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凶何胜凯 警方带何胜凯指认现场。 何胜凯留在家中的书籍。 10月14日,何胜凯携带两把单刃刀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值班大厅,将一名法警、两名保安及一名女性物业管理人员刺伤后逃离现场,受伤法警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何胜凯,男,29岁,汉族,贵州遵义长征镇坪丰村村民。2005年12月9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08年3月25日刑满释放后,何胜凯产生了仇视、报复社会的心态,制造了这桩惨案。 一、对自己犯罪的认识 “何以未成为国家栋梁,却来到这里学习反省,成为了人民的罪人呢?” “国家对我们的教育一点点效果都没有吗?” 二、对自己的评价 “不,我们也曾‘我本善良’,人之初,性本善。” “心有天下的人” “生于贫贱,长于磨难”。 三、对祖国的期望 “民族有望强于林,国家有望招环球” “六十年之大治,国民之深望。” “一为天下苍生,二为共和国永存。” “树大难免有枯树枝,要进行打扫卫生的清洗工作”。 “不旗帜鲜明地反腐……国家和民族将受到不测的命运。” 四、对法院的不满 “威严的人民法院竟然给我鸳鸯判决书,给我进行了篡改。” “法官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最后一条底线,竟然如此腐烂、卑劣,不铲除大乱之期不远。” 五、对自己的要求 “为天下苍生请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 “生不为惜,只可未为国之捐躯,荡平污垢。死未所憾,英雄虽死贼仍狂。憾。一腔热血未君识。憾!” 六、对正义的渴求 “资源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平等,我知道,我所能动用资源太悬殊,正义不仅是迟到,而是永远的缺席。” 七、对人生的总结 2009年6月8日,何胜凯写下了一篇《人生挽歌》的文字: 我是一粒到来偶然的种子,我这人生何以如此凄凉,生于贫贱,长于磨难,苍天这么多的冰刀云剑。 我不想说自己比得上夕阳之歌,但杨佳之佳事,我和他认为是轩辕之慨事。 一个有心天下的人,苍天不会负他吧?何以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人如此茫茫? 为自己所有失败、羞辱说再见了,我所爱的北国、中原,母亲、亲人们,为那些惨痛呻吟者的一份希望。 为什么去年有杨佳今天有何胜凯?难道国家机器人民法院真的成为弱势群体被老百姓仇视对象?如果信访局、政治处真正能够听取老百姓的上访,并且站在客观公正角度上认真为民办事,何胜凯是否还有做出这样极端行为的必要?虽然我们现在不能对何胜凯是否受冤枉轻易做变态,但现在的信访局是如何办事的,相信大家都知道,失民心者失天下,建国才60年,这样发展下去不整顿危险啊!全国每年有多少个何胜凯在申诉、信访啊?我本人也是其中之一,信访得到什么结果我有发言权,为什么一定要等出大事才想起还有信访这件事?这样的代价值得吗? 遵义杨佳何胜凯 法院连砍四人
何胜凯把自己的人生归纳为“生于贫贱,长于磨难”。 可能因为身世曲折,外表看起来性情温和、说话客气、讲道理的何胜凯,几乎没有朋友,世界比较封闭,性格内向而自卑。 2004年,他们家和邻居唐坤地家发生纠纷,按何胜凯家人的说法,邻居占了他们家30平方米左右的地方建房子,起初答应给钱补偿,后来却不给。双方发生纠纷,据称,为此事唐打过何胜凯一拳头。2005年底,何胜凯用水果刀将唐的大腿刺伤。村委会的干部前来调解,但村民小组不同意,于是,何被捕。 2005年12月9日,何胜凯因故意伤害罪被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对于这一结果,他不服,在狱中上诉,但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令人不解的是,何胜凯家人至今没有收到何胜凯当年的开庭通知、判决书等。 对此事的叙述出现在何胜凯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诉书中,他认为当时是自卫,“他骂我老子还怕你这龟儿子,让我饱尝老拳,我奋起抵抗自卫。”他还控诉长征派出所一警员对他刑讯逼供,“将我吊扣4个多小时……他写材料,提着我的手乱盖。”记者向有关部门求证,对方称已听说这一情况,目前还在核查中。 何胜凯的姐姐说,弟弟咨询过律师,他那种情况一般是判6个月,他觉得是派出所做了“黑材料”才判那么重。 更增添他的不公平感的是,对方是生产小组的会计,他认为这一身份才导致派出所不公平办案。“资源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平等,我知道,我所能动用的资源太少,正义不仅是迟到,而且是永远的缺席。”
