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0, 2010

【权利:3144】 勞動維權報道:當服務員不足10個月,男子索賠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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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道:������店拖欠�工工� �工申���仲裁http://news.e23.cn/Content/2010-03-30/201033000018.html
 
摘  要:来自无棣县的小王曾在历城区广东亚妈炖汤店打工近10个月,因工资、押金、加班费等问题与店方产生纠纷。近日,小王向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尽管工作了不到10个月,但他要求该店支付相关费用12.2万多元。
 
舜网讯 来自无棣县的小王曾在历城区广东亚妈炖汤店打工近10个月,因工资、押金、加班费等问题与店方产生纠纷。近日,小王向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尽管工作了不到10个月,但他要求该店支付相关费用12.2万多元。24日,该案已开庭,目前正在审理中。
 
打工仔指控店方“五大问题”
   
      小王2009年2月16日进入历城区广东亚妈炖汤店从事餐饮服务员一职。接受采访时,他细数该店的“五大问题”:打工期间,店方一直未与他签劳动合同;自2009年2月16日起,店方扣押了他的身份证,直到2009年3月10日才归还;从3月10日起,该店以工装押金为理由,扣押小王2009年2月份工资200元;店方规定小王工作时间为10小时以上,每月休息时间仅2天,节假日不休息,但无任何加班费;拖欠他12天的工资。
      对于店方拖欠工资一事,小王解释,2009年12月,他先是口头辞职,后来又书面辞职,但与领班交涉未果,后来因家有急事离职。2010年1月22日前后,小王再次就工资和工装押金等问题与该店交涉,领班称小王为自动离职,店方不能支付工资,也不退还工装押金。领班对小王说:“就这么点工资,还是别要了。”
      在维权过程中,小王得到了长期关注维权和公共卫生等公益议题的社会工作者轩辕龙曦的支持。2010年2月26日,小王将该店诉至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要求店方支付各项费用12.2万多元
     
       小王要求店方支付他各项费用12.2万多元。工作了不到10个月,为何提出“天价索赔”?
       昨天,小王的援助代理人轩辕龙曦接受采访时表示,这12.2万多元中,包含要求退还的工装押金200元;要求支付2009年12月1日至12日的工资2893.3元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723.3元;要求店方补交小王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要求店方支付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12月12日期间的两倍工资差额44431.6元;要求店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044元;要求店方支付小王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共28161元;要求支付额外补偿金共40626.6元。
      轩辕龙曦称,小王所主张的这些权利,均有法律依据。例如《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店方认为餐饮业存在行业特殊性
     
       昨天下午6点左右,历城区广东亚妈炖汤店一位分管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店方扣押员工的身份证吗?”记者问。“不扣押身份证了。”他说。“还收取工装押金吗?”“工装押金只是一种形式,餐饮业大部分企业都这样做,只要员工按正常程序离职,店方会一分钱不少地退还。”“店方正常与员工签合同吗?”“关于这件事,我们正在做着,员工的试用期过后就可以签订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店员反映经常加班,有加班费吗?”“关于加班等方面的事,在员工应聘之前,我们都提前告知了。在工作时间方面,餐饮业有其特殊性,例如晚上到了下班时间一桌客人还没走,员工就得加班。”“小王与店方的纠纷已启动劳动仲裁了,店方怎么看?”“我们希望相关各方能考虑餐饮业目前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约50分钟后,该店总经理何女士致电本报称:“我们根本没有扣押员工的身份证;另外,我们没有加班,在工作时间方面餐饮业有自己的特殊性;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对方不签我们也没办法。现在对方要求我们支付这么多钱,我们觉得很不合理。工装押金我们收了,但最终会退的。现在劳动部门已介入,我们会积极配合。”(济南时报记者孙华报道)
 
虹光同盟主席轩辕龙曦为该案援助代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010年3月24日,济南市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仲裁委部分工作人员对原告进行指责,试图使原告在压力下答应不合理的调解条件,而被告方及其店内工作人员作出一系列伪证反驳原告提出的事实,更为滑稽的是,在我们“和谐社会”和“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的“大好形势”下,被告方事前使用黑社会成员向原告方打恐吓电话,庭审时撕打原告,并纠集黑社会团伙成员至少15人左右围堵仲裁委大门,并一度闯入仲裁庭。
虹光同盟呼吁:所有关注维权的人权捍卫者,关注此案进展。看看在国务院总理都亲自为“农民工”讨薪的背景下,仲裁委会作出何种判决?会否枉法裁决?藐视法律、妨害法律公正的被告方会再采取何种卑劣手段?希望维权律师、法律工作者、媒体介入,向原告方提供法律援助,请联系:1315300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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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狱,受迫害,无损于一个人的名望,你不能使真理和正直受到任何损伤。要给别人脸上抹黑不是件好玩的勾当,一不小心,害人者自己会弄得满身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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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中有多少生物,就有多少中心。我们每个人都是宇宙的中心,因此当一个沙哑的声音向你说你被捕了,这个时候,天地就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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