恋公民和支持同性恋权利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震惊地获悉,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
我们理解:"性倾向"是指每个人对异性、同性或多种性别的人发自内心的情感、爱情和性吸引,并与之发生亲密关系和性关系的能力。所有人类成员生而自由和平等。国际社会已经承认,人民有权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与自己的性行为----包括性与生殖健康----有关的事务,不受强制、歧视和暴力。
同性恋存在于人类不同的国家、宗族/民族、文明和社会阶层中。根据大量的科学研究,同性恋者在人类不同群体中的比例相近。我们初步认为,至少有5%的中国人是男女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中国历史文献中的"余桃断袖"讲述的就是同性恋者的故事。
我国政府长期忽视和否认同性恋者的存在和权益要求。改革开放初期,同性恋被我国政府称之为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产物。上个世纪,虽然中国法律对同性恋并无明文规定,但同性恋者经常受到流氓罪的指控;中国医学界也曾经把同性恋看成精神障碍。
近年来,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社会大众认识水平的提高,同性恋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隐秘的话题。世界卫生组织1992年在修改后的第十版《国际疾病分类》中将同性恋从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的名单上删除了,并声明"性倾向本身并不能被认为是障碍"。中华精神科学会2001年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已不再将同性恋本身划归为病态。1997年,我国刑法也删除流氓罪条款,同性恋在中国不违法。
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开始重视男同性恋人群中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支持同性恋者社群组织和网站参与健康工作,但是我国新闻出版部门依然把同性恋作为新闻出版的禁区,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也禁止播放同性恋电影和电视节目。虽然我国政府互联网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时常发起网络扫黄行动,也会把同性恋网站和同性恋信息纳入不良信息或不健康信息予以打击,但我国互联网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放以来,一直对同性恋信息持开放态度,同性恋网络信息并不受到政府的系统打击。
在过去十多年中,和世界各国相似,主要受益于电脑网络的发展,中国男女同性恋者及其社会网络得到迅速发展,同性恋者可以享有自己的生活。
遗憾的是,中国政府禁止出版同性恋内容的书籍和报刊,禁止播放同性恋电影和电视节目。今年以来,中国政府所谓打击低俗网站运动,关闭大量男女同性恋者网站,对男女同性恋者的正常社会生活带来严重干扰,侵犯我国同性恋者基本人权。
"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问世,不仅侵犯公民自由,其把"同性恋"作为不良信息关键词屏蔽的做法,无异于要在互联网络上消除同性恋者的存在,在网络上置同性恋者于死地。
我们必须反抗!我们要赶走"绿坝"们或"花季护航"们!为此,我们呼吁:
1、政府撤销强制所有中国境内销售电脑安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文件;
2、政府下令立即停止给所有中国境内销售电脑安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的行动,已经安装的,要立即主动告知客户并撤除该软件;
3、对开发"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和屏蔽"同性恋"关键词,向中国同性恋人民道歉;
4、解除新闻出版和电影电视节目中对同性恋的禁令;
5、停止所谓的打击低俗网站运动,停止对同性恋网站的骚扰和打击行动。
如果公民个人愿意参与联合签署这份呼吁书,请把个人姓名(可以是常用笔名)、所在城市名和个人身份发给 chinalgbti@hotmail.com,比如:万延海,北京,公共卫生专家。
联署信发起人:
万延海,北京,公共卫生专家
陆军,河南,民间反歧视工作者
联署信签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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