2008年3月25日,何胜凯刑满释放回家。 但他一直以为自己本性不是一个坏人,相反却是一个“心有天下的人”。 在离释放不到两个月时,他写了一篇《放开心胸,迎新生》的文章,文章中自问:“何以未成为国家栋梁,却来到这里学习反省,成为了人民的罪人呢?”“国家对我们的教育一点点效果都没有吗?”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不,我们也曾‘我本善良’,人之初,性本善。” 在另一篇文章中,他称自己是一个“心有天下的人”,“生不为惜,只可惜未为国之捐躯,荡平污垢。死未所憾,英雄虽死贼仍狂。憾。一腔热血未君识。憾!” 释放前的那封信放在一个写给《贵州省监狱工作报》的黄皮纸信封中,但没有提到自己的“冤屈”。折叠在一起的一封写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却详述自己在派出所和法院的不公平遭遇。 “威严的人民法院竟然给我鸳鸯判决书,给我进行了窜改。”这是他写的信中对自己“冤屈”的简略归纳。 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一名官员解释说:“判决书当场签字才生效,以第一次当庭签字为依据,如果签字后又反悔那肯定不行。” 他的二姐何胜先曾去监狱看他,何胜凯让她请律师申诉,“他心里不服气。”他的姐姐说,弟弟在监狱里不断地申诉,却被关禁闭。出狱后,他继续向遵义市各级法院、人大,省政法委等部门申诉,可都石沉大海。 他的申诉信中满怀对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忧虑。“法官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最后一条底线,竟然如此腐烂、卑劣,不铲除大乱之期不远。” 今年国庆的头两天,他在家看了两天的阅兵式。他在信笺上写下,“六十年之大治,国民之深望。” 从9月份至10月份,他反复在修改一封信,“一为天下苍生,二为共和国永存”。这封信他要寄给国家主席。他觉得这个国家“树大难免有枯树枝,要进行打扫卫生的清洗工作”。信件的结尾一句是“不旗帜鲜明地反腐……国家和民族将受到不测的命运。” 他的房间里有他近期读的书,包括拿破仑、希特勒、邓小平的传记,还有一些诸如《神到底存不存在》等人生宗教哲理的书籍,他还摘抄王阳明的诗句。他很少看电视剧,却经常听歌,最喜欢听的是美国萨克斯演奏家凯丽金的曲子。 他崇拜伟大人物,崇尚英雄气概。在为国家民族命运忧虑的同时,觉得自己所能发挥的作用是:“为天下苍生请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
6月8日,何胜凯写下了一篇《人生挽歌》的文字: 我是一粒到来偶然的种子,我这人生何以如此凄凉,生于贫贱,长于磨难,苍天这么多的冰刀云剑。 我不想说自己比得上夕阳之歌,但杨佳之佳事,我和他认为是轩辕之慨事。 一个有心天下的人,苍天不会负他吧?何以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人如此茫茫? 为自己所有失败、羞辱说再见了,我所爱的北国、中原,母亲、亲人们,为那些惨痛呻吟者的一份希望。
何胜凯突然出现在监控录像中,左手握刀,上盖一白底碎花睡衣,头戴“耐克”牌黑色网格式棒球帽,上身穿长袖深色运动服。他不紧不慢地穿过马路,走上台阶,可双手却不停抖动,到了法院门口,睡衣差点掉落,他马上用右手提起。 3天后,当地警方公布了从监控录像中截取的图像,并悬赏5至10万元征集线索。10月18日中午,警方将何胜凯从家中带走,10月19日上午,何胜凯被押送到遵义市中院指认现场,前后也不到60秒,何被4名警察抬手抬腿搬离现场,门外上千群众拥簇围观。 心有天下的人 2008年3月25日,何胜凯服刑两年零六个月后释放回家。在离释放不到两个月时,他写了一篇《放开心胸,迎新生》的文字,文章中自问,“何以未成为国家栋梁,却来到这里学习反省,成为了人民的罪人呢?”“国家对我们的教育一点点效果都没有吗?”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不,我们也曾‘我本善良’,人之初,性本善。”他为之自豪的共和国始终是他思考问题的主线,他希望“民族有望强于林,国家有望招环球”。在另一篇文字中,他称自己是一个“心有天下的人”,“生不为惜,只可未为国之捐躯,荡平污垢。死未所憾,英雄虽死贼仍狂。憾。一腔热血未君识。憾!”释放前的那封信放在一个写给《贵州省监狱工作报》的黄皮纸信封中,但没有提到自己的“冤屈”。折叠在一起的一封写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却详达自己在派出所和法院的不公平遭遇。“威严的人民法院竟然给我鸳鸯判决书,给我进行了篡改。”这是他写的信中对自己“冤屈”的简略归纳。本刊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一名官员解释说,“判决书当场签字才生效,以第一次当庭签字为依据,如果签字后又反悔那肯定不行。”他的二姐何胜先曾去监狱看他,何胜凯让她请律师申诉,“他心里不服气”。他的姐姐说,弟弟在监狱里不断地申诉,却被关禁闭。出狱后,他继续向遵义市各级法院、人大,省政法委等部门申诉,可都石沉大海。他的申诉信中满怀对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忧虑。“法官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最后一条底线,竟然如此腐烂、卑劣,不铲除大乱之期不远。”今年国庆的头两天,他在家看了两天的阅兵式。他在信笺上写下,“六十年之大治,国民之深望。”从9月份至10月份,他反复在修改一封信,“一为天下苍生,二为共和国永存”。这封信他要寄给国家主席。他觉得这个国家“树大难免有枯树枝,要进行打扫卫生的清洗工作”。信件的结尾一句是“不旗帜鲜明地反腐……国家和民族将受到不测的命运。”他的房间里有他近期读的书,包括拿破仑、希特勒、邓小平的传记,还有一些诸如《神到底存不存在》等人生宗教哲理的书籍,他还摘抄王阳明的诗句。他很少看电视剧,却经常听歌,最喜欢听的是美国萨克斯演奏家凯丽金的曲子。 他崇拜伟大人物,崇尚英雄气概。在为国家民族命运忧虑的同时,觉得自己所能发挥的作用是:“为天下苍生请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 精神错乱 何胜凯把自己的人生归纳为“生于贫贱,长于磨难”。还只有八九岁的时候,他的父母离婚,他和二姐跟父亲生活,大姐和三姐跟母亲生活。可他的父亲生性嗜酒,在他二姐的记忆中,父亲“从小就整天喝酒,不管我们”。七八岁的时候,何胜凯就要自己弄饭,小学的学费也是姐弟俩放暑假捡破烂挣来,后来二姐先退学,挣钱支持何胜凯读完了初中。嗜酒的父亲2000年死于伤寒,他和二姐又回来和母亲一起生活。这时,地处遵义市郊的坪丰村的经济逐渐发展起来,土地越来越值钱。后来,他母亲盖起了楼房,靠租房度日。而村内的土地纠纷日益增多。在母亲的帮助下,2003年左右,何胜凯有了一段失败的婚姻,仅仅维持了20余天。他的新婚妻子回门后,一个女人找到他家来闹,说何胜凯的新婚妻子一直在和她丈夫鬼混。何胜凯和他的家人都受不了如此的“刺激”,“东拉西扯就离了婚”。此后的挫折则让他的人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2004年,他们家和邻居唐坤地家发生纠纷,按何胜凯家人的说法,邻居占了他们家30平米左右的地方建房子,起初答应给钱补偿,可后来却不给。双方发生纠纷,有一次,何胜凯和对方打了起来,何胜凯拿了刀子将对方刺伤了,对方住院六七天才出院。“当时,弟弟跑了,他被吓得要死,我们劝他回来,说事情总要解决。”何胜凯的大姐说。对此事的叙述出现在何胜凯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诉书中,他认为当时是自卫,“他骂我老子还怕你这龟儿子,让我饱尝老拳,我奋起抵抗自卫。”他还控诉长征派出所一警员对他刑讯逼供,“将我吊扣4个多小时……他写材料,提着我的手乱盖。”本刊记者向有关部门求证,对方称已听说这一情况,目前还在核查中。何胜凯的姐姐说,弟弟咨询过律师,他那种情况一般是判6个月,他觉得是派出所做了“黑材料”才判那么重。更增添他的不公平感的是,对方是生产小组的会计,他认为这一身份才导致派出所不公平办案。“资源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平等,我知道,我所能动用资源太悬殊,正义不仅是迟到,而是永远的缺席。出狱一年多后,家人让他开了个文具店,他也办了驾照,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一次挫折彻底改变了他,好心的邻居给他介绍女朋友,姑娘长得也算不错,可他却把人家赶走了。此后,他“就像撞了鬼一样”——他不吃家里和餐馆里的任何东西,饮水机的水也不喝,宁愿放自来水管里的水喝。他经常对家人说,“四面八方都有陷阱,有人要下毒陷害我。”他的房间里至记者到访时留下了半箱方便面,这是他两个月来的主食。
周立新:谁是第三个“杨佳”?(2009-11-10 16:27:34) 发生在贵州遵义市中级法院的杀人案告破,杀人者何胜凯被〈〈�望东方周刊〉〉记者称为贵州“杨佳”,这并非耸人听闻,而是有根有据的。遵义警方在向媒体的案情通报中就说明,何胜凯的犯罪动机就是“效法杨佳”,我们从何胜凯于 2009年6月8日,何胜凯写下了一篇《人生挽歌》的文字(我不想说自己比得上夕阳之歌,但杨佳之佳事,我和他认为是轩辕之慨事)中也可以得到这个结论。
不管对去年的杨佳杀人案和今年的何胜凯杀人案如何解读,说这是两起悲剧,都不会有人有异议。被杀的人死的冤枉,行凶的杨佳和何胜凯也难得说是死得其所。他们永远告别了这个有幸福有快乐有精彩,也有不公有不义有无奈的世界,他们不会再感受到任何喜悦和痛苦,但是,他们的亲人可能将痛苦终生。
两起悲剧的不同点在于,当年杨佳杀人,可能是完全为了自己“讨说法”,他在主观上也许是完完全全为了发泄自己对现实的愤懑,杨佳抱着必死的决心,但并无高尚的追求,只是为了寻求他仇恨的体制内几个其实无辜人物的陪葬。 而如今的何胜凯杀人案,他虽然有效法杨佳之意,但从他作案前写下的许多文字中,我们看到他有超越杨佳行为意义的思想追求,那就是他写下的:(这个国家)“树大难免有枯树枝,要进行打扫卫生的清洗工作”。“为天下苍生请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 不管何胜凯犯杀人案的动机如何高尚,但是其行为属滥杀无辜的犯罪则是无疑的,因而其行为与杨佳杀人一样,都必定是我们现行法律秩序所否定的,也是广大理智善良人士不希望发生的。如此这样的悲剧,两年来连续发生,我们不得不很担心地问一问,明年会不会有第三个杨佳出现啊?
面对这个问题,首先要是问什么原因逼使去年的杨佳要“讨说法”,又是什么原因令今年的何胜凯要效法杨佳?
答案其实非常浅显明白,那就是:法律赋予弱者的公民权利没有得到公权利的尊重,或者说弱者的权力已经被强势者践踏无存。 在如今,由于法制不彰,性烈者被逼上梁山、性柔者被逼良为娼比比皆是,哪一个血性之人都可能会产生“杀人”或者“不想活”了的念头,只是其中绝大多数被自己的理智和修养克制住了。走上绝路的基本上都是精神或多或少被折磨出了问题。为何胜凯辩护的律师一定也会像杨佳案的律师一样将其精神是不是完全正常作为辩护要点。去年,北京大学的孙东东教授公开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上访者都有精神病,此说并非毫无道理,在笔者看到的一些上访者,他们为了一个自认为的公道竟然可以抛家舍业,拼上后半生的时光风餐露宿,从常人功利的眼光看即使讨回了公道也得不偿失,他们却这样执着,不得不令人怀疑他们精神是否正常。如果现实令他们看不到讨回公道的希望,而他们的精神问题再严重点,他们完全就可能是第三个、第四个、第N个“杨佳”了。
明年会不会有第三个“杨佳”出现?回答这个问题还要问是谁制造的杨佳? 说杨佳们和上访者们有精神病,那就要问他们的精神是如何染病的,他们生来也是健康成长的常人,安居乐业不过是他们最高愿望,这其实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啊。
在笔者生活的这个城市,前几天,强势的拆迁人的暴力拆迁行为受到被拆迁人的反抗,拆迁人竟然将被拆迁人的儿子(少年)双手反绑在工地上,在这样的事件上如果行使公权力的机关不能公正执法,制强扶弱,少年最终挣脱了捆绑的手,在他成年后会怎样作用于社会?他会不会认为世间没有公理只有强权啊?
明年会不会有第三个“杨佳”出现? 笔者的回答是:有。当然不一定是明年,也许就在今年,或者后年,更不知道这第三个“杨佳”诞生在什么地方。但愿可能与第三个“杨佳”有染的人们好自为之。 |
谁还有冲进法院杀人的冲动?
力瑾
2009年10月14日,29岁的何胜凯酿造了轰动全国的遵义中院血案:"2009年10月14日下午4时,他携带两把单刃刀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 院,将一名法警、两名保安及一名女性物业管理人员刺伤后逃离现场,受伤法警经抢救无效死亡。"(http: //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99193&PostID=19615607& idWriter=0&Key=0)据报道,他是有意选择这种去法院杀人的方式的。他是在"模仿杨佳"杀人。警方透露,何胜凯行凶前曾留下"绝命 书",暗示模仿杨佳。
不应该发生的悲剧已然酿成,我们还活着的同胞,除了悲痛和惋惜之外,更应该做的是什么?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尽量避免类似悲剧的一再重演。从杨佳案到何 胜凯案,我们为避免这种类似的悲剧发生做了什么努力了吗?从他俩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可怕的麻木和迷醉:面对底层遭遇的不公,我们的司法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 法权益方面是多么的无效率和无助啊。
为了一块土地,2005年12月9日,何胜凯因故意伤害罪被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对于这一结果,他不服,在狱中上 诉,但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3月25日刑满释放后,他继续走上访之路。刑满释放后的何胜凯,不再提唐家和土地问题,但 是"被人整了,他想不通",他一直向公安局等部门上访,并给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机构写信。警方通报称,何胜凯制造此次杀人事件的原因正是他认为二审法院"量 刑过重",遂产生了仇视、报复社会的心理。
谁天生就是个杀人犯?谁天生就不想好好过日子?据报道:"酿下轰动全国的遵义中院血案前,29岁的何胜凯与母亲住在一栋占地面积90平方米的三层半楼 房里,楼下是店铺,下面两层都用于出租,他自己则开了一家文具店。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家境殷实的何胜凯放弃美好生活,在光天化日之下冲进遵义市中级人民法 院连砍4人,制造了震惊遵义的"10o14"命案呢?"是啊,放着好日子不过,为何要走上杀人的绝路呢?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亦没有无缘无故的 恨。走上杀人的不归路,都是有不得不如此的原因,不管这原因在有些人眼里来看,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是多么的微乎其微。我发现,其实,选择杀人的,一开始都 不是很大的原因,都是我们平时以为的小事。不管是杨佳还是何胜凯,还是马家爵,无一不是如此(一为自行车,一为一块地,一为一句话)。一根稻草压垮一匹骆 驼。压垮他们这匹骆驼的究竟是怎样一根稻草?这根稻草不是别的,而是自尊!极端敏感的做人的尊严!
中国真是块特殊的土地,确实特殊。在这块特殊的土地上,一个人要想生存下去,就得面皮老,心儿硬,也就是厚黑学始祖老李讲的"脸厚心黑"。在这块特殊 的土地上,是容不下丝毫自尊和心软的。谁有自尊和心软,谁就会被逆向淘汰出局。不管是杨佳还是何胜凯,还是马家爵,都是死于有自尊和心软啊!我这样说,有 人肯定又要不爽:他们杀人了,还心软?正是由于他们有自尊和心软,才导致他们对细小的不公和侮辱忍无可忍,才导致他们因细小的不公和侮辱而产生心理失衡, 出现心理疾患。杀人,是最终的悲剧,而不是原因。
我们还活着的,谁不是自尊受损心硬才硬挺过来的?我们的底层百姓,过着的是一种怎样屈辱而卑微的生活,过着的是一种怎样无奈而可怜的生活,过着的是一 种怎样痛苦而沉闷的生活,谁会知道?谁会在意?谁来关心关注?谁来帮助呐喊,让真情传播出去?是的,我还有一份职业,因此我还有饭吃,又加上我还能够拿笔 来呐喊杀人,还不至于有冲进法院杀人的冲动。可我过着的,是一种怎样的生活啊?毫无自尊,毫无尊严可言啊!一个人,连最起码的说话的权利还没有享有的时 候,还是个"人"吗?我们都是"非人"啊!!我们都只不过是蚂蚁、蛆虫罢了,虽然有些人还打肿脸充胖子,死不承认这一点,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有多荣光, 有多伟大,有多荣耀!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当前,最紧要的是让言路畅通,让底层百姓发声,还给他们做人的最起码的自尊,还给他们言论自由权!如此,下情才能够上达,我 们的上层决策者的决策才不至于严重脱离实际。其次,应该让司法独立,不受人为的干扰。司法公正,是社会得以和谐发展的最低保障线。最后,我认为,应该对杨 佳他们的罪行进行宽恕,至少应该容忍他们在狱中生活,而不是一杀了之。
谁还有冲进法院杀人的冲动?这是我们时刻不该忘记的。只要我上面的三条还没能做到,我们时刻得准备接受类似悲剧的重演,因为毕竟在中国还有自尊和心软 的人存在,这样的人还没有死绝。这也是我们这个国家还有希望的原因所在。这样的人死绝了,我们真的没有任何希望了!
20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